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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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五,已经快到周末了,明天周末,我要去郊区度假。其实我是今天晚上出发的,所以时间还是十分紧急的。但是我不禁想起来我的工作就是我每天都要写吸血鬼女王日记。
这件事儿我决定每天坚持写1万字,但是我觉得这是一件十分令我愉快的事情。
因为我是一个非常热爱写作的人。在这本日记进入正轨之前,我想先说说我的留学回忆录。
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留学获得了硕士学历,海归归国参加了国企,央企的工作。
那段留学经历是令我终身难忘的。
我想会有很多人奇怪说我的日记进入正轨,内容会是什么呢?
其实现在看来基本的内容是记录一些书中的精华,写一写读书笔记和我每天的计划,还有思想的记录,还有各种各样的感受以及恋物笔记。
当然以后的日记内容还会不断的丰富和增加,不断的更新。我想成为万能全勤写作王,也希望可以真正的成为一名职业作家。
这些话我就不多说了,因为有些内幕也不好透露。我为此倒是已经认真的做了一些功课,看了一看各个板块儿的申请条件。希望可以梦想成真。所以这些刻苦的工作是不能不做的。
那么关于这段留学的经历,我写了一个回忆录。这段留学的经历是十分刻骨铭心的,澳大利亚的风景也是非常的优美的,这些事情都可以令我终身难忘。
于是我记录在我的日记里:
《澳大利亚留学回忆录》1
其实我一直想写一部《留学记忆》的小说,希望写的比《别了温哥华》更浪漫一些。大概目录是这样的。
1风景
2情人/同学
3学业/学术
4美食
5艺术:烟火表演,悉尼歌剧院的演出
我觉的这很有意义。于是我在写《澳大利亚留学回忆录》还是《悉尼美丽的风景线》之间摇摆不定。最终我决定了用多多的写作方法写《澳大利亚留学回忆录》。那就意味着要写的更多。
当然我就不标注12345目录了,我把它们分为3集写在了我的正文里,READY?GO GO GO GO GO开始吧!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大约是大三那年,一次偶然的同学聚会的机会,通过同学的介绍,我认识了一位在澳大利亚的留学生。当时我对他颇有好感。一见钟情之后,就开始交往约会,一起拍大头贴,逛街,吃各种好吃的东西。
之后他就回了澳大利亚,寒暑假来看我,找我,还参加了我举办的生日聚会。
由于这些原因大四那一年快毕业的时候,我就在英国伦敦,加拿大温哥华和澳大利亚悉尼这些城市之间,选择了去悉尼留学。
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我对他的思念之情,另一方面也是想去逃避我的初恋之情。因为我的初恋从高三毕业就去了英国留学,我怪他这么久都不回来看我找我,只是利用大四暑假回国和我约会了一天,后来就又鸟无音讯,因此我的心中十分不悦,所以就放弃了去欧洲的英国留学,选择了去南半球的澳大利亚继续攻读硕士学历。
另一个原因是我的一些同学也同样选择了去澳大利亚。我想这样人稍微多些,互相也好有个照应。
于是我们就坐着飞机去澳大利亚开始留学了。当然这些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我只是轻描淡写了这些艰难的经历。在我的回忆录中,往后的章节,我会一一讲清楚,说具体的。
飞机在澳大利亚悉尼的海岸线来回盘旋了两圈,才降落。在飞机上,我从窗户望下去,感觉天空特别的晴朗和蔚蓝,悉尼机场附近的海湾风景非常的美,天空和大海都很干净蔚蓝。空气也很湿润,因为是海洋气候,而且阳光明媚,把天空和海湾照射的清澈而透明,那海湾在白天看,就好像一块巨大的蓝色宝石,是清澈的有些淡雅的天蓝色的,这颗大大的蓝色宝石,当时那年那日,朝气蓬勃,美丽极了。
