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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灼生春 第104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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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灼摇头说:“松木长起来有点慢了,我让人找了一个生产比较快的。”松木耐阴耐旱,也算不错的经济木材,但如果是当炭薪林的话沙棘更适用。

镇北王和慕湛闻言都有些好奇:“是什么木材?”

沈灼让人将沙棘搬进来,她也不知道现在怎么称呼沙棘,她对姨夫和表哥说:“这种树木一亩地只要种上一百五十棵左右,四五年即可成林,而且它耐寒耐旱,基本不用人费心照顾。”

沈灼这几天也不是白打听的,沙棘幼苗只有三五十厘米左右,一个壮劳力一天种上五六亩是轻轻松松的,她现在找不到那么多沙棘幼苗,但有一片树林在,还愁没有幼苗吗?

镇北王看着下人搬进来的木材,挑眉道:“这不是外面的杂草吗?”虽然这种木材也能长很高,可他总把这当成杂草。

沈灼说:“沙棘不是杂草,它的枝叶是可以当柴禾烧的,就是没法成块烧成炭罢了,不过普通人家取暖也不用炭火。”木炭那是有钱人才用的。她指着树枝上一粒粒圆圆的小果子,“这个果子还能用来喂牲口、酿酒。”

镇北王微微颔首:“的确可以喂马。”他在外面时,如果草料不够了,只要找到这片树林马匹就能活下去。

沈灼说:“姨夫,现在正是种植沙棘的最好时候,我想今年先种上十来亩试试看。”等养成规模了,她再把城外城外种满沙棘。

镇北王不置可否:“那些人我调一百人给你。”夭夭这么做也不是胡闹,而是确实为这里百姓考虑,他虽不看好但也不想打击她的热情。

沈灼说:“那姨夫你把郊区附近的地也划给我好不好?”城外有很多无主荒地,因地上的植被被牲口吃光了就荒废了。

镇北王笑道:“你想先把炭薪林围起来?”

沈灼点头说:“是。”林木成长需要时间,她可不想自己让人辛苦种好的沙棘还没长好,当年就被人砍了。

镇北王随意道:“让阿湛带你去外面走走,你看中那片记下便是。”北庭什么都不多,荒地是最多的。

沈灼笑着起身行礼:“多谢姨夫。”她就知道姨夫会答应的。这事她跟表哥说,表哥也会答应的,可这里真正当家作主的终究不是表哥,横竖姨夫都习惯了对自己有求必应,她还是直接找姨夫更好。

她拉着表哥兴致勃勃地外出,慕湛笑着对父亲说:“父亲,我先带夭夭出门。”

镇北王大方的摆手说:“去吧。”他巴不得小夫妻越恩爱越好,现在飞龙不在他们身边,正巧他们可以趁着这机会再生一个。

慕湛对父亲想法了若指掌,不过他恐怕要让父亲失望了,他早跟夭夭说定最近不生孩子了。

沈灼今天没骑马,而是跟表哥共乘一骑,两人小别胜新婚,恨不得时时刻刻地黏在一起。沈灼对慕湛说:“表哥,我想开几个兽场。”

慕湛问:“你准备开什么兽场?”

沈灼说:“我还不知道,我想先养鸡。”俗话说家财万贯带毛不算,就知道养殖有多难了。在医学发达的现代,养殖场都要防不了牲口生病,更别说古代了。

因此沈灼想先从小牲畜试验起来,她也没什么牲口养殖经验,只能一步步慢慢摸索,以她的私房开办个养鸡场,即便失败了也不会有太大损失。

要是成功的话,可以给附近妇人提供不少工作机会,养殖场的工作总比种地轻松。她还办纺织厂,但是这里田地本来就不多,种得粮食都只能勉强糊口,谁还有闲心去种棉花?

