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夫君惹不起 第14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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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飞鸾原以为她只是生得好看些,是个漂亮的小麻烦,没想到这个麻烦居然如此胆大。转念一想,又想通了,她既然敢当街追萧承煜的马,足以证明她胆识过人。
谢飞鸾瞧了林妙音一眼,放下了手中的长弓。
他的确用箭如神,却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万一这个胆大包天的小美人香消玉殒在他的面前,他会惋惜的。
“你回去吧。”谢飞鸾叹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他又要自找麻烦了。
林妙音怔住,以为他要反悔,面上露出焦急之色:“我不怕的,还有两箭,谢大哥如果觉得桃子不过瘾的话,就用杏吧,用杏也是可以的。”
纵使谢飞鸾自诩神箭手,也不敢拿小小的一颗杏来开玩笑,他无奈地抚了抚额,温声道:“回去吧,此事我答应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不易心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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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谢飞鸾既答应林妙音要帮她,就不会食言。谢飞鸾虽轻佻了些,说出的话,还是有几分威信的。林妙音等了两日,果然等来了总管的通知,要她准备准备,随侍萧承煜左右,前往清远县。
萧承煜一共带了十六名侍女,三十二名护卫,这些人都是从府里精挑细选出来的,侍女照顾萧承煜的生活起居,护卫则负责萧承煜的安全。
除此之外,还带了一千精兵,士兵都是萧承煜手把手训练出来的,据说,这次是去清远县剿匪。
萧承煜身居高位,过的是养尊处优的生活,吃穿用度,无不精美华奢,即便是出远门,也不能怠慢了这位尊贵的侯爷,光是他换洗的衣物,就足足装了两口箱子,就连杯盏碗碟等物,也各带了两套。
将所有东西都装上马车后,由谢飞鸾开路,一行人马浩浩荡荡的朝着清远县出发。
林妙音穿着统一的侍女服饰,坐在侍女专用的马车里,这辆马车跟在车队的末尾,是最简陋的一辆,与萧承煜那辆豪奢的马车相比,朴素到了极点。
林妙音掀开车帘,将脑袋探出车窗,遥遥望了一眼。萧承煜的马车走在最前端,与她这辆马车之间隔了五辆车。
毫不夸张的说,那五辆车里装的都是萧承煜的私人物品。随侍的护卫个个都武功高强,骑马跟在车队的后面,再往后面,就是萧承煜亲手训练出来的精兵。这些人马一上路,声势浩大,引得行人纷纷侧目。
林妙音没看到萧承煜,他应该是坐在马车里,路途遥远,骑马容易磨破大腿内侧,反正任务不急,车队行驶得很慢。倒是看见了谢飞鸾,他骑了一匹通体纯黑的神驹,慢悠悠地走在萧承煜那辆马车的一侧。
似乎感觉到林妙音在看他,他回过头来,看了林妙音一眼。
林妙音立时缩回脑袋,坐回马车之中。
马车在路上走了一天。
一轮斜阳沿着绵延的青山,缓缓朝西天沉了下去,金色的余辉,穿过头顶的树隙,在地面上映下斑驳的光影。
除了中午吃饭的那家客栈,一路行来,竟然没再碰到一处人家,不知是走到了哪一处荒郊野外。
眼看着夕阳一点点沉没下去,黑暗吞噬着大地,谢飞鸾抬手,示意大家都停下。
萧承煜的贴身侍女缥碧掀开车帘,问道:“谢大人,发生了什么事?”
谢飞鸾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微微俯身,对着车内的萧承煜道:“侯爷,天色已晚,我们已经错过投宿时间,属下建议,不如在此修整,明日再出发。”
对于谢飞鸾他们这种整天出任务的,风餐露宿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他目测再走下去,也不会碰到客栈,不如趁着天色还未完全黑沉,先找一个能过夜的地方,将晚饭准备了。
天色一旦完全黑下来,伸手不见五指,无论是扎营,还是打猎的难度都高了不少,要是再碰到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就更麻烦了。
萧承煜颔首:“依你所言。”
谢飞鸾点头,骑着马朝着林妙音她们的方向走来,扬声道:“侯爷有令,大家先在此休息一晚,养精蓄锐,明早再出发。”
林妙音和其他侍女一同下了马车,低垂着脑袋,合力将马车里的布幔拿出来,搭成一个帐篷。
帐篷搭好后,她们又从马车里取出带来的被褥和熏香,将被褥铺在帐内,仔细熏了一遍香,确认没有蚊虫才放下心来。
帐篷是给萧承煜睡的,其他人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都是幕天席地凑活一夜。
将帐篷搭好后,萧承煜下了马车,背着手朝帐篷走去。林妙音连忙垂下脑袋,将自己的身形隐在侍女们的身后。
萧承煜目不斜视的从她们身边走过,并没有注意到她。
缥碧走过来,吩咐她们给萧承煜准备膳食。军队也自带了粮草,不过那些都是士兵们吃的,裹腹即可。不似萧承煜,他向来养尊处优惯了,外面的吃食一贯入不得口,都是由专人准备的。
她们此番出行,也想过露宿的可能,所以自带了锅碗瓢盆、调料,肉类无法保存,只带了一些肉干。
缥碧说的准备膳食,就是野味。由护卫们将猎物打回来,交由她们处理。这些侍女都是从府里百里挑一选出来的,十分能干,剥皮取胆,干脆利落,毫不胆怯。护卫们将打回来的野兔、狍子、野猪,河里捞上来的鱼虾,甚至随手抓回来的蛇,全都丢给她们处理。
光有荤菜也不够,侯府里的规矩,萧承煜的每一顿膳食中,都必须有荤有素有汤。男人们都去打猎了,采摘素菜的活就落到侍女头上了。
可这些侍女们个个出身盛京城,打小长在繁华的王都里,吃的都是土地里规规矩矩种出来的时蔬,哪里见过野外这些青青绿绿,跟杂草没什么分别的野菜,也根本无从分辩,哪些能吃,哪些好吃。
侍女们都在犯难的时候,林妙音自告奋勇:“我去摘。”
她自小野惯了,漫山遍野的跑,她的兄长林漠也时常带着她上山,教她辨认一些植物。有时候两人来不及下山,就在桃花谷里住下,林漠会卷着自己的袖子,用那双拿笔的手,给她切菜炒菜。
那些看起来跟杂草差不多的野菜,在林漠一双妙手的翻炒下,变得清爽可口,回味无穷,光是想一想那滋味,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林妙音别的没学到,这一手炒菜的手艺,是林漠手把手教的,得了他的真传。
萧承煜在桃花谷养伤的那段日子,林妙音贴身照顾他,无暇分.身下山采办物资,就采摘了山里的野菜,变着花样炒给他吃。
别看萧承煜温柔款款,很好说话的样子,却生了一张刁钻的嘴,若是稍有不合口味的,那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苍蝇。就连山下酒楼里大厨做出来的美味,他都嫌入不了口,养伤期间,只爱林妙音炒的这一手菜。
这个时节正是万物勃发之际,林妙音只逛了一圈,便满载而归。
侯府带来的调料,比她在桃花谷时用的丰富了不少,她将采摘回来的野菜,用河水洗净后,在锅里快速地翻炒着。不多时,一顿丰富的美味大餐,都送到了萧承煜的帐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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