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搞偷袭? (第2/2页)
一念之差,藏了这么多年的底牌,还是公之于众了……
林浩辰觉得有些蛋疼,这招“裁决之剑”,正是他目前最强的技能,然而,底牌,知道的人当然是越少越好!
而且,每次使出这个技能,都会让林浩辰,想起屈辱的过往……
世界的恶意,如附骨之疽,附身陶匠儿子,比开局一个碗,强了一丢丢,算不得噩梦难度,可至少,是个困难模式!
俗话说的好,富人玩科技,穷人靠变异。
一年到头,连2个金币也赚不到的“手工艺者”,肯定是穷人,没跑儿!
林浩辰前世,纵然不是无产阶级,至少,他认为自己不拜金!可命运太替么会捉弄人了,林浩辰的金手指,竟是一头吸金猛兽,真正的吸“金”!
连替么变异也得氪金,虾仁猪心!
为了赚钱,林浩辰绞尽了脑汁,学人卖弄文采,可这儿明显不流行“唐(er)诗(ge)三百首”,打打科学牌,偏偏又是个魔法世界,玄学大行其道!
就算他知道“一硝二磺三木炭”,就算他还知道,1是“斤”,2和3却是“两”,1斤还替么是16两,就算他还想方设法,找到了含有“硝”和“磺”的原料,也有了提炼的方法,最后做出来的,却也不过是普通的火药罢了。
能买得到魔法制品的世界,没经过提纯的火药,实在没什么商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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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社会的底层,林浩辰活得谨小慎微,却看不到出头之日。
俗话说,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不得已,他加入了一个帮派,偷鸡摸狗,吃点儿夜草。可他第一次拦路抢劫,就被一个骑士,一个觉醒了雷霆力量的骑士,按在地上,教他做人。
自己的老大,被一个落雷,劈成了焦炭,而躺在地上装死的林浩辰,却被他啐了一脸的口水……
“我替么谢谢你啐我!想不到吧,你们“天选之人”的魔法,我林浩辰能复制!”
屈辱的记忆,林浩辰不可抑制的越发愤怒,不管这个混蛋野蛮人是不是地球人,都必须死!
雷霆之后,依旧风和日丽,维罗妮卡垂顺的金发,辉映着灿灿阳光,妆容冷艳,却悄悄爬上了一抹黯然。
三年前,养父泰勒还在,这个帮派,从不做夺人生计、售卖迷药、迫害女性之事,彼时的维罗妮卡,正在主城——巨鹿之角,学习着各种礼仪和才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随着养父的离奇失踪,一切全都变了!
维罗妮卡毅然舍弃了金丝雀的生活,纵使深入虎穴,也誓要查明真相!
然而,维罗妮卡没有成为杀手的天赋,长达两年的非人特训,仅仅是帮她褪去了柔弱的外表而已。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太好惹,也为了必要时刻能够自保,维罗妮卡只得花费重金,打造了一条颈饰和一双丝质手套。
手套,可以将佩戴者的精神力,凝聚成透明的箭矢,对目标进行打击,而颈饰,则可以施展迷惑心智的魔法。
如此一来,她便以一个低等觉醒者的身份,堂而皇之的加入了树影帮。
一年,转眼即逝,养父如人间蒸发,消息全无,维罗妮卡绝望之时,马库斯,却将矛头指向了林浩辰。
倘若真的是林浩辰,面对这道惊雷,能有几分胜算……
“林总不必动怒,交给我们好了。”马库斯恭顺谦和,让女人的杂乱思绪,回到了现实。
马库斯点了支雪茄,指点着一个个闻声赶来的“安保”:“你,你,你们俩,去把维托大人抬到白金汉宫,你,去实验室找药,动作快……
还有你,去通知所有‘安保’人员,除了外面巡逻的,其他人,去楼下,逐层搜!提醒大家别轻敌,死要见尸,活着,就先打死,然后,死要见尸!”
中年男人正有条不紊地指挥,突然,地板震颤。
林浩辰眉头紧锁,猛扑到窗边,只见大大小小的碎石,呈喷射状,分布在庭院的地上,一个黑黢黢的动物,左突右闪,二十几个“安保”人员构筑的防线,被它一触即溃……
“快,快替么给我去追!杀了他!不惜一切!”
林浩辰的眼中,是浓的化不开的杀机,一山不容二虎,且不论打我的人、拆我的房子,光是以资源论,这座城,容不下第二个蓝星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