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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免费小说 > 吸血鬼女王日记 > 2022年12月16日

2022年12月16日 (第2/2页)

但是她有一个致命的优点,就是金毛狮王在她情绪不崩溃的时候,从来不会穿着她的爱斯基摩雪地靴踩人,甚至背地里偷偷踩人,只要她情绪不崩溃的时候,她也几乎不会。这使得她在当时那个不幸的被反人类统治的教育世界里,罩杯始终徘徊在A-B罩杯。

前面提到了,金毛狮王自从在雅思班遇见了我以后,迈开了她雅思学习的新步伐。

那就是她开始踏上了刷!基经之旅。

所谓的刷基经,就是说,她开始升级基经了,也就是更新基经。

雅思回忆到了这里噶然而止,因为日后在学业篇的爱情补习学校的教材里,我还会再详细的描写和解析。

我们今天教材的重点是留学回忆录,现在还停留在悉尼风景篇。

话说回悉尼的ma

ket city的大嘴猴专卖店。

大嘴猴这个世界知名的服装品牌,它的英文名,并不叫做dazuihou,而是叫做paul f

k。我始终觉得这个品牌的名字是有一定的预言性的。

但是话说回来,这个金毛狮王,在商场里,一看见有大嘴猴这个品牌,当然这个品牌又是我推荐给她的,眼睛就开始闪闪发光,那个亮度,好像是比灯泡还光亮一些。

于是她拉着我,带着钱,其中一部分是她的男朋友感谢她考雅思时把他带过,准备给她去自己买LV的钱,现在已经被兑换成了澳币,冲进了大嘴猴专卖店。

然后她看见我对卡通大嘴猴望眼欲穿的表情,这又大大的刺激了她的购物欲。

于是她开始了在大嘴猴专卖店里装大款的表演。

而我看了看价格表,感觉有点贵,所以暂时放弃了购买,不过我准备在留学时不久的将来,用我的年轻美貌,和长长的睫毛,找到一个年少多金的像大嘴猴一样帅的男朋友,再来给我买。

因为毕竟当时我俩学的都是经济学专业,而不是选美专业。

可以说当时我们的经济学头脑已经初步形成,但是那种经济学头脑是各有千秋的,也就是说完全不同的思路。

通过我的刺激,金毛狮王一共去试衣间大概试了10件大嘴猴品牌体恤,背带裤,连体背带裤,和短裙等等,她还试了大嘴猴的鞋子。

而我则在一边表演着望眼欲穿,耐心等待这个角色设定。

后来金毛狮王决定买四件大嘴猴衣服,三件是体恤,还有一件大嘴猴连体背带裤。

但,就是金毛狮王买的这件大嘴猴连体背带裤,激怒了我。

我心中暗暗愤怒的火焰已经越燃越烈。

不过我这个人,虽然当时年纪很轻,只有二十几岁,但是城府极深。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每个夜里,每个晚上,每个月光照到的角落,我总有着真正最深的思量。

所以当金毛狮王跟我无间道式表演得意洋洋的时候,我隐藏住了心中因为物超所值目标省钱而带来的愤怒,充着她淡淡的一笑,跟她说:都好看。

但是,我心里已经立下志向,我要搞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大嘴猴,气死金毛狮王,叫她望眼欲穿到把她的灯泡眼睛争取早日惊掉。

但这不是幼稚,只是这个长篇歌剧,直到现在,仍然还没有演完。

但是其实我是想说的地理位置就是在ma

ket city这个商场旁边有一个叫做capital squa

e的娱乐楼。值得愉快的谈论的是,这个楼一共好像有3-4层的样子。

楼上有夹娃娃这种我最喜欢的游戏,还有照大头贴,贴纸照的。

这些机器可是并不像西单的那些比较廉价的大头贴机器,往往是日本原装进口的机器造型和包装。

但是比这个更令人愉快的就是,这个大楼的地下一层有一个happy hou

s的KTV。

这回那些中国留学生们和那些表演年少多金的富二代,还有那些表演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们,可是真正的找到了撒欢儿场所。

但是就是在那个KTV里我除了发现我是文曲星转世,我还发现了我是淘金红娘转世。

那是因为在KTV每次聚会唱到最后,一般都是看大家能找到伴儿的,都一对儿一对儿的在那里聊天,而最后的KTV房间就成了我的个人演唱会专场。我感觉我没去什么专业酒吧或者是悉尼歌剧院里开演唱会真的是有点可惜了。

