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七夕 (第2/2页)
那纪总能答应?你说之前的女朋友那么漂亮。
大公司嘛,如果总是单身就怪怪的,往上提拔都不太好,估计是不得已吧。所以后来感情就不好呀,一直分居。这次纪总被发配到这儿任闲职之前,差点儿被送进去,女方害怕就直接离婚了,说是怕影响孩子以后上学什么的。
有这样的事?大难临头各自飞啊。
本来就没什么感情吧。
那有孩子啊。
好了好了,越扯越远了。我问你,这个纪总和李欢除了在非洲认识,还有什么其它关系吗?
这倒不知道了,天宇喜欢纪总的人听说不少,李欢后来和他也没有交集的。不过呢,这次纪总没进去,有人做保,好象就是李欢帮的忙。
为什么李欢会帮他?他在深圳,李欢在bJ,两人一直有联系?樊母问道。她非常清楚,这样大的人情,李欢一定是求了父亲的,如果只是多少年前的熟人,李父不可能动用自己的重要关系出面的。
那我怎么知道人家是不是有联系?我倒是听侄女说,纪总到的那天,是李欢给他接的风。
樊母不再说话,使劲喝了两口咖啡。
黄太太见状,担心自己话多了。我多嘴了啊,这些都不算什么的。估计纪总在咱们这儿也没有熟人吧,除了公司同事就认识李欢了吧。找她牵线帮个忙也是自然的。
樊母回到家就找沛之谈话,她把下午听到的一股脑儿都告诉了儿子。沛之出国较早,思想比较理性,很耐心地听完母亲这一番八卦已经很有修养,但不可能真的听进去。李欢是他遇到的最天真坦诚的女子,不像其他这个阶层的女人总是端着公主架子。李欢的清新自然令他特别舒服,两人在一起就像大学同学一样相处,一起看展看话剧看电影、一起讨论时事新闻、一起周末爬山打球,这些都是他多年求学经历中特别缺失的。那时候他太专注于学习研究,周围也没有特别有趣的女生,他也就没把心思放在这方面,现在就像开了窍,他意识到了女性的温柔美好,当然不可能因为母亲几句话就去想那些他认为世俗的事。
樊母见儿子没反应,就有一些生气。你是不是在听我说话呀?这个姓纪的叫纪明琨,我又打听了一下,离没离婚暂且不说,比李欢大了十岁,还有个儿子,一个单身女性,和这样的人扯上,可见一定有什么问题!
妈,我又不傻,李欢咱们以前也算认识的,她从小到大的同学一打听就知道了,你就不要这样八卦了。
要不你下次问问她?
这种话我怎么问得出口?别说李欢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就是其他人,也不能随便打听人家的隐私吧?沛之摇摇头,不再理母亲了。
七夕很快到了,沛之早就让国外的朋友精心挑选了漂亮的钻戒,这一天他约李欢共进晚餐。
那是他朋友开的一个清静的小酒吧,平时只提供简餐,今天的晚餐是从另一家高级的西餐厅订好送来的,红酒也是他从父亲酒柜里挑的。
李欢最近约会多,运动也多,身材更苗条紧致了,看上去就像大学刚毕业没多久的。今晚她刻意打扮了一番,薄施粉黛,描眉涂唇,她习惯地拿起那盒胭脂的时候,手指微微抖了一下,她想起和明琨一起在酒店的那个清晨。她放下了这盒精致的胭脂,重新打开另一盒包装很平常的。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她不由自主地把车开到了明琨所住的小区,正在犹豫是否要打电话给明琨让他下楼见个面。她最近和沛之约会太频繁,似乎想要把所有对爱情的憧憬和恋爱要做的事情密集在这几个月做完。她害怕这样疯狂冲动的自己,想见见明琨,来检验一下她是否还尚存理性。
那晚,她还没来及打电话,明琨一家三口就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不知道明琨是否看到了她的车,这个老小区停车不方便,他们三人应该是把车停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一起往回走的。李欢意识到自己就是一个外人,她既不知道梦洁什么时候带儿子过来的,更不知道明琨什么时候已经买了车。
当穿着一袭米白色真丝长裙的李欢款款走来,沛之有点激动,他冲上去轻轻搂住她,为她拉开了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