后来我才领悟到,看的出来,澳大利亚做好了迎接我们到来的准备。他们已经准备的很周到,提前做好了功课。
我意识到这将是一次非比寻常的留学经历,我年轻的留学梦想才刚刚起航,我希望它一帆风顺,一切顺利。
其实要知道的是,为了去澳大利亚留学,我提前也做了非常多的功课和准备。可以说是过五关斩六将才通过拼搏和奋斗才来到我梦想的港湾。因为当时我只有22岁23岁的样子,还很年轻,出生牛犊不怕虎,相当的勇敢,一个人坐着飞机就敢飞了11-12个小时,来到澳大利亚的悉尼。
我当时的家人对我留学之旅,也从一开始的犹豫反对,变成了理解和支持。这当然是因为我给他们做了很多的工作。其实我一直到了大学毕业都没有离开过我的家乡北京。我出生在北京,成长在北京,大学也是在那里上的。但也许是厚积薄发,也许是蔫人出爆子,我的这一次远行,竟然从北半球直接飞到了南半球。
于是我要开始我的留学生活了。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竟然那么的勇敢,就好像是哥伦布当年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这一次我就来到了澳大利亚的悉尼,开始留学了。
我开始了留学生活,从澳大利亚下飞机后,约定好的接机人员给了我一张手机和一张银行卡,车子把我拉到了我的HOME STAY,那个位置是在BEVERLYHILL。
那个地区风景挺美,是由一家家的小洋房组成的街区,还有一家电影院,电影院附近有些小店和超市。他们基本上不播中文电影,只播英文电影。电影院在路口,海报的画面总是特别的吸引人。
HOME STAY的早餐很好吃,是加黄油的方块软面包,和牛奶,每天吃起来百吃不腻。
那家HOME STAY是中国一对上海博士夫妇开的,他俩白天都有工作去上班,家里有老人和他们的亲戚照顾HOME STAY里的学生们。学生们大多数时间白天也要上学,偶尔有学生放假回家,属于是这种情况。
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了在悉尼大学的语言班的学习。因为我拿到的是有条件OFFER,所以要先读语言预科,通过考试才能进入大学。
于是我一边读语言,一边认识了我的第一个男性朋友。他是一位当地的LOCAL,因为他总是去我上学的BEVERLYHILLS火车站徘徊,其实是为了看我,所以我俩就认识了。后来我才知道他说自己有抑郁症,有自杀倾向,还有些其他的原因,所以就分手了。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会去他家的房子里约会,还看一些英文书,我们用英文交流。
那个时候我的语言班已经开始上了好一阵子,当时国内的中介机构,也给我推荐了一个山西的女同学,在澳大利亚可以互相联系。还记得我们都刚下飞机不久,我俩就一起去了附近的PITT STREET逛街,我们还一起研究出来了怎么过马路。
谈到悉尼的街道,PITT STREET是一条步行街,风景不错,比较安静,有很多的商店,有的时候还有各种街头艺人的各种时尚而文艺的表演,这让安静的街道也变的热闹起来。有的时候在那个街头艺人表演的小广场,还会有一些成群结队和掉了队的鸽子,当然那是以灰鸽子居多。那条街道上有很多的小店,专卖店,品牌店,里面卖的东西,对于留学生来说,节省储存下来零花钱,还是买的起的,服装的样子很时尚,色彩也很鲜艳,最主要是有款型,非常的有曲线而合身。
还有一些化妆品专卖店,比如FACE SHOP,或者是比较大型的化妆品超市,里面卖的粉底液擦上是最白的,而且黑色MAX睫毛膏加长加粗卷翘版的效果也非常的夸张,擦上去效果十分的明显。当然还有一些色彩十分明丽的彩色睫毛膏,涂抹上睫毛非常的鲜艳夸张,能够让眼睛显得更大,根根睫毛分明。有的时候我攒下来的生活费,还是足够买睫毛膏的。
我买过MAX版,也买过彩色的。
