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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23节 (第2/2页)

香莲却只看一眼便晕厥过去了。

原来那双脚上有块胎记,凭着这块胎记,香莲一下子就认出来这牛俊英正是她的女儿莲心啊。

当初佟老爷逼着给家中女孩子缠脚,香莲自己虽然拥护缠脚,但她是被迫的,为了这双脚,她吃过多少苦头,溜了多少血泪,怎能忍心女儿也受此折磨,于是将她托付给可靠之人带走,只对佟家人谎称女儿丢了。

不想兵荒马乱的,消息阻隔,这一“丢”便是十多年,香莲想女儿想得肝肠寸断,为女儿的安危日夜悬心,却不想母女再次相见,是在这样的场合,作为对立和矛盾而存在。

再后来,便传出香莲自尽身亡的消息。

小脚拥趸们便轰然而散、不战自溃,天足会全面获胜。

得知真相的牛俊英前去给香莲上了一炷香,青烟渺渺中,她仿佛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子,举着一个小女孩白嫩肥胖的脚丫子在温柔的亲吻。

这篇《三寸金莲》属于比较正统的文学,文风压抑而颓靡,好似一滩粘腻将干的鲜红血液,即刺激人眼球,又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冬秀对它抱了很高的期待,写起来格外的尽心和费力,就连大纲都修改了好几遍。

这篇文章并不很长,却比她前两本小说加起来耗费的心力都多。

与往常一样,江耕围是她的第一读者和誊抄员。

以前看她的小说时,他总是嬉笑怒骂,并伴随着丰富的拍桌喷茶、跺脚咬牙的肢体动作。

今日的他却格外安静,看完后也一声不吭的沉默了良久。

终于,他深吸一口气,又重重的吐出,抬起泛红的眼眶看着冬秀:“真好,妹妹,没想到你还能写这样的文章,只是看得我心里怪难受的。”

“现在全国都在闹着剪辫放脚,看你这篇文章,也是赞成人放脚的,那你是不是也同意男人剪去这发辫?”

冬秀看着她哥脑后的那条辫子,油光水滑、粗壮乌黑,显然养护得极好,可见他是很在意和宝贝他这条辫子的,而且为了逃避剪辫,他连家里的生意也不顾了,还特地逃到乡下来,显然是对那条“剪发辫”的命令很不满的。

然而这是大势所趋,不是人力所能抗拒的。

现在,就连她们这偏僻的乡下都有督促剪发的巡逻队,日日上门劝人剪发,甚至动粗,特别是乡里的大户,几乎每日都要被巡逻队的人上门劝说,希望这些人能给乡里人做个表率和模范。

江耕围自然也被请去喝过茶了,不过碍于江家是当地大户,又是望族,那些人倒是很客气,没有很为难他,只是每日被围着洗脑教育,也让人很是不快啊。

况且村里面除了那些族老之外,十之七八的男人都已被减去了发辫,这些剪了发的人一开始还哭天抢地的羞于见人,后来人数渐多,倒是理直气壮了起来,还反过来劝说甚至嘲讽那些没有剪辫的人,活似那些留着辫子的人才是异类一般。

江耕围本也不是什么心志坚定、爱钻牛角尖的人,即便一开始很是不满,但每日被人说教洗脑,再看周围情势,心里早已经动摇了。

只是舍不得自己的辫子,一时下不了这个决定而已。

第46章 照相

都说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这话虽然放在现在不是很适用,但自从冬秀写小说赚了那许多钱之后,她在江耕围面前的话语权的确是提高了,现在他就很肯听她的话,凡事也习惯找她商量。

冬秀看出他的犹豫不决,决定给她哥加把火:“当然赞成了,哥哥你不想减去辫子,一来是习惯如此,二来是觉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也,可对?”

江耕围点头:“正是如此,从古自今,哪有削去头发的呢,那不跟野人一样了么!”

