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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语言艺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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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不仅是追求真理的一种方式,也是我们在工作中的一种语言表达艺术。不辩则事不清,不辩则理不明。主观臆断、不允许一点不同意见的人,必然不能令人信服,工作也必然会出现偏差。因此,一个有着科学头脑、良好素质的人,其语言表达必然离不开辩论这种形式。

●针锋相对,揭其要害

在辩论中要善于抓住对方的要害之处,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一是反驳其错误论点,用事实分析,直接证明对方论点的虚假和荒谬;二是反驳其论据,直截了当地揭穿其论据的虚伪性,论点的不正确也就随之暴露出来了;三是反驳论证,通过揭露对方论点和论据之间的逻辑关系错误,最终推翻其论点。

秦孝公想起用商鞅变法,便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讨论变法大计。会上孝公对群臣说:“继承君位,不能忘了巩固政权,这是国君应当遵守的原则;实施法治务必阐明国君的长处,这是臣下应有的品行。我现在想通过变法来治理国家,变更礼制来教育百姓。但是恐怕天下人非议。所以要大家发表意见一起来想办法。”

商鞅率先亮出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主张。他说:“法是为爱护人民而制定的,就是为了办事而形成的。所以高明的人只要以使国家富强,就不死守旧法;只要能对人民有利,就不一定遵循旧礼。”

商鞅的主张得到了秦孝公的赞成,却遭到了甘龙和杜挚等人的反对。甘龙说:“不对。我听说,高明的人不改变民众的习俗来进行教化,有智之士不变更旧法而治理国家。这样,不费力就会成功,官民相安无事。现在如果不按秦国的旧制办事,改变礼制来教化人民,恐怕天下都会非议君上,愿王明察!”

商鞅立即驳斥甘龙说:“甘龙所说,不过是世俗之言。一般人总是安于旧习惯,迂腐的学者也往往沉溺于所学的学问之中。所以,这两种人做官都固守旧法,是不能和他们讨论旧法之外的事的。夏、商、周三代礼制不同,但都称王于天下;齐桓公、晋文公等五个霸主各自的法令也都不同,却都称霸于诸侯。所以高明的人制法,而愚蠢的人只能受制于法;贤能的人变更礼制,而无能之辈只会被礼制约束。拘泥于旧礼的人,不足与之谈论国事;客观存在制于旧法的人,不足与之讨论变革。王不必再疑虑了。”

这时,杜挚站起来给甘龙帮腔,说:“我听说,没有万倍的利益,就不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新器具。还听说有这样的话:‘效法古代没有错,遵循礼制不会出偏差’。请王好好考虑!”

商鞅立即予以反驳:“前代教化人民的方法都不同,哪有什么古法可仿效?历代帝王的礼制都不相重复,又有什么礼可遵循?远古的伏羲、神农时代教育而不惩罚,后来的黄帝、尧、舜就实行惩罚了,但不滥施惩罚,及至周朝的文王、武王,都是各自根据当时的形势而立法,根据事情的具体情况来制礼。显然,礼和法是因时势的需要而制定的,制度和法令要与形势相容,各种兵器、铠甲、器械装备都要便于使用。所以我说:治理国家不是只有一种方法,只要有利于国家就不必效法古代。商汤王、周武王都不遵循古法,一样地兴盛起来了;夏桀王、殷纣王虽然没有变更旧礼制,却也灭亡了。由此可见,不效法古代的人未必有可非议之处,遵守旧礼的人不足以多加肯定。国君不要再疑虑了!”

商鞅的一阵雄辩,使甘龙和杜挚的守旧论调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秦孝公的疑虑打消了,他说:“好,即使天下的人都来议论我,我也不再犹豫了!”至此,才有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是围绕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观点来进行辩驳的,群臣以“祖宗之法不可变”“祖宗之礼不可违”与之针锋相对。这场舌战,商鞅之所以获胜,关键在于他用“古代贤王法”“礼皆可变”的大量事实驳倒了众人,从而赢得了秦孝公的信任,真正是事实胜于雄辩。

