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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16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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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现在居然出了完结本,他忙走过去一探究竟,报童机灵的招呼:“这位少爷,一看您就是读书人,要不要买本最新最热的《提刑官宋慈》?这可是现在卖的最好的一部小说了!”

胡竞之接过书翻看起来,果然是《提刑官宋慈》,而且那断开的剧情衔接顺畅,绝对是同一个人写的。

只是两元一本,也太贵了些,他也不是什么富家公子,花这么大笔钱买本通俗小说未免太过奢侈了。

报童看出他的犹豫,立马说道:“少爷,我这里可就剩最后两册了,这书可好卖的很,我一上午就卖了二十多本出去,都是像你这样的读书人来买的,这书印得不多,市面上可紧俏了,我卖完这两本都没处进货啦!”

哎,罢了,罢了,实在心痒难耐,就买上一本吧,大不了下个月俭省一些,况且这书如此厚,可见内容丰富,也不算很亏了。

全本小说看起来自然比追连载爽得多,胡竞之回到学校,发现此书居然风靡全校了,许多同学都在埋头苦读,有的边读还边用笔写写划划的,显然是在记录文中的各种破案线索,比作功课还要认真细致,这都是读连载时养成的习惯,大家都习惯了先自己猜想破解,再去看答案,久而久之大家的敏锐力和逻辑力都大大提高了,显而易见的成效就是,在与人辩论时言语更有说服力、反应更加敏捷了。

而且冬秀还在书里写了几十个小测试题,类似彩蛋一样,用来增加阅读趣味,这几十道题里既有脑筋急转弯,也有逻辑推理,还有刑侦断案。

书局在印书时直接把测试题印在了最前面,还加了一段文绉绉的话,大意就是:如果你猜不出测试题的答案,那就证明你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可能无法看懂此书之精妙,请将书赠与他人,或是退还到本沪商务印书局,我们原价收购。

冬秀觉得这印书局也是绝了,这段话的挑衅意味如此明显,看着很是狂妄惹人气恼,却偏偏戳中了自视甚高的读书人们的痒痒穴,这下子谁会把书给别人看或是还回去啊,这不是明摆着承认自己蠢嘛,这下买书的人基本只能自己独享此书了,其他想蹭书的人便只能自己去买了,再加上它前面还整了个“限量发售”的饥饿营销,这样一来,书籍再版时的销售量肯定也会增加不少啊,真是聪明的了不得,不愧是最大最强的印书局之一啊。

胡竞之自小就聪慧博学,好为人先,再加上热血年少,自然也有很强的求胜欲。

他看着第一道测试题:一名罪犯被判死刑,县老爷允许他从三个房间里选择死亡方式,第一个房间里满是烈火;第二个房间里是几名刽子手;第三个房间里是一群多年没吃东西的饥饿老虎,死刑犯选了其中一个房间,却活了下来,请问他选的哪个房间?为什么没死?

这,进第一个房间会被烧死,进第二个会被砍头,进第三个会被吃掉,难道是第二个?死刑犯是个武艺高强的江洋大盗,打败刽子手后逃走了?胡竞之猜想,继而又摇头,按照《提刑官宋慈》的种种设定习惯,答案肯定十分明显,根本不用做无味的假设和猜想。

一直想到中午,肚子饿的咕咕叫了,才突然灵感一闪:死刑犯选了第三间房,因为老虎饿了几年,早就是枯骨一堆了,哪里还能吃人。

翻到书的最后面一看,答案果然如此。

胡竞之大感畅快,仿佛做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心里的成就感大大的,连脑后的辫子也分外轻盈的摇来荡去,显示出他的好心情。

饭桌上大家不免讨论起这最火热的话题来,纷纷称赞这测试题简直巧妙绝伦,看着复杂深刻无比,偏答案却极其简单明了,不由得感叹这破案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

自《提刑官宋慈》面世以来,就一直牢牢把控着沪市的话题榜TOP1的地位,先是“有奖竞猜”,然后“销量翻倍”,再是“连载中断”,最后还来个“逻辑测试”,短短一年时间,高潮迭起,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刺激极了。

而这位初出茅庐的“支付宝”先生也一炮而红,在通俗小说界可谓一文封神,还赚得彭满钵满,可谓名利双收,真是羡煞旁人。

冬秀对“支付宝”这个名头在沪市是如何的响亮那是一点不知道的,断更事件稀里糊涂的过去后,冬秀又过上了以往平静而无聊的闺阁生活,当然现在还增加了一项趣味活动:数钱。

她不由得感叹,这时代写小说真尼玛赚钱啊,不像后世那些苦哈哈的小透明作者,费心劳神的写一本小说,赚得钱还不够交网费的,真是心酸至极。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眼下最叫她揪心的却是大姐的境况。

