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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1节 (第2/2页)

那时候的无助、恐慌和绝望,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短短的十来分钟,对她来说无异于世界末日。

后来还是被她同桌贡献的外套给解救出去的。

想到那枚青涩俊秀的可爱少年,端秀心里甜滋滋的,那可是她的初恋呢。

说起来,端秀就是因为去参加了这位初恋的婚礼,被同学打趣灌酒,这才醉倒了,结果再一睁眼,就变成个旧社会的四岁病娇女童。

她父母早已离异重新组建了各自的家庭,她从小就是跟着姥姥长大的,姥姥在她念完大学时便去世了,倒也没有太多的牵挂,就是可惜了她才买的一套公寓啊,刚装修完,正在散味,还没住进去呢,她突然就来了这边,也不知她的房子便宜了谁,真是好不甘心啊。

端秀想着那些有的没的,觉得腿有些麻,便稍调整了一下姿势,下面顿时有阵阵热流涌出,那种似痒似麻的异样感让她身体一僵,瞬间脱力了。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敏感了!

“行了,叫双红进来伺候吧,这几天就别出去了,就在屋里读你那话本子吧,不过天黑了可就不准看了,伤眼睛的。”吕氏看女儿安置好了,便掺着王妈的手拐着双小脚一颠一颠的走了。

许是喝多了糖水,不一会儿端秀就有了尿意,上厕所时发现那月事带已经沉甸甸的了,这要是姨妈巾,就直接换一个新的,轻松省事,干净卫生,不过这月事带可不是个一次性的东西,她只能换了里面的草纸,勉强应付。

可那湿漉漉的触感简直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必须多做几个替换。

“小姐,已经做好了,你看看!”

索性这东西做起来简单,只一下午的功夫,双红就按端秀的要求做好了三条换洗的月事带。

端秀看了一眼,藏青色细棉布,干净清爽,没有绣花和任何纹饰,而且足有半臂长巴掌宽,几乎就像是婴儿尿不湿了,算是个加长加宽的夜用款吧,看着便安心许多,起码不用当心各种侧漏了啊!

“你把它丢到那边的开水壶里烫一烫,再拿到炉火上烘干。”必要的杀菌消毒还是要做一下的,万一真得了妇科疾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双红虽然不解其意,觉得多此一举,但与小姐相处久了,也多少了解些她的脾性,只管听她的吩咐做事便了。

一时将那月事带又煮又烘的烤得干透了,却硬邦邦的活似条咸鱼,只得又拿干净的布包了,好生捶打搓揉了一番。

直折腾到太阳快要落山,端秀才终于换上了“加长版姨妈巾”。

至于换下来的那条,她是不打算要了,月事带上绣刘关张,她实在接受不良。

双红可舍不得把它给烧了埋了,多少人一辈子还用不上月事带呢,何况这条做得那么精致,她把那月事带拿回自己屋里,在炭火上烤了会儿,那血迹被快速的烤干结痂,随便搓揉几下,去掉血块,就变得跟新的一样了!

双红欣喜的摩挲着手里的月事带,既然小姐不要了,那她就留着吧,以前都是拿破布裹两把草灰就算了事,她还没用过这么好的呢。

要知道,有些贫苦人家的女孩儿一辈子就连一条塞草木灰的普通月事带都用不起呢,通常都是拿芦草、棉花之类的塞在下面,甚至直接拿木片把经血刮掉完事,而且她们普遍结婚极早,婚后又会不停的生孩子,在讲究多子多福,又没有节育手段的情况下,她们会一直生到自己绝经,或者死亡,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来几次月经。

要说这个时代确实落后得可以,物质条件与后世那是完全无法相比的,想到她未来几十年可能都要用那个月事带,她就恨不得大展雄威,把一次性卫生巾给弄出来!这得造福多少女性,甚至男性呀!

可她知道,即便她开金手指把卫生巾给弄出来了,因为贫穷,估计也是无法普及开来的,即使21世纪的印度妇女,都还有很多用不起卫生巾呢!