●反嘲斥谬,以柔克刚

这一辩论方法就是抓住对方嘲讽的话头,反过来用嘲讽的方法予以反击,使对方处于被嘲弄的尴尬境地。

在一次外贸谈判中,中方代表拒绝了一位红头发的西方外商的无理要求。这家伙恼羞成怒,竟然出口伤人:“代表先生,我看你皮肤发黄,大概是营养不良造成你思维紊乱吧?”中方代表立即反击道:“经理先生,我既不会因为你皮肤是白色的,就说你严重失血,造成你思维紊乱,也不会因为你头发是红色的,就说你吸干了他人的血,造成你头脑发昏。”中方代表用反嘲斥谬法回击了外商的嘲讽,驳斥了对方的强辩,维护了中国人的尊严。

●取喻明理,寓理于喻

在辩论中,把道理寓于比喻中,运用比喻手法说明道理,既可言简意赅地阐述道理,又能理趣浑然、风采夺目。

春秋时代的墨子不但是大学问家,也是一位辩才,说话很富哲理。一日,他的学生子禽问他:“老师,是多说话好,还是少说话好?”

墨子沉思了一下说:“你看,池塘里的青蛙,不分昼夜地呱呱叫,声音又高又亮,可从来没有人注意它们。而鸡棚里的公鸡,平时轻易不叫,只在每天天亮时才叫几声。人们听到它的叫声,就知道天亮了,于是起床做事。这说明人们很注意公鸡的鸣叫声。”子禽会意地点了点头。

●诱导反问,不攻自破

这种策略就是为肯定自己的观点,诱导性地提问,让对方紧紧围绕自己的论题思考,再以反问的形式肯定自己的观点,迫使对方不得不接受。

一次,俄国文艺批评家赫尔岑应邀去参加一个宴会。宴会上不断演奏一些震耳欲聋的所谓流行音乐。赫尔岑实在忍受不住,最后不得不捂住了耳朵。主人看后惊讶地说:“这可是最流行的音乐呀!”赫尔岑反问道:“流行的就一定是高尚的吗?”主人也不甘示弱,反驳道:“不高尚的东西怎么会流行呢?”赫尔岑笑了,说道:“那么,流行感冒也是高尚的吗?”主人无话以对。

在具体进行辩论的时候,不同的对象涉及的范围和采用的方法,往往是各种辩论特点兼而有之,应视实际情况随机应变、临场发挥,才能战胜论敌,获取辩论的胜利。

●由彼及此,步步紧逼

由彼及此法是指由远而近、步步紧逼,直到对方投降认输为止。

某市长收到举报材料,得知某百货商场经理有违法乱纪行为,为挽救这位经理,使其悬崖勒马、改邪归正,便去找他谈话。谈话中,这位经理多方辩解,和市长争论起来。于是,市长改变方法,冷静地问道:“假若你家里喂了一条狗,只会偷吃睡懒觉,从不顾家守屋,有时还打烂碗盆,你怎么办?”经理回答:“把它赶出家门。”市长说:“假如你商场有个售货员工作懒惰,态度恶劣,胡乱提价,有时还将商品偷回家去,你怎么办?”经理说:“开除他!”市长说:“假如他的经理知情不报,且与之暗中勾结,倒卖香烟,中饱私囊,你说该怎么办?”经理:“这……”

由彼及此法,往往是欲此先彼、欲实先虚、欲近先远,步步紧逼,最终使对方无路可逃,只好束手就擒。

●婉曲作答,避其锋芒

婉曲作答法是对对方所提问题不作直接回答的一种辩论方法。

有人问美国天文学家琼斯:“地球有多大年龄,你能说清楚吗?”琼斯回答:“这也不难。请你想象一下,有一座巍峨的高山,比如说高加索的厄尔布鲁士山吧。再设想有几只小麻雀,它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啄着这座山。那么这几只麻雀把山啄完大约需要多少时间,地球就存在了多少时间。”琼斯这种委婉曲折的回答,不仅把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难题化解了,而且使人意识到地球存在的岁月异常悠久。

婉曲作答法,往往要避开锋芒、摆脱困境,使对方由主动变为被动,比直接作答更形象、生动、有力,往往使对方无可辩驳。

●转移论题,避而不答

齐王因为没听从孟子的劝告,结果使燕国人反叛了齐国。齐王感到惭愧,但有个叫陈贾的大夫却在孟子面前为齐王开脱。

陈贾说:“周公是什么样的人?”

孟子说:“古代圣人。”

陈贾问:“他派他的弟弟管叔去监督殷国,结果管叔却带领殷人反叛,确有其事吧!”

