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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17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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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丫头见规矩最大的王妈不在跟前,便大着胆子与冬秀八卦道:“小姐你是不知道,隔壁村里出了件大事呢!”

冬秀看她遮遮掩掩的,一脸“快问我什么事”的急切,便上道的问她:“什么大事?有人家里的牛被偷了吗?”嗯,牛可是一个农户家里最宝贵的财产之一了,而且还是偷窃,的确算是村里最常见的一件大事了。

“不是不是,隔壁村有一家富户,他家有个17岁的小姐,不久前自己喝药死了!”

“哦?”这倒还真是一个新闻了,好端端的,17岁的妙龄少女为什么会自杀呢,是遭遇了什么不平之事,亦或是被人所害?虽然不应该,但冬秀确实对此产生了些兴趣,谁叫这话题无形中带了些桃色意味呢,猎奇也是人的一种本能嘛,何况实在太无聊了,便是人血馒头,她,她不吃,也是想凑个热闹的。

“这位小姐原有个未婚夫,本打算今年就要成婚的,那新郎却不幸病死了,这小姐是个烈性的,听到消息,死去活来的痛哭了一场,转头就吞药死了!”

“这小姐和她未婚夫莫不是青梅竹马,自小一起长大的的吧?两人感情深厚,她一时受不了这噩耗的打击,想不开所以才自杀了?她家里人怎么这么大意,不看着不拦着,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冬秀不无唏嘘的感叹,这可真是太可惜了。

不想春柳却笑着摇头:“哪里呀,那小姐与未婚夫是娃娃亲,就从来没见过面,就这样那小姐还肯与他同死,不愧是大家出来的小姐,就是节烈!”

“是啊,是啊,听说村里人人都赞这小姐好品性呢,而且这事连省里的大老爷都知道了,还着人送来了匾额和褒扬费,敲锣打鼓、鞭炮阵阵的一路抬着过来,不知引了多少人去看,比过年还热闹呢!”

“是啊,大家都羡慕得不得了,都说这家老爷太太会教人,说不定以后还有皇帝老爷给赏赐的牌坊呢,那就更荣光了!”

两个小丫头满脸歆羡,看着恨不得与那小姐一样,也挣下这偌大的荣光来。

冬秀却气堵得不行,呵,这就是吃人的封建社会啊,被它迫害固然很可怕,但更可怕的是人人都心甘情愿的接受这种迫害。

“那家的老爷太太没了女儿,恐怕伤心得很吧!”冬秀不死心的问。

“那有什么好伤心的,这样光宗耀祖的大好事,高兴着呢,那家老爷还请了一天的筵席呢。”

呵呵,女儿死了,父亲还要大张旗鼓的炫耀庆贺,要叫人都知道他女儿死得多么恰到好处、多么知情识趣么!

冬秀简直毛骨悚然了,她不由得联想到自身,如果她的未婚夫也不幸去世了,吕氏是会重新给她寻一门亲事,亦或是,让她守个望门寡,从此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她不敢猜,不敢想,吕氏固然是慈母,但也受着世俗的牵绊,可能唯一能保证的便是不叫她殉节吧。

冬秀通过报纸,知道社会现在正处于一个急剧变革的时候,有识之士一直在大声疾呼改变,我们要变强、变富,重新回到天朝上国的地位,享受万邦来朝的待遇。

这种改变自然也包括对女性的解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女性能够独立自强。

就像那胡家少爷对冬秀的要求一样:读书,放脚。

不可否认,解放女性的确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关节,报纸上也提了无数条对女人的要求和期望。

但是偏偏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中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男权社会,光呼吁女性改变是远远不够的啊,正所谓治标不治本,问题还要从源头上解决,如果男人和这个社会做不到尊重女性,给她们改变的机会,那这种改变注定收效甚微。

就像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辫子能在十年内被剪光,而小脚却禁了半个多世纪都没有成功,特别是偏远的乡村和不发达的地方,简直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

就是因为男人们腐朽落后的观念给了小脚生存的空间,不管朝廷、政府、官员如何痛心疾首的下令严禁,只要父亲、丈夫和儿子们不同意,这脚就只能继续裹下去。

直到新中国成立,在政府的强力干涉下,这股歪风邪气才被强行刹住,中国女性才彻底摆脱这长达千年的残害,彻底站起来,顶起了半边天。

现代有句很有名的广告语: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同样的,没有男人畸形的审美和扭曲的心理,就没有对女人身体和心灵近乎变态的残害。

比起干巴巴的呼吁女性自立,冬秀觉得更迫切的是要先让男人们认识到女性的痛苦,扭转社会上喜好小脚、平胸、处女、烈女的风气。

冬秀胸中充斥着一股极为强烈的情绪,这促使她坐在桌案前,重新提起了笔。

胸中翻腾的情绪,化作脑内不断涌现出灵感,她打算再写一部小说,一部以男性视角来亲身体会女性不易的小说,按现代网络小说的分类来看,这就是一篇男穿女的重生文。

但就像现代大家调侃的“建国后不许成精”一样,这个时代信奉的就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恐怕“重生”和“男变女”这两个设定,就属于邪魔歪道、怪诞诡奇、离经叛道吧。