再说现在纺织技术也没有改善,织出来的棉布质量都还比不上麻布,她也暂时放弃这一打算了,与其种棉花,还不如专心搞养殖。

等日后养了绵羊,她可以搞羊毛纺织,这也能当北庭的特产外销别的地方。沈灼前世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可那会国家扶贫政策深入人心,即便是小学生都知道想要改善贫困,就要找到一个当地的特色产业。

沈灼观察了很久很久,觉得放牧源远流长,精通养殖的人肯定比精通种地织布的人多,那就先搞养殖吧,养殖搞起来了,大家生活水平就能提高不少了。

沈灼跟着慕湛说着自己的初步规划,“兽场置办起来没那么容易,想要牲畜少得病,一定要注意卫生,普通人家是达不到这种条件的,与其每家每户散养,还不如我来开场,雇佣当地百姓来兽场做工。”

“这样他们手里有了钱,就可以买我们兽场出产的物品,也能购买其他商品,钱就活了起来,只有钱活了,这里才能真正活起来。”

沈灼的话让慕湛从惊讶到深思,他虽通读百家,但顾家、沈家都是经儒传家,慕湛骨子里还是儒家思想,他不怎么看得上经商,他之前经商只为养兵。

他从来不知道妻子对经商还有这么深刻的认识,“夭夭,你读过管子了?”

沈灼知道管子是神书,可没有表哥跟自己讲,这种书她还是不怎么看得下去,她摇头说:“没有。”她这点商学理念还是政治课上学的,这在现代都算常识了吧?

“这些都是后面的事了,现在主要是把炭薪林和兽场办起来。”沈灼深深叹息,她现在是觉得时间不够,什么事都想做,可无论做什么都要时间,她现在要抓大放小,先把重点办了。

第167章 贤内助(四) 穿越者的金手指

镇北王大方给了一队亲兵给沈灼, 沈灼也不客气,让他们先去外面到处找沙棘移栽在自己的兽场里,与此同时还在自己兽场里先种了些豌豆。

豌豆能肥地, 种出的豆子还能喂牲畜,一举多得。就算沈灼在办兽场前有了心理准备, 可她还是刚开始就受了打击。她想办养鸡场,却发现自己没处买鸡苗。

鸡是人类很早就驯化的动物, 在大魏莫说是农户,就是殷实些的小康人家都会养鸡,但基本没有人会大规模养殖,想要鸡苗顶多去当年要孵蛋的人家买几只小鸡苗。

北庭这边天气寒冷, 鸡不容易存活, 很多人家养鸡就养一两年, 这边倒是有专门养鸡靠买鸡苗赚钱的人家。可他们一次也顶多只能提供五六十只鸡苗,沈灼还不能全买走。

她买空了别人怎么办?沈灼再一次深切怀念现代, 要是在现代普通养殖场恐怕都不愿意接这种小任务吧?不过更让沈灼心累的是,自己亲自去一趟村庄买鸡苗有多麻烦。

她来村庄之前, 守护她的侍卫已经将村庄里所有人的男人都赶出去了, 招待她的是这户人家的女眷, 那人胆战心惊的目光让沈灼心生愧疚。

但她没有阻止侍卫赶人的举动, 她不敢拿自己的人身安全做赌注, 这里比京城危险太多了,京城她带上几个丫鬟婆子就能出门,这里起码也要带上十来个侍卫才行

她让庭叶把带来的糕点递给这人,让她分给村里的每家每户做补偿,同时又让她多替自己孵几次鸡苗,她起码也要一千只小鸡。

沈灼要鸡苗的数量震惊了身边的丫鬟和管事, 但卖鸡苗的妇人却一脸糊涂,“一千只?那是什么?”这些人平时接触的数量一百只都算极限了,一千这量词他们都没听过。

沈灼轻叹一声,只觉义务教育任重道远,奈何现在条件根本不够义务教育,不过等冬天农闲时她倒是考虑收几个军户子来认认字。

她没跟妇人解释什么是一千,“反正你就只要孵蛋即可,有多少孵多少,我都要。”鸡太容易死了,没个几千只都不够它们死的。

妇人欣喜地点头:“你放心,我家鸡苗保管都是健壮能养大的。”果然是贵人,大贵人啊!

沈灼从村落出来,又驾着马车摇摇晃晃地回慕王府,她也算常年锻炼的人,可等回到慕王府还是觉得累得不行,她深刻体会到古代想干点事业有多难。

她这么高的身份、这么严密的保护都想打退堂鼓,要是普通出身恐怕一点可能都没有。沈灼偏头吩咐管家:“这几天大家跟着我东奔西跑辛苦了,我一人给一贯辛苦钱,今天早点回去休息吧。”

管家屈身道:“夫人仁善。”

沈灼微微一笑,不接话,她径自去内院,留下云乡递给了管家一个香囊,香囊里是一个沈灼专门用来赏人的银锞子,管家这几天恐怕比侍卫还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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