孟子答:“的确有。”

陈贾又问:“周公是不是知道他要反叛才派他去的?”

孟子说:“周公不知道。”

陈贾立即说:“这样说来,圣人有时也有过错吧?”

孟子回答说:“古代的君子,有错就改;现在的君子将错就错。古代的君子有了错,就像日食月缺,人人都看得见。当他改正时,人人都能敬仰他。现在的君子,岂止是将错就错,还要找借口为自己辩护。”

陈贾无话可说。

孟子和陈贾这场论辩采取了转移论题法。陈贾煞有介事地以圣人为齐王开脱。孟子不在无需讨论的问题上纠缠,把论题转移到如何对待错误上,用类比法得到结论。“圣人有错就改”,这里还包含着一个假言判断:“既然圣人有错就改,而齐王将错就错,所以齐王并非圣人。”这就从侧面将前面避而不答的问题重新点明,既使陈贾无言以对,又使齐王受到教育。

●诱导明理,有的放矢

诱导明理法是针对对方的错误观点,步步引诱造成对方言论前后矛盾而使其明理的一种辩论方法。

一个年轻村民,带妻子去做人工流产。妻子不愿意,别人劝说也不听,他直接去找医生。

村民:“请给我妻子做人工流产。她虽然是头胎,但是个女胎,所以我要她来做流产。”

医生:“你为什么不要女胎?”

村民:“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女孩子长大了总归是别人的。”

医生:“我有个8岁的男孩子,等他满了12岁,我就送他到五台山当和尚。”

村民:“这么好的儿子,为什么去出家?”

医生:“因为他不能传宗接代呀!”

村民:“这孩子有生理缺陷吗?”

医生:“那倒没有。”

村民:“那他怎么不能传宗接代?”

医生:“因为他长大了找不到对象。”

村民:“这么乖的男孩子,怎么会找不到对象?”

医生:“到那时,社会上只有男人没有女人了!”

村民:“哪会有这种事?”

医生:“女孩子长大了要出嫁,所以都被当爸爸的强迫‘人流’了。”

村民:“啊!我们……”

诱导明理法先不说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而是有意诱导对方步步前进,最后使其感到“此路不通”。此法寓教育于辩论之中,让对方易于接受。

●以牙还牙,理直气壮

以牙还牙法,就是在辩论中,不去正面否定对方论点的荒谬,而是用相同事例还给对方一个荒谬的论点,用以驳倒对方的一种方法。

某个大旱之年,一位能说会道的老农到县衙呈报灾情,请求减征赋税。县令问道:“今年麦子收了几成?”老农答道:“三成。”“有七成的年景,竟敢谎报灾情,真是胆大包天!”老农想了一下说:“我活了150岁,还未见过这么严重的灾情啊!”县令惊问道:“你有150岁吗?”老农不慌不忙地说:“我70岁,大儿43岁,小儿37岁,合起来不是150岁吗?”县令大声吼道:“哪有你这样算年龄的!”老农反问道:“哪有你那样算年成的!”县令无言了。

以牙还牙法在辩论中足显力度,常常会置强词夺理者于“死地”。它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对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归谬制人,出其不意

归谬制人法,就是先假定对方的命题为真,然后以此为前提进行推论,将它推向极端,推出明显的荒谬结论使其难堪的一种方法。

古时候有个富翁死了,其妻同管家商量,要用活奴给他陪葬。富翁之弟是个有识之士,反对这样做。他嫂子坚持道:“你哥哥死了,在地府无人侍奉,我们决定用活奴陪葬,谁阻拦都不行。”其弟便改口道:“还是嫂子和管家虑事周全、用心良苦,可见嫂子同兄长夫妻情深,管家对主人忠心不二。既然要用活人陪葬,不过,让别人去服侍兄长,我们不放心,倒不如嫂子和管家去陪葬,兄长定会非常满意的。”其嫂和管家哪愿去死,只好作罢。

归谬制人法的运用,要注意相同性质的谬论的可比性,若将两件不相干的事扯在一起,便收不到以谬制人的效果。

●设喻巧辩,贴切巧妙

设喻巧辩法,是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来巧妙施辩的一种方法。

有位小姐爱好文学创作,写了一本很厚的小说寄给一位名编辑,可是书稿很快就被退回来了。小姐异常气愤,给这位编辑打电话质问:“编辑先生,你怎么没把我的书稿看完就把它枪毙了?为了考察你是否真的看过,在寄出前我把105页和106页粘在一起,当我查看退稿时,这两页仍然原封未动,你作何解释?”编辑回答道:“小姐,比方我吃一瓶水果罐头,尝了一口发现是坏的,难道我非得把它全部吃完才下结论吗?”