总之唱到最后,我一般都会成为一个背景音乐式的麦霸,大家都认为我是真的对唱歌这件事有浓厚的兴趣,而且普遍是非常e

joy我的音乐的。

谈到悉尼的风景,我认为最美的就是悉尼歌剧院。

那就好比北京的风景,最美的就是天安门一样。

我一开始留学的时候去悉尼歌剧院时是和同学们一起坐火车去歌剧院的。因为悉尼的火车站有OPERA HOUSE那一站。

那个时候我为了节省开支,并没有在澳大利亚买汽车。

但是我非常地喜欢澳大利亚跑车的造型。

往往那种造型是特别漂亮,特别酷炫,特别帅气,特别耐看的流线型,带尾翼的跑车造型。

那个时候最流行的一款跑车就是skyli

e。

那些女同学留学生们都普遍认为能找到一个开skyli

e跑车的男朋友,是一件比较骄傲的事情。所以这个概念也印入了我的心田。

但是在我眼里,这款日本skyli

e地平线跑车就好像是一辆改装过的捷达。至少当时在我的心里认为,用捷达是可以改装出来漂亮的skyli

e的。

不过和同学们一开始去悉尼歌剧院的时候,他们大多数是一些悉尼大学语言班的死党,我们一般是搭乘火车去的。

下了火车站,我们往往是选择下午十分,放学下课以后再过去。这并不像我们去情人港的时候,往往是等到晚上七点左右,天黑了才去看霓虹灯。

所以那个时候,在情人港的小广场的门口总是可以看到一个玩双头火把的土著野人造型的街头表演艺人。我对他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因为这个玩火人,就好像是印度与蛇共舞者从来不会被蛇咬到一样,虽然是披肩散发自然卷的野人,但他的技术很好,从来不会出现玩火自焚的场景。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和同学们下午来到了情人港,那里从火车站走过去,有些小店,是卖礼品的小店,当然在小店的旁边有一家麦当劳,因为它是悉尼歌剧院这个地方唯一的一家麦当劳,所以总是人满为患。

我们有的时候也会挤进去,用英文点一些麦当劳套餐,但是往往找位子都比较费劲,需要等位子。

我和同学们吃完麦当劳以后,就可以去悉尼歌剧院的那条长长的广场上散步走过去歌剧院了。因为美丽而宏伟壮观的悉尼歌剧院,就在那个很长的广场的尽头处。

那个广场是沿着海岸线建造的,美丽的悉尼歌剧院也是在海中央的,它就好像是一座小岛,只不过是一个半岛。

因为它的一半是临海,另一半是和那个很长的广场走廊是连接着的。

在那个长长的沿着海岸线建设的广场上,有许多的酒吧,小型商店,和半露天咖啡馆还有西餐厅。

其实我非常喜欢在那里的露天咖啡馆喝咖啡,吹海风,思考人生,甚至是写作业,复习功课。

当然后来我找到了比悉尼歌剧院旁边的露天咖啡馆更适合复习功课的地方,那就是文艺气息非常浓厚的澳大利亚国立图书馆。这些细节内容我会在回忆录里的学业篇再详细说明。

我记得后来我去悉尼歌剧院的时候,有的时候会在咖啡馆里点一杯加冰块的拿铁咖啡,那有的时候就是我一个人的浪漫下午茶时分。

不过那个时候,在留学的时候,我的心里已经有了思念的人,我其实是非常希望他在我身边,请我喝咖啡,和我一起聊聊人生,聊聊学业,聊聊生活,然后也许再一起抽根烟,因为是露天的,户外是允许抽烟的,饭后一根烟,快乐似神仙。总之那些事情就是我留学的时候最重要的梦想之一了。

不过这个梦想当时留学的时候并没有实现。不过我一直期盼了很久很久,等待了很久很久,最后竟然是一个遗憾。

不过这个世界上好像不会有任何的遗憾,因为上帝是公正的,可以让所有的美梦成真。因此人们才信仰上帝。

当然后来前面已经提过,因为国际关系的原因,所以对我们这些重点人物留学生来说,有阵子产生了外交孤立。

所以后来我经常一个人从我当时租的房子,坐着火车,不远万里,去悉尼歌剧院那站下车。然后再挤进去麦当劳吃一个简单的套餐,吃不了的汉堡包,我都会叫服务员打包好,带回家继续当夜宵吃。