“怎么没有,若不是那嘉定三屠,留发不留头,哥哥你现在应该是满头的头发才是,而不是只留一条辫子,难道毁伤一半的头发就不叫毁伤了么?要想孝顺父母,法子多了去了,哪一条都比蓄发来得实在,所以你只是不敢改变而已,”冬秀与他分析道:“但是你也看过报纸上说的了,咱们国家要进步要富强,就必须要改变,不止是这男人的发辫、女人的小脚,还有称呼、服饰、交通等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后我们通信可以不用靠耗时的口信或书信,直接拍电报、打电话就行,出门可以坐火车、乘轮船,一个月的路程三四天即可到达,哥哥,我们的国家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要做的不是守旧,而是跟上它的脚步啊,有人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奋斗,流血甚至牺牲,难道你就不能为了中华之崛起而剪去区区发辫么!”

江耕围被忽悠得热血沸腾,仿佛间,他的辫子都关系到国家大事了。

冬秀想了想,又说道:“这样吧,哥哥你实在舍不得,不如在剪辫前去照相馆拍张照留影,这也算是一种历史转折的见证呢。”

县城里的照相馆还是今年新开的呢,可是个大稀奇大新闻,冬秀自从知道了,就一直想去拍个照,前世她可是个“摄影迷”,不是喜欢摆弄相机的那种,而是喜欢拍照的那种,几乎每年都要去各种影楼拍几套不同风格的写真集,记录下人生的各类阶段。

可惜吕氏坚决不准她去,说这种洋人的玩意儿会把人的魂给拘走,照完后就失魂落魄,只能任人摆布了,也不知她是听谁说的。

在妹妹的极力撺掇下,江耕围终于答应要去拍照了。

冬秀想着,好不容易拍一次,干脆趁机拍个全家福好了,便与江耕围商议着干脆将拍照的人请到家里来。

要说这照相馆的主人,也是个年轻有为的青年俊秀,还是留洋归来的呢,在家乡开了这第一家照相馆,本以为物以稀为贵,应该客似云来,哪想到这些人只每日指着橱窗里的照片窃窃私语,就是死活不进来,搞得这照相馆是门庭热闹却生意冷清,开门一月有余,硬是没开张呢。

所以听到江耕围邀他去家里拍照时,即便多有不便,他还是二话不说,扛上自己的相机就去了。

家里吕氏和曲氏婆媳俩正陪着冯氏说话,三人俱是头戴抹额,身穿新衣,插金带银、涂脂抹粉,打扮得十分鲜亮齐整,两个侄子侄女也按过年的规格从头到脚装扮的簇新喜庆。

冯氏自己是不愿照相的,她跟吕氏一样,对这新鲜玩意是只有害怕没有好奇的。

但是儿子信里也多次说想要一张她的照片,独自求学海外,离家万里,看着照片只当见着亲娘了,好歹能宽慰几分思家念母之情;再者,他们胡家在亲事上一拖再拖,未来儿媳生生被拖成了个老姑娘,而且未来还不知怎样呢,实在有愧于人,现在人家出于好心,相邀照相,她哪里能够回绝呢。

一时江耕围带着摄影的人来了。

冬秀一看,喝,真是新鲜。

来人腰挺背直,昂首挺胸,风姿出众,内穿灰色长袍,外罩格子西装,脚蹬一双铮亮黑皮鞋,头戴棕色呢绒巴拿马帽,脸上还有一幅黑色□□镜,简直就是一出活脱的西洋景啊。

跟周围那些留着长辫,打着绑腿,灰布束腰,脚穿布鞋来看热闹的村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着简直是两个世界,甚至不同世纪的人。

而且这青年不仅装扮新鲜,长得还颇为俊秀,高鼻薄唇,容长的脸,看着有几分生人勿进的冷厉,取下眼镜后,却露出一双天然带笑的桃花眼,眼角眉梢都仿佛含着无尽的生气和风情,顿时将那略显冷硬的超模式面庞柔和了。

哟,还是个酷帅风流型的小鲜肉呢。

穿越二十载,这还是冬秀头一次见着除胡竞外这么合胃口的帅哥呢,真是太难得了,她不由得盯着多看了几眼。

略寒暄几句,喝过茶,也不多废话,青年立马带着小助手在屋内寻找最佳的拍照点,来回试了好几次,终于选定地方,支起了三脚架。

青年把头伸进上面的一块厚布帘中看了看,成像清晰、光线明亮、大小合适,而且背景也好哇,正好能看见天井里花木扶疏的好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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