辩论中,遇到棘手的质问或难于正面回答的提问,就可用比喻巧辩法。使用此法需注意比喻的贴切性、易懂性、巧妙性,以及表意的明确性,才能使对方无话可说。

●机智折服,不卑不亢

机智折服法,就是面对难于争辩的问题随机应变,运用智慧,化被动为主动,向对方发难使其折服的一种方法。

晋朝有个叫许允的书生,在洞房花烛夜,见新娘相貌平平,大为不悦。新娘问他何故?许允没好声气地说:“你知道好妻子是什么样的吗?”新娘不卑不亢地说:“孝顺老人,尊敬夫君,说话和气,做事利索,而且模样也不错。前几项我都能做到,只是模样是老天生成的,我就无法了。”许允听后仍然不高兴。新娘转问道:“相公,你是读书人。我问你,一个人应具有的好品德你有多少呢?”许允答:“我都具备。”新娘道:“好品德的第一条,就是看人要重德,你却只是以貌取人。既然第一条就不符要求,怎么能说都具备呢?”许允被新娘的口才折服了,终于改变了对妻子的态度。

机智折服法,在辩论中运用时,要靠知识和头脑,才能机智地由回答变成提问,折服对手。

●避实击虚,立竿见影

避实击虚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辩论技法。当你已经掌握了论敌的部分情况,想通过攻击对方弱点再进一步扩大战果时,运用此法可使对方一触即溃。这种方法常用于对抗性较强的法庭辩论或审讯犯罪嫌疑人。刑警初审犯罪嫌疑人,是一场心理战,特别是在尚未完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进行突审,既是一种斗争,也是一种辩论。如果急于求成,直来直去,往往很难见效;而采用避实击虚之法,却容易敲开犯罪嫌疑人嘴巴,促使其交代事实真相。

某市刑警队长奉命侦破一起恶性杀人案,经过周密的调查,认定此案是两人所为,接着在某郊县抓获了一名有重大嫌疑的人犯。另一人是谁?他不肯交代。审问开始了。

警察:“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吗?”

犯罪嫌疑人:“是警察!”

警察:“知道我们是从哪里来的吗?”

犯罪嫌疑人:“那我怎么知道?”

警察:“我告诉你吧,我们是从××市两路口来的,两路口你去过了吧?”

犯罪嫌疑人:“我没去过。”

警察:“那就不对了,我们查了那里一家旅馆,你前几天在那里住过。”

犯罪嫌疑人:“住过又怎样?”

警察:“住过倒不怎样。只是那里前天发生了一起命案,你不会不知道吧?”

犯罪嫌疑人:“我不知道,也与我无关。”

警察:“与你的关系可大啦!”

犯罪嫌疑人:“什么关系?”

警察:“我们从现场找到了血衣,你家里人看过,认出是你穿走的。你想不想看一看?”

犯罪嫌疑人:“不不,不看了。”

警察:“看来你是个爽快人。既然这样,你大概该说出什么了吧?”

犯罪嫌疑人:“那个司机被杀我是在场,你们总不能就说是我杀的!”警察:“那汽车上有你的指纹,你推得了吗?”

犯罪嫌疑人:“反正不是我亲手杀的。”

警察:“我们知道不是你一个人干的,不说出同伙只好由你一人顶罪了。”

犯罪嫌疑人:“我说……是他下的手,我只是帮忙。”

警察:“那人是谁?”