这个半夜吃馒头巨香的习惯,我是早早就在幼儿园里就养成好了的。

有的时候我打包好了麦当劳以后,还会去旁边的礼品小商店里买个红色镜片的磨镜,甚至有的时候还会买一瓶澳大利亚原产地绵羊油,留着不用,准备回国带给父母当擦脸的礼物。

然后我会认真地背着我的背包,走过那片广场,酒吧,商店等等,一直走到悉尼歌剧院底下,看一看当期和近期歌剧院里演出的海报和广告。那些大大的招贴画,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歌剧院里有歌剧表演,舞台剧表演,也有演唱会和音乐会的表演。其实我非常非常希望可以进去歌剧院里听一场音乐会。但是钱倒并不是不够,只不过是没有那个勇气,谈到钱这方面也的确有点舍不得,经济观点属于这种情况。

因为我当时也简单地打工,而且我比较会节省,会花钱,所以歌剧院的门票还是买得起的。

但是勇气可能就是真正的问题。

关于悉尼歌剧院,有一本世界知名的小说叫做《歌剧院魅影》,我知道这个故事,也简单看过这个小说。

这个小说讲的是:男主是歌剧院里最帅的男一号。在这个歌剧院里还有众多的男演员和女演员。

歌剧院新来了一个女演员,非常地美丽善良,而且她的歌声像夜莺一样,是最动听的。

男主角叫对这个叫做水晶的女歌剧演员一见钟情。因为她的歌声就像是水晶一样晶莹剔透,充满了光芒和晶莹的磁性效果。

这个女演员的能力明显是超越了歌剧院原来的所有女演员。

因此受到了大家的嫉妒。为了不被排挤,水晶周旋于众多歌剧演员之中,那个小说剧情就开始类似于宫斗剧。而且她除了漂亮和卓越的歌唱能力之外,她还十分有智慧,情商非常的高。

而男主作为歌剧院的男一号,承受的压力也很大。但是他依然默默地坚守,深深地暗恋和爱护着水晶,就好像是她的守护天使一样。

所以在男主角暗地里的保护之下,水晶终于成为了歌剧院当红的女一号,她演出了第一场演唱会。

不过就在她在歌剧院演出的当晚,男主角却被嫉妒他的那些其他歌剧院里的演员毁容了。

于是他变成了歌剧院里的一个像幽灵一样的男鬼,但是即使他被毁容了,依然在暗地里默默地保护和加持守护着水晶。

在他的帮助下,水晶的事业一帆风顺,眼看就要登峰造极,登上顶珠穆朗玛峰。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水晶在无意间发现了歌剧院里魅影男主角的不幸秘密遭遇。

于是水晶决定帮助男主角。

水晶是一个非常有智慧和能力的女演员。她用自己的在歌剧院里的权利地位,和如同交际花一样的人际关系,还有多年积攒的后台背景,发动了一场媒体革命,这场媒体革命,可以说那就是娱乐圈的政变。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男主角申冤,恢复往日的地位和容貌。最后在他们俩的共同努力和完美配合下,媒体革命取得了胜利。男主角恢复了往日歌剧院男一号的地位,容貌和荣耀。而水晶也成功登顶了珠穆朗玛峰。

她和男主角一起合唱了一场十分完美的歌剧。当那句歌词I wa

t to sta

d with u o

the mo

tai

在歌剧院回响起来的时候,全场观众爆满集体起立欢呼致敬。并且在歌剧院为他俩的胜利和荣耀庆祝的全体成员,都感觉到自己和男主角女主角一起登顶了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峰顶,因为那是真正的全世界最高峰。

这个故事就是《歌剧院魅影》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

这是一本关于歌剧院,感人至深的,喜剧大团圆结局的爱情小说。

我因为从小读过这本小说,因此对悉尼歌剧院这个文艺复兴时期建成的最伟大的建筑之一,充满了热爱。

于是我今天在我的日记里记录好了《澳大利亚留学录》的第一篇。

接下来的时间就自由了,我可以自由发挥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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