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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第23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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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马甲是贴身穿的,有些像是进阶版的束胸,里头有一排密扣,穿上之后会将胸乳紧紧地扣住,外头再穿上衣服之后,基本就看不出身体的曲线了。

林灯现在穿的就是这种。刚开始穿的时候她还很不习惯,总觉得勒得慌。后来看到彤云穿的“束奶帕”之后,林灯觉得她还是先乖乖地穿小马甲吧。

束奶帕顾名思义,就是用一条长长的布一圈又一圈地把胸部裹住,以达到束胸的目的。

林灯想想都觉得窒息,这和裹木乃伊有什么区别?

相比之下,小马甲起码穿戴方便一些,所以林灯就先凑合着穿了。当然,这种小马甲穿起来也是很不舒服的。

至于现代的那种胸罩,想都不要想,这个时候还没得卖的。

林灯自己估摸着,应该怎么着也得明年五四运动爆发之后,这些新潮的东西才会普及开来吧。

为了不至于太过招眼,林灯现在还不敢让手下的人去做现代的那种钢圈文胸。而且说句老实话,那种文胸她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穿。

她先让那两个会画画的女学生照着她的意思,设计了一款结合了现代运动文胸和睡眠文胸的改良版“小马甲”。然后又让她从职业学院招来的那两个会做衣服的女裁缝,按照图纸和她的讲解做了几件内衣出来。

经过几天的讨论和改良之后,林灯穿上了试用品。又改进了一点小缺陷之后,林灯便觉得这产品可以拿来卖了。

只是现在的风气还不够开放,林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这些内衣摆在一楼刚做好的玻璃橱窗前。所以所有的内衣,包括新式文胸、小马甲和肚兜,都是放在二楼卖的。

除此之外,二楼还会卖一些比较修身、时髦的衣服。之所以不敢放在一楼卖,还是因为现在的社会风气的原因。

在民国初年,女子还是不能穿短袖的,甚至是露肉的长袖纱衣都不可以。夏天时穿着清凉的女子倒不是没有,但基本都是些妓-女。正经人家的姑娘不管再热,都不会露出身体,就连那些所谓的进步女青年都不例外。

现在是冬天,倒不用考虑长袖短袖的问题。主要问题在于,林灯打算做一些修身的衣服,多少显露出一些女子的身材曲线,这在现在也是非常少见的。

要说在民国服装领域最让林灯感到惊讶的,莫过于这个时候的女子竟然不穿旗袍!

林灯刚开始还以为是因为自己生活在旧式家庭,所以她穿的都是袄裙,身边也都是些穿袄裙、袄裤的人。

可是等她走出家门、来到大街上,甚至是去到别的布庄之后林灯就发现,这个时候是真的没什么人穿旗袍!

林灯想着可能是杭县不够发达,就又问了问杨哲思上海那边的情况,结果得到的结论是,杨哲思知道旗袍,但很少见人穿。

刚刚发现这个事实的时候,林灯还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假的民国。怎么会这样呢?民国电视剧里的那些如花美眷,哪个不是穿着一身或优雅或妩媚的开叉旗袍?

结果现实生活中呢,别说开叉旗袍了,就是长袖长旗袍,林灯都没见几个人穿过!

林灯失望之余,却也嗅到了几分商机。旗袍在民国流行开来,应该只是早晚的事情而已。趁着现在旗袍还没有普及,她可以推出几种款式相对比较保守、却对现在的人来说很是新颖的旗袍来卖。

林灯说干就干,课余时间基本都在拉着那几个“设计师”开会。

等到几款改良版袄裙、袄裤还有旗袍设计好之后,林记布庄那边的装修已经基本完成了。

林灯姐妹俩去看了一圈,对林记目前的环境还是比较满意的。她们投入在这边的钱不多,只求店面干净、整洁,一眼望去十分亮堂,这样就足够了。

和锦绣布庄类似的是,林记也安了一小块玻璃橱窗,展示为数不多的几件成衣。因为林记目标客户的消费水平低于锦绣,所以成衣的料子以布为主,款式简洁大方,非常适合需要干活的男男女女穿。

相对来说,这样的衣服自然好做很多。店里的裁缝心灵手巧,很快就按照林灯送来的图纸做好了第一批衣服。

就这样,在民国七年的尾巴,林记布庄在装修之后重新开业了。

林灯在报纸上打了广告,不过考虑到这个年代的文盲率,林灯决定再多搞一些“线下”宣传活动,比如“开业大酬宾”、“满五角减一角”、“买衣服送袜子”之类的促销活动。

开业第一天,姐妹两个自然要到场。看着门口排起的长队,林灼十分兴奋,林灯却并没有那么乐观。

她知道,开业的火爆并维持不了多久,一个店铺的长久发展不可能靠打折和优惠维持。

不过开业时人多,总比没有人强。

想到这里,林灯狡黠地一笑。

这时,林灼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眼睛直了一下。

她挽着林灯的手臂,凑到林灯耳边说:“姐姐,那块儿排队的那个,是不是咱们家的车夫啊?他也来买布?”

“嗯,算是吧。”

国人有一种微妙的从众心理,就是见一个地方的人多,就会想要去看热闹。

比起白纸黑字的广告,有时候拥挤的人潮反倒更能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只要人不会多到让他们等得实在不耐烦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女店员

第三十三章 女店员

对于林记布庄的生意, 林灯是没有抱什么过高的期望的。林远山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些铺子上, 只要林记赚的钱能比从前多,方氏就能保住对这家铺子的掌控权,沈氏就作不了什么妖。

林灯投入更多心血的, 还是在锦绣布庄那边。虽说锦绣布庄的利润会有四分之一分给林灯那个素昧谋面的便宜哥哥,但林灯觉得那也比便宜了她爹的那几个姨太太好。

而且她相信, 只要锦绣经营得好, 哪怕是四分之一的收益都会非常可观,她还指望着这笔钱能让她去上海安身立命呢。

至于留在杭县,长久地经营锦绣布庄, 这样的事情是林灯想都没想过的。锦绣不是她名下的产业, 这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她想去大都市, 去体验更加现代化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真正的理想和事业。

经营锦绣布庄只是她脱离现状的手段之一,等她离开的时候, 经营权还是要交还给方氏的。

因此,林灯没有对锦绣的事务大包大揽, 多多少少还是会让方氏参与进去。比如方氏的女红做得很好,林灯就让她帮着做改良版小马甲,或是绣旗袍上的花。

林灯知道方氏的思想比较传统, 所以没有让她帮着做内衣。不过有一次方氏去店里找那几个做衣服的姑娘时,还是被她给发现了。

方氏很生气,但后果说不上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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