犯罪嫌疑人:“是我表哥。”

刑警队长就是这样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旁敲侧击、话中有话,使犯罪嫌疑人的防线彻底崩溃了,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这起命案的经过。

●反诘进攻,出其不意

反诘进攻,是辩论的基本语言技巧之一,它是修辞学上的反问在辩论中的运用。所谓反诘,就是从反面提出问题,用否定的疑问句来表示肯定的语气,或者是用肯定的疑问句来表示肯定的语气。反诘进攻,往往能比正面提问更有力量,更能表达爱憎之情,更具有强烈的批判和讽刺作用。很多时候,还可以用反诘转守为攻,造成心理上的优势和咄咄逼人的气势,置对方于被动的地位。

约翰·威克斯是英国18世纪的一位作家和政治活动家。有一天,上议员桑得韦奇当众辱骂他说:“你将来不是死于梅毒,就是死于绞架。”

威克斯答道:“那就要看我是拥抱阁下的情妇,还是阁下的理论了。”

威克斯使用的是“顺语反诘”的方法,他没有直接否定桑得韦奇恶毒的诅咒,似乎与他建立起一个“假”的共识,但是马上指出产生两种恶果的根源统统来自于桑得韦奇本人,暗示出由于人品及思想的低下,他将来才应该死于非命。从容回答中虽不露锋芒,但回击有力,而且寓意深刻。

●以逸待劳,捕捉漏洞

辩论是一项集知识水平、理论功底、逻辑能力、语言技巧于一身的“高雅的游戏”。辩论时,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时而侃侃而谈,如行云流水;时而一语中的,似霹雳惊雷。

凭借着高超的辩论技巧、丰富的知识积累、深厚的理论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不断制造一个又一个高潮。当然,在这种气氛热烈的场合,情绪激动,神经高度紧张,也难免会犯一些错误,有一些纰漏。“言多必失”,再优秀的辩手,即使是占尽了优势,也会有漏洞。

某次主题为“现代化建设中,东方文化作用大于西方文化”的辩论中,反方接连举了两个例子,都是极不恰当的:“东方文化是碗,西方文化是饭,请问是碗重要,还是饭重要?”“东方文化好比书中的文字,而西方文明则是精神,文字和精神哪个重要?”这两个例子看似锐不可当,实则漏洞百出。反击的方法有很多,例如:“难道我的碗里非要盛你的饭不可吗?就不能够盛上我自己种的粮食吗?”“没有文字,你的精神哪里才看得见呢?”如此,等等。

在辩论中,一方面要守住阵地,稳扎稳打,不能贪图一时之利口不择言;或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以致给对手造成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对手的失误是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必须沉着冷静,仔细听清对手的每一句话,一有机会,立即抓住,迅速发动反击,必要的时候应该死缠不休,令其无法招架,从对手的细微失误入手,穷追猛打,不断扩展战果,使对手“千里之堤”溃于失误这小小的蚁穴。下面我们给大家介绍几种捕捉对手漏洞,尔后大举反攻的技巧。这一类技巧有一点像兵法所云“以逸待劳”的战术。所以我们把它们命名为“以逸待劳——捕捉漏洞法”。

1.放大法

放大法就是利用反对派论点中隐含的前提,加以扩大,推出明显荒唐的结论,却又符合对方的逻辑,使对方的论点不攻自破。

2.无中生有法

这种方法总体来说,主要是利用对方的观点,使其向着条件外的绝对方向发展,将问题绝对化,或者故意曲解对方言论中的某些概念,人为地“凝练”出明显错误的道理或者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例来,达到驳倒对方的目的。这种技巧往往是在对方的观点正确或基本正确,从正面反驳可能性不大时,有意首先承认其观点,然后举出一项反例来“证明”之。这个“反例”就是其观点绝对化了以后的产物,通过一个绝对化的错误,证明其观点的“错误性”。

3.引向未来法

在现实和历史无法置辩时,可以将思绪引向未来,以发展的观点立论,给予针锋相对的反驳。这种反驳是建立在科学预见的基础之上的,预见是新的思想和观念的产物。预见时在思维中出现了由因果联系构成的事物发展环链的模式,同时还从人们过去在因果联系中反复出现的现象,找到了它的规律性。可以利用一环又一环的模式化的环链,预计出最后一环出现的论断,反击论敌。

物理学家法拉第有一次在大庭广众做电磁学的实验表演。实验刚结束,忽然有人站起来高声责问法拉第:“这有什么用呢?”

法拉第不假思索地回答:“请问,新生的婴儿有什么用呢?”