第二章 赛脚

平安度过姨妈期,端秀痛痛快快的泡了个热水澡,就着那难得出现的冬日暖阳晾头发。

午后的阳光和煦温柔得仿佛来自春天一般,透过镂空雕花的窗棂,在室内洒上一道道轻灵的光柱。

端秀搁下手里泛黄的书本,懒懒的打了个呵欠,春困秋乏,索性再歇个午觉。

丫头双红进来了,小心翼翼道:“小姐,大小姐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她得了个第一哩,大太太正张罗着要摆酒呢,听说还要请三喜班的来唱堂会,少爷小姐们都过去花厅凑热闹了,小姐你不去看看么?”

家里大小姐今早去参加了邻县举办的赛脚大会,居然一举夺魁,这可真是给他们江家争脸了,就是她个隔房的丫头也感到脸上有光啊,哎,可惜她们家三小姐没这个福气,她那脚天生的白嫩细软,要是能早早的裹了,根本不比大小姐的差什么,若是参赛,一定也能拿个好名次,到时候她们四房可就扬眉吐气了。

呵,赛脚大会,端秀一听这个名便抑郁不已。

前世抱着猎奇的心态,她也在网上看过些各国奇葩审美和风俗,像欧洲的细腰、非洲的割礼、泰国的长颈、日本的染齿拔眉等等,其中自然也有中国的三寸金莲,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那畸形扭曲到可怕的一双脚,到底哪里好看了啊,现在亲在其中,她才能体会到这时候的人对一双小脚是如何的看重。

脚比脸还要重要,脚便是颜值的代表。

大脚范冰冰是绝对无法与小脚芙蓉姐相媲美的。

“我就不去了,身上有些不得劲儿,怪不舒爽的,你要看热闹就自己去吧。”端秀心里实在膈应得慌。

“我看你是懒病又犯了!”一个穿着石榴红衣裙的年轻少妇悄无声息的走进来。

端秀闻声看去,原来是嫂子曲氏,她是裹了小脚的,走起路来又轻又慢,怪不得刚刚没听到声响。

曲氏亲昵的点了点端秀的额头:“今天是惠秀的好日子,大伯娘特地请了广福楼的大厨来置办酒席呢,又叫了一个戏班子来唱戏,一家子热热闹闹的,独你一个缺席,到时候叫人怎么想呢?”

“怎么,后悔了?现在后悔可也晚了,”曲氏打量着她的神色劝她:“其实惠秀拔得头魁不说对你们姐妹有好处,就是咱们整个江村也有脸面呐,你是不知道,连咱们族长都欢欢喜喜过来吃酒了呢,这种时候你可别闹脾气,你一向最懂事不过的,要是不去,咱娘心里得多难过。”

端秀简直殴死,感情她嫂子是以为她嫉妒大姐了吗?不要说她那双三寸金莲不过是假作出来装个样子的,即便她真被裹了脚,也绝不会以此为荣,去什么赛脚会给人品评排名啊。

“不为别的,平日里慧秀跟你最好了,今天就当给她捧场也要去啊!”

端秀看她一副你不去我就继续唐僧念经的样子,只好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我这就去夹道欢迎还不成么!”

曲氏这才高兴了,叫双红赶紧拿衣服来给她换上:“捡那鲜亮的衣裳来,就拿那套藕荷色镶金蓝滚边的褂子,配粉红绣荷花的百褶裙!”

双红应了一声便去房内找衣裳了,曲氏把小姑子拉起来,摁到梳妆台前坐下:“嫂子先给你梳个头。”

端秀坐在圆凳上任她折腾,想着自己一会儿要去给得了裹脚冠军的大姐道喜,简直一阵恶寒。

悄悄扭了扭脚脖子,动弹一下脚趾,好放松一下挤在小鞋里的双脚,感受到自己齐全灵活的脚趾,不由暗自舒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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