第36章 买田

“再过些日子你大姐就要回去了,趁她现在精神好,你过去看看,陪她说说话,多安慰安慰她,”吕氏拿出竹篾编制的红漆八宝盒交给她,“我瞧慧姐儿这次耗损得不轻,人都廋得脱了相,得好好补补才是,那人参鹿茸燕窝虫草的金贵物什咱们家是没有,好歹还有秋天刚买回来各色干果,都是补气养精的好东西,你拿过去叫她平日里当个零嘴吃罢。”

冬秀接过东西,疑惑道:“大姐还要回去?那个陶家先是骗婚在前,之后又害得她染上鸦片瘾,连半条命都没了,还回去干什么,送死啊。”

吕氏拍她一下,怒道:“什么死呀活呀的,你最近是越发口没遮拦,再叫我听见这话,仔细你的皮!你大姐身上还带着孝呢,哪能在娘家常住啊,当然要回去,这次回娘家本来就是养病来了,现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去守孝的,你可别在慧姐儿面前瞎说八道,徒惹她伤心。”

说完便推她出门去了。

大姐的精神果然好了很多,整个人甚至显出一种反常的亢奋来,枯黄的脸上一双眼睛却泛着神异的光彩。

冬秀看她那副身心舒畅的样子,还有屋子里那股说不清的怪味儿,顿时明了,这应该是才吸过大烟了吧。

“大姐,你,你瘦了很多。”

“还好,就是前段时间病了一场,茶饭不思,自然瘦了些,不打紧的。”慧秀幽幽的抚着自己的面颊,皮肤糙了,腮帮子也凹了,自打嫁人,她就没顾得照镜子了,现在有时间照,她却不敢照了。

“陶家待你不好对不对?”冬秀悄声问她。

“有什么好与不好的,给人做媳妇的自然不比在家的时候自在,三妹妹,我真羡慕你们。”

“大姐,你还年轻,要是在那个家里过不下去了就回来呀。”

“真是孩子话,都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我都嫁人了,以后就是陶家人了,回来哪里还有我待的地儿呢。”

“怎么没有,嫁人了又怎样,说到底你也是我们江家的姑娘,是我大姐,你回来大家都高兴,好过眼睁睁看着你在那陶家受罪。”

冬秀还要再劝,却见慧秀掩嘴打起了哈欠,眼角湿漉漉的有泪流下来,一幅极其困倦慵懒的模样,冬秀忍了忍,还是说道:“大姐,那鸦片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别再抽了。”

惠秀听罢,静默了好一会儿,望着妹妹关切诚恳的眼神,终是叹了口气说道:“我知道,这东西只能叫人一时快活,其实极损人的根基,可我宁可要这短暂的快乐,也不想长长久久的那么,那么没意思的活下去。”

自她嫁过去就没有一时一刻的好过过,本以为是进了福窝,哪知却是入了苦海里,苦不到头……

丈夫在时,她要夜以继日、衣不解带的忍着恐惧和彷徨奉汤侍药,丈夫去了,她就得整天深居简出、茹素祈福,夜里还要抱着丈夫的牌位入眠,那种寂寞和恐惧足以叫她发疯,要不是还能抽这大烟,叫她暂时忘却现实的苦痛,只怕她早就不好了。

反正她是没了指望的人,能乐一时算一时吧,也许死亡并不比那么活着更坏呢。

冬秀原以为她是不晓其中利害,所以才不知轻重的染上了大烟瘾,现在看她那副心如死灰的样子,才知道她是故意如此的。

不过半年时间,一个娇俏可人的姑娘竟萌生死志,心灰意冷至此。

“这都是我的命。”慧秀凄然一笑,拉着妹妹的手,“你不要为我担忧,不过是抽点大烟而已,死不了人,那陶家老太太也是爱抽这玩意的,如今都六十了不也活得好好的,实话说,自从抽了这鸦片烟我睡得也好了、吃得也多了,倒也不是全没好处的。”

命,什么狗屁命,分明是陶家不义骗婚,大伯母又贪财势力,才害苦了大姐。

“大姐,你听我说,这鸦片烟真的对人很不好,那就是□□,久而久之会叫人精神失常、五脏俱烂,还会脱发掉牙,加快人的衰老,你再抽下去,是不会死,可却会生不如死!”

面对残酷的事实,言语总是苍白无力的。

尽管冬秀绞尽脑汁、苦口婆心的极力劝告了半天,可她知道,这能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不是大姐没把这话听进去,而是她不愿意去听,因为听了也没用,即便她不抽鸦片,对她的处境也没有任何好处,甚至还可能叫她过得更加艰难了。

几天后,陶家果然又派了马车来将大姐给接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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