在PITT STREET旁边的一条商业街,就是主路:MAIN STREET。
这条街道十分的宽敞,是悉尼最宽敞的一条街道了。里面有许多文艺复兴时期留下的古建筑,和一些近代新建的摩天大楼,高楼大厦。其中在MAIN STREET上最有标志性的建筑就是QVB这个文艺复兴时期建筑的商场,那里的商品是最好的,有许多百年老店,知名的时尚品牌。
我留学周末或者下课逛街的时候,有的时候QVB商场会给我打1折,我也会愉快的购买到1折的外套,风衣,非常的时尚高贵,美丽大方,那是属于知名的时尚品牌。
QVB的装饰风格是哥特式宫廷风,大概3到4层的样子,有地下1层,但是商场面积很大,顶楼是有好几个西餐厅,价格不菲,还有几个咖啡馆,在室内和顶楼广场都有,透明的屋顶,也就是窗户屋顶是为了遮雨,方便阳光明媚的日子,晒太阳,喝下午茶,和朋友畅聊人生,坐在咖啡厅里读一本英文小说,或者是写作。
QVB的水晶吊灯是我见过最大的水晶吊灯,非常豪华,明亮,总体光线和壁纸色调是以暗雅的金黄色为主色调,壁纸的图案是经过认真的绘制的,非常的复杂和又细节感。看QVB的壁画好像是看画展一般,很有格调。
商场一层底商也有咖啡厅,一半是在室内,另一半是在户外的露天广场,可以抽烟,很有人气,总是坐满了人。
在咖啡厅户外露天广场旁边,有一个圆形的地下通道广场,有很多石头椅子,可以供路人休息,睡觉,打盹,或者是坐在那里看书,看报纸,比较的阴凉。
没过多久我在语言班的两个朋友,跟我关系不错,一个是男的,另一个是中介介绍我们认识的那个女孩。他俩的HOMESTAY在KINGSGROVE。于是我就搬家去了KINGSGROVE,和那个男同学住同一个HOMESTAY,当然不会是同一个房间。
那个胖乎乎的男同学虽然有追求我的意思,也十分的热心,但是我们毕竟还是同学关系。因为我这个人的性格是外貌协会会长。
我搬到了KINGSGROVE的HOMESTAY后,和同学们关系处的不错,但是那些往后再说。
在悉尼最主要的街道MAIN STREET上,还有一个大型的综合商场,叫做MYER。
每个星期四是澳大利亚的SHOPPING DAY,商场都是拖后打烊关门的时间,平时下午四五点打烊的商场,在那一天要到晚上9点才打烊。我记得我在SHOPPING DAY时在那里买过一件打了两折的紧身的墨绿色毛衣,特别显身材,穿上非常的好看。在MYER基本上是具有可以享受一个人购物的环境的。
MYER商场是一座很高的大楼,比QVB瘦一些,距离QVB并不远。
在MAINSTREET十字路口,有一个买皮鞋的大卖场商店,也很有趣,它也是MAINSTREET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谈到澳大利亚的风景,最美的就是悉尼情人港,悉尼歌剧院,STARCITY赌场,国立图书馆和各种海岸线了,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风景。有的时候我会和同学们,朋友们一起去,我很喜欢那些环境。
谈到澳大利亚最美的风景,第一名我选情人港,或者是悉尼歌剧院。
我们先从情人港讲起来。
悉尼情人港是一个海港,非常美丽的港湾,那里夜晚的灯光非常的优美,因为周围的大楼灯火通明,把港湾映照的霓虹灯闪烁。
围绕着情人港,也有一些商场,还有一些酒吧和饭馆,甚至是咖啡馆。
一些朋友和情侣从下午十分就来到情人港,然后夕阳西下的傍晚十分等待一起看太阳下山。
然后就是晚上太阳彻底下山了,大楼上的灯光就会打开。然后就连那些海鸟和鸽子什么的都回家了。当然情人港附近的鸽子既有灰鸽子也有白鸽子。
港湾的木头走廊搭建的是行人道,行人漫步在上面,风景十分的宜人。
我记得我刚来悉尼留学不久的时候,有一次语言班的同学说是一起去情人港散步游玩,听说是那里的风景是悉尼最美的夜景之一。
于是我们就从四面八方,比如我,是从Ki
gsg
ove和同学们一起搭乘火车,到达了Ce