在这里,法拉第把科学比作初生的婴儿,借此说明,科学正像婴儿必然要成长为前程无量的成年人一样将发挥巨大的历史作用,所使用的就是引向未来法。

4.紧追法

这是一种对付辩论对手纰漏的非常常见的方法。当辩手的纰漏被我方发现时,就该反击,一路穷追猛打下去,一方面把没有能引起观众广泛注意的漏洞明显化,使人们都注意到对手的错误;另一方面使其在既不能承认其错误,又无法回避事实的情况下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这种方法的技巧并不是很复杂,问题主要在于要对对手的差错有绝对的把握,确信不会是有心设计的骗局,然后充满自信地拿出“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气势来,利用已经占到的先机,直捣黄龙。

以上方法仅仅是“以逸待劳——捕捉漏洞法”的一般技巧,大家可以在实战中总结出更多、更有力的方法来。

●借刀杀人,反戈一击

三国时候有一位名士,叫做祢衡。曹操很不喜欢他,必除之而后快,于是举荐他到昏庸暴戾的黄祖那里去。果然,祢衡冒犯了黄祖而被杀掉。这样,曹操巧借黄祖之手,既除掉了祢衡,又不担上“滥杀”的恶名。

曹操的“借刀杀人”计不可谓不高明。借刀杀人在辩论中也时常得到应用。当然我们所说的借刀杀人者并不是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阴谋家,而是可以出神入化地运用“借刀”诘难对方,达到出奇制胜效果的舌辩之士。“借刀杀人,反戈一击”的关键点也就在于如何巧妙利用对手的论点、论据和论断过程反击对方。不管他的观点、论据和论断过程正确与否,我们统统拿来,“依样画葫芦”,把对方的言论通过我们的重新组织使之出现不可能或荒谬的情况,驳倒对方。

“借刀杀人”计在辩论中的应用与黄祖杀祢衡有一些不同。曹操借黄祖之手除去心头之恨,而我们则是要巧妙利用对手自己的“刀”,这一点是决胜的关键。其方法不一而足,但总的来说大致可以分成两种类型:

1.仿体

仿体的基本方法是提炼出对手语言的基本结构和表达方式,然后用之于另一类事物的推论之中,得出一个能令诡辩者哑口无言的结论,从而产生出奇制胜的效果。它大致类似于我们在前面讲过的放大法、反说法,但仍有许多不同。常用的仿体式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诉疑型。

这种技巧的要点是:找出与诡辩者利益相关的事例;采用诡辩者使用的方法来解析事例,并仿照对方的表述形式;在论述中加入疑问的语气,显示得有理、有利、有节。

A:“你有点不够朋友。”

B:“何出此言?”

A:“你在戏院工作,完全有能力给我弄点免费票,可是你从来没干过。”

B:“你也有点不够朋友吧?”

A:“我怎么了?”

B:“你在银行工作,完全有能力给我弄点免费钞票,但是你做过吗?”

在这个例子中,B使用的就是诉疑型仿体技巧,即指出对方的谬误,但仍留有一定的余地。使用疑问的口气,不会使对方过分难堪。这种技巧最适合适用于一些需要注意把握分寸的场合。

第二种,反难型。

这种技巧要点在于:选择与对方有利害关系的事例;采用对手使用的方法解析事例,并仿用诡辩的表达形式;在论述中强化肯定的语气。

A:“别穿高跟鞋,穿高跟鞋的女孩轻浮。”

B:“凭什么这样说?”

A:“穿高跟鞋当然脚尖颤颤,怎么能站稳?一绊到石头,自然就会跌倒,这不就是轻浮吗?”

B:“那你以后不许擦头油,擦头油的男孩滑头。”

A:“胡说!”

B:“擦上头油当然乌发溜溜,怎么能不油滑?落上苍蝇自然会被滑倒,这就是滑头的铁证!”

这种辩论技巧的特点是用对方自身设定的逻辑来限制对方,效果要比诉疑式强烈一些,一般用于不需要留太大分寸的场合。

第三种,反责型。

其要点在于:选择与诡辩者有较强利害关系并具有可表演性的事例;以意外的可感性活动使诡辩者窘迫;采用诡辩使用的方法并仿用表述形式,对该活动做出解释。

A:“洗完手再吃饭。”

B:“我才不洗呢!”

A:“为什么?”

B:“洗净了,还会脏的,何必多此一举?所以,我不干这种傻事……喂,你拿走我的饭菜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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