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撩的不是你 第10节 (第2/2页)
纪欢发完,赶紧把卓一航从看不到她朋友圈的那组拖出来。这下能看到了吧。个坏男人。
卓一航的确看到了。他给纪欢打电话,声音都是温柔的,“到家没?饿不饿?”
纪欢这是头一回感觉到恋爱的甜蜜。不由有些怔愣。要是早在校园那会儿就开始,不知会多么美好。好在,她还是有点运气的,牢牢抓住他了。
纪欢坐进车里,边系边安全带边跟他说:“正准备回去。你工作结束没?”卓一航说还没,“你要来吗?”
纪欢在大学那会儿就见过他拍照,很多很多次了。但一直没见过他工作时候的样子。不禁有些心痒,“会打扰你工作吗?”
卓一航笑说:“不会。打扰了也没事,男朋友给你兜着。”
纪欢就试探性地问:“那你先说拍景还是拍人,要是拍女人我可不去。”
这醋意。听得卓一航心都热了,“就算是拍女人,那些都是镜头里的死物。只有你,是活的。”
纪欢翻个白眼。什么死的活的。不过不可否认,他的话让她欢喜。
卓一航给她发了定位。商业街离CBD本就不远,她过去也快。她问卓一航那边有几个人,正好带奶茶什么的过去。
卓一航说:“女朋友来探班就是好。不过我刚已经喝过了。”纪欢:“行吧。”不带奶茶,可以带点别的。
纪欢的车拐了两条街,在一家炖品店前停下。都这个点了,依然有那么多人排队。
她下单了山药排骨汤。汤总比奶茶来得健康。等了好一会儿,终于打包好。她调头开往CBD。
纪欢的车开进地下停车场,但她一时忘了这商业大厦分AB区,一下就上了A区的电梯。
等她上去没找着卓一航,一问才知道,人家在B区。没办法,只好下行。哎,恋爱真的让人变笨。
纪欢站在电梯的角落,刷着手机,偶尔看一眼液晶面板显示的楼层。
电梯在二十七层停下时,有人进来。纪欢随意抬了下眼,竟看到一张冷飕飕的脸。
挖槽。她差点没吓死。
霍延怎么在这儿。关键是碰上就碰上了呗,他这么一副鬼样子,很可怖的好吗。不知道的以为她债主来讨债了。
纪欢朝他点点头,其实也不是很想跟他打招呼了,但都碰上了。结果人家不知是傲的还是拽的,狂得一副二五八万的样子,眼尾都不扫一下的那种。
纪欢暗自吐槽,呵呵,人啊,就是这么现实。提上裤子不认人,够可以的。睡后见人品。得,她也不想认就是了。
她就输在太有素质。下次可千万别碰上,要再碰上,看她不比他狂一万倍。什么玩意儿!
电梯里的气氛有些凝住。纪欢一直看手机,一秒都不想留在这儿。
霍延从反光的电梯壁里,还是看到她的人不止过来了,还献殷勤地带了汤。那个汤,好像是商业街那边一家老字号,人多得要死。她还挺会来事儿。
所以她刚发的那条暂不接单,谈个小破恋爱先,指的就是现在这表现了?的确是她一贯的风格,随随便便就想出些勾人的小把戏来。
但他现在只想晾着她。看她怎么上窜下跳。
不过……霍延又不动声色地瞥了眼电梯壁。妖精好像换了个作战模式,不像之前那般高调张扬了,打扮低调了不少。连那妖精般的香水味儿都没了。
低调就对了。不是谁都吃她明艳似火那套。
印象中,这似乎是他第一次见她在人前穿平底鞋。也是第一次见她扎马尾。一下年轻得像大学生。这突然出现在写字楼,还有点像送外卖的兼职生。
霍延努力忽略那个谁。但电梯里的光线太强,电梯壁亮得让他太容易就看到她整个人。明天就让人调一下亮度,刺眼。
终于,一楼到了。纪欢拎着打包好的汤要踏出去。只是站在前面那个人,好像故意在挡她一样。
纪欢瞟了他一眼,像在说没事滚一边去。她很敷衍,完全是跟路人讲话的语气,“麻烦,借过。”
霍延挑眉。借过?她特意来这里,还带着汤,到这会儿了还跟他演?
纪欢见霍延站那儿,电梯门又快要合上了,他都不动一下,她立马去按住开门键。心想,他又癫了?再挡下去,汤都要凉了。
纪欢懒得理他,撞了过去。霍延一时不察,被她撞到往旁边闪。她就这么大摇大摆走出电梯。头也没回。
霍延瞅着有些窝火。她以为她来干架的?
原以为她被识破恼羞成怒要走,谁知却见她拎着汤走到B区的电梯前。行,这么爱演,让她慢慢演下去。
电梯门合上,霍延收回视线。到了停车场,他大步往自己的车走去。在出口不远的位置,他看到那辆白色大众。
呵呵。不是脸皮很厚的么,都到了他的地盘,都迎面碰上了,连招都没出就跑了实在不像她。是想让他给她台阶下吗?想都别想。
霍延一脚油门轰出去,将白色大众抛在后面。
纪欢要是知道他想歪成这样,大概会送他一句神经病。但她这会儿只想快点见到卓一航。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那货跟卓一航比起来,都不是一个级别的。她得赶紧让眼睛舒服起来。
卓一航在顶楼,拍的是淮城CBD的繁华。他掌镜时看起来有种不羁的帅气,跟平常的他十分不同。
纪欢站在那儿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卓一航发现她来。“怎么不喊我?站那儿吹多久的风了?”
纪欢笑说没多久。她走过去,把汤递给他。“你喜欢的。”
卓一航欣喜的眼神骗不了人,他又说:“我喜欢的这不已经来了么。”“一起喝。”
“好。”纪欢本来就是这个意思,一点也没矫情。喝了两口她就不想喝了。还是那个原因,晚上摄入太多怕会胖。
卓一航就劝着,“胖一点点也好看。我又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