她需要好好想一想,如何才能让这时候的人轻松接受这样的设定,只觉得它新奇有趣,而不是荒谬离奇。

而且她还需要细细筛选出一份适合的报刊来进行连载。

自从《提刑官宋慈》连载后,冬秀这才发现,这时候在报刊上进行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的连载,是有很多硬伤和不便之处的,后世得益于快速的网络环境,上载迅速、追更方便,连载就是一部小说积攒人气的最好方式。

而这时候的报刊行业还处于摸索发展的阶段,别看每年都有不少新报刊层层不断的涌现出来,办报行业呈现出一片如火如荼的迅猛之势,但其实绝大多数的报刊都因为各种原因,维持不到两年就倒闭了,能持续十年以上的只有绝无仅有那么几家官报或后台极硬的报纸。

就好比《绣像小说》报吧,能持续发行四年,那已经算业内翘楚了,虽然它的发行量连每月三千份都没有!

而《提刑官宋慈》的连载,直接带动它的发行量涨了一倍不止,如果不是那场意外,破万也是指日可待了,所以商务印书局才在报社倒闭后立马印了成书来卖,这就是一块淌着油的肥肉啊,自己吃不了那也不能便宜了别人。

报刊发展不稳定,就不利于作者积攒书粉,就好比现代的网络小说作者,从一家文学城跳到另一家文学城去,甚至只是换了个马甲重新开始,那都不可避免的会流失绝大多数的读者,那还是在信息异常发达的网络时代呢,现在就更别提了,本来大家都在这家报纸上追连载的,结果报社突然倒闭了,那连载小说也会跟着一起石沉大海,即便东山再起,再到别的报纸上重新开始连载,那么,原来的读者除非运气好,恰好看见了那份报纸,否则妥妥的就会走丢了,那这部小说就相当于废号重练,一切重新开始。

还有一种不利因素就是报刊的发行周期,这时候比较普遍的都是月刊,一月发行一次,甚至几个月发行一次,周刊少,日刊更少,能做到定期发行的更更少,这就是对连载小说最大的伤害啊,连载小说之所以能吸引人,就是它那层出不穷的悬念和爽点设置啊,让人读起来欲罢不能、无法自拔,克制不住的想要一气读下去,现在可好,一个悬念留一个月,鬼还记得啊,要不是《提刑官宋慈》的剧情十分新颖,而且情节设置比较烧脑,估计很大可能也得以扑街收尾。

所以冬秀必须仔细甄别,选出一份即能海纳百川、荤素不忌,又能保证不会突然倒闭的日刊型报纸来,这绝对是在矮子里选高个、士兵里选将军,难度真心不下于鸡蛋里挑石头。

这边冬秀开启了选秀模式,企图选出最和自己心意的报中皇后,那边,江澄平也过得颇不顺心,他从报社离开后,又找了一份家塾一也就是家教的工作先做着,他对做编辑倒是充满热情和喜爱,只是现在沪市的报社虽多,却良莠不齐,好的报社不易进,好进的又没甚发展前途,索性骑驴找马,先观望着。

冬秀便通过哥哥,依然请他帮忙搜集沪市的各类报刊杂志邮寄过来,江澄平自己本来也在收集这方面的信息,这对他来说不过是顺带手的事,而且他总觉得《提刑官宋慈》的尴尬结局有他自己的一部分原因,心中很有些觉得对不住江耕围,所以这件事做起来自然是尽心尽力的,也算是一种补偿了。

冬秀起初给这部小说起名《才子与才女》,想表达一个才子转变了性别后,要如何艰难才能获得才女的名号,后来一想,这名字一看就像“才子佳人”类的风月小说,很容易让人把它归到什么言情甚至艳情小说一类,要知道一部小说的名字往往就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后世网络小说都十分注重起一个亮眼的名字,再加一个劲爆的文案,这就叫好的开始便是成功的一半。

如果是现代,那她直接来个什么“重生之才子变贤妻”、“论掰弯直男的正确姿势”、“一个男人的宅斗生涯”等等之类的直观又粗暴的标题,放在这个时代却是肯定不行的,能看报的那基本上都是读过书的文人,别的不说,文学审美还是很足的,这种粗糙下鄙、词意不通的标题绝对是要被扔到垃圾桶的啊。

冬秀苦思冥想,最后还是舍弃吸睛,选择了稳妥的起名,就叫《才子变形记》好了,直白简单又不失亮点,想来也能做到雅俗共赏了吧。

她打算采取现代宅斗文的方式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制造男女思维的冲突和爆点。

不过日常流的文十分难把握,一不小心就流于平淡甚至平庸了,而且面向的还是男读者群,这就像让男人看玛丽苏文、让女人看种马文一样,一个不好扑街是轻的,如果引起了读者生理和心理的反感,那就要自备头盔等着被拍砖吧。

基本就没有男人会对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故事感兴趣,至今也就一个《红楼梦》脱颖而出征服了所有人,所以冬秀决定使用一种现代人调侃式的幽默手法来写,搞笑总是一种经久不衰的制胜法门。

冬秀在写《提刑官宋慈》前,已经用《新包公案》练过手了,而且脑内素材多到用不完,所以写起来十分轻松。

这个《才子变身记》却难为死她了,她必须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笑点进行转化,使这时候的人也能接受,还要保证读者不会一笑而过,不把它当成单纯的笑话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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