el中央火车站,然后我们就开始步行。因为那个年代既没有共享单车,也没有智能手机。但是好在那个时候同学们都是刚到悉尼不久,关系相对来说比较的单纯和亲密无间。所以我们一行人,就约在了火车站见面。然后一起背着书包,步行走到了情人港湾。
那个时候同学们还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从火车站走到情人港,需要步行30分钟才能到情人港。但是因为年轻和好奇,所以大家心情都很好,一点儿也不觉得累。
后来我们快乐的都走到了情人港。在那里附近的快餐店吃了一些汉堡包和薯条,还喝了可乐之类的饮料。
然后晚上我们排队去了一个跳舞的酒吧。
那还是我和同学们第一次去澳大利亚当地的酒吧。那里面一开始跳舞的男女都非常得的高大,不过后来估计是我们“降低”澳大利亚人口的平均身高。
无论如何我们从酒吧出来后又去了港湾旁边的木头台阶上坐着一边喝啤酒,一边谈人生。朋友们都谈了彼此的人生梦想,还谈了未来的那些事情,非常的开心。
因为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是刚来澳大利亚留学,梦想正要启航。总之一行众人都非常的谈得来。
远处情人港的灯火通明,每个人心中都有思念的人,也许他不在身边,却在远方。但是总是会相信他会来到身边。
因为情人港是一个特别浪漫的地方。最适合和情人牵手散步。
从情人港返回后,我们一起走到了中央火车站,我就和几位顺路的同学一起回家了。
情人港美丽的风景,我想更适合是和情人一起去漫步的。
谈到留学的生活,我最喜欢的风景就是悉尼歌剧院。一开始我是和同学们一起去,后来由于国际关系的问题,比如外交孤立等等问题,所以后来我去悉尼歌剧院,有的时候经常是我一个人坐着火车,等人少的时候自己去散步散心。
这个时候我写教材的时候,一般也不会想起来40迪斯科跳舞门票的事情。
我们现在就专心致志的分享悉尼歌剧院风景的事情。
我是一个特别爱好文艺的人。于是我每天都不断地一有时间就追求我的文艺事业。
我在留学的时候还没有发现我是文曲星转世这个事实。
但是那个时候,我和现在一样,经常头脑风暴,我也是非常热爱音乐。
但是那个时候我还是没有发现我的唱歌天赋。
不过只有留学生朋友们一起HAPPY hou
s唱KTV的时候,我才隐隐的发现了我真正的唱歌天赋。
因为那个时候,在中央火车站旁边有个商场ma
ket city,在那个商场里那个时候卖很多品牌服装,我最喜欢的就是大嘴猴那个可爱的大嘴猴的品牌。
但是那个品牌也算澳大利亚比较知名所以比较昂贵的品牌。
所以我记得有一次,我去那个商场,和一个北京女同学一起逛街。
那个北京“大姐”,她最喜欢名牌。这里值得一说的是她的发型。她是一个顶着一头黄毛接发的像金毛狮王一样发型的超级喜欢追求时尚的女同学。
在雅思班里学习的时候,这个超级喜欢追求时尚的金毛狮王女同学,她就在全班表演熟背基经。
当时全班同学,没有人知道她所谓的雅思基经是什么天外来物,或者是天外遗物。
但是金毛狮王的英语好不好,并没有人真的清楚,但是金毛狮王的记忆力的确不差。
也就是说,她特别会背书。
而且她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在她情绪没有崩溃的时候,她非常会巴结管着事的,知道些考雅思标线以上内幕的那些所谓的英语老师。
甚至我现在回想起来,金毛狮王甚至知道那些二外雅思老师的宿舍地址。
这些估计也被她倒背如流了。
所以那次有个老师叫她口语表演,她虽然上台没有一句自己创新的英语,却把万里长城这篇短片基经的段落,背的头头是道,几乎跟印基经的一模一样。
而且当她跟我作为同班同学学了一阵雅思之后,这个金毛狮王,已经不在停留在背原来雅思基经的程度上了,她开始了迈开了新的步伐,她是穿着当时我陪她去西单,推荐给她购买的爱斯基摩靴,也就是雪地靴,迈开的崭新的步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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