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光着屁股来 (第2/2页)
他尝试着挪动了一下身体,于是,那婴儿肥的身体便偏离了他该有的位置。
雨后的树干上长满了树脂,于是那一点微小的错误决定便注定会被无穷的放大。
直到他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愚蠢无比的决定。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滑落不可避免。
在掉落到地面上,他做出了最后一点自救的尝试,他奋力抓住了最近的一根树枝。
在他完全从树干上滑落下来前,那根树枝卸去了一部分重力势能。
然后在树枝折断后,一片不大不小的叶子吸收了一些重力势能。
最后的重力势能落在了那只野猪的脑袋上。
“咚”
一坨白花花的肉从树上掉了下来,准确地让母野猪的脑袋接住了。
收到惊吓的老母猪一蹦三尺高,蹬飞了几只小猪儿子,慌乱地逃走了。
他一屁股坐在了水洼里,惨死的蜥蜴兄瞪着眼睛看着他瞪着眼睛看着它。
他看着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的野猪,想了一下,轻轻地把死不瞑目的蜥蜴兄的眼睛给蒙上。
这大概是他死之前能做的唯一一件有意义的事。
……
然后,一只色彩斑斓的老虎跳了出来,野猪群一哄而散。
大老虎从他的头顶上飞过,几个掀扑,按住了一只母猪,匕首一样的爪子抱住了母猪的屁股,然后硬生生用蛮力把它拖了过来,压在身体下。
母猪吓得一声不吭,直到锋利的犬齿刺破它的喉管,它才绝望地歇斯底里地嘶鸣。
白岚就坐在大老虎的身边,看着老虎从容不破地将这只至少有250斤重的野猪开肠破肚,掀开肚皮大嚼着内脏。
死在老虎嘴巴里似乎比死在野猪嘴巴里结局要稍微好那么一丢丢。
死得比较有尊严!
想着就要死了,现在也无事可干,就好好地观察如此魅力的生灵。
大王美如画。
锦缎一样的皮毛随着每次肌肉运动都荡起一圈涟漪,它的动作又慢又稳,仿佛是雨后来菜园里闲逛的农夫。
野猪就是长在地里的庄稼,庄稼遇到农夫那不就只有被收割地一条命吗!
怪不得长白山的老猎人管老虎叫做猪倌。
农村里管养猪的叫做猪倌。
老虎的头完全钻进了野猪的腹腔,它大嚼着野猪的五脏,色彩斑斓如同锦缎一样的皮毛滚落着鲜血和雨水。
他看着老虎那强壮的前肢,硕大的头颅和完美的躯干,就像是看着一台精密的超跑,还是四缸的那种。
武松能打得过这玩意儿?
他的前世在钢筋混凝土中给这些生命修建了一座供人们一睹自然森林的动物园,动物园中的大王们个个肥的像大猪,平时最消耗脂肪的运动就是打呵欠。
人们也乐意见到大王胖成猪,这是工业文明富足的生活才能带来的脂肪的困扰。
这里没有文明,他甚至怀疑这里有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