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尘埃落定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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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针对上一章的争议说几句。《明史》张献忠的传上原文就写着“十四年正月……献忠果东出……自率轻骑日夜驰三百里……陷襄阳城,缚襄王翊铭置堂下,属之酒曰‘我欲借王头,使杨嗣昌以陷籓诛,王其努力尽此酒’遂杀之”。
这两章的情节我原本也没打算详写,但正史上发生过的事件,如今因为主角的蝴蝶效应,被推迟、变形,我总得交代,今天就能过完这部分情节。历史上张献忠第一次破襄阳时,兵力确实不多,后来襄阳也有重新被朝廷控制、再被李自成控制的纪录。
可以推定张献忠这次来,至少没有打算长期占领。只是想杀藩王陷害杨嗣昌,并且抢劫一大笔钱财、发钱收买人心或者招兵买马、再顺手杀一些官员,说哪个目标更主要,都是合理的,尤其是陷害杨嗣昌这个目的,有《明史》上的对话原话为证。
另外,根据正史推断,可以判定张献忠在襄阳城内以及杨嗣昌身边肯定有内奸眼线,所以他敢找薄弱的时间、地点,钻空子。
沈树人是意外出现的,在张献忠的情报网预料之外,所以他派来偷袭的人也就没来得及撤退,多杀人抢劫了一会儿,没控制好时间。这我认为很合理,不存在给张献忠降智。这都是历史上他干过的事情,有什么降智的。)
——
崇祯十二年七月的大明天下,实在是千头万绪,剧变连连。
李自成攻洛阳后,短短二十天里,天下接连发生了一大串的连锁反应,简直比弹药库殉爆还夸张。
福王被杀、杨嗣昌请罪、左良玉被牵连削去将军号移镇……这些消息传回京城后仅仅五天,
湖广方面又传来“襄阳被流贼假扮成百姓入城渗透作乱、刺杀藩王”的重磅消息。闹得京城的皇帝和京官们都彻底懵逼了。
除了一群喷人不怕事大的言官之外,没人想看到这种局面。
这次的消息,是湖广兵备佥事沈树人六百里加急送来的,仅仅两天之后,杨嗣昌也送来了再一次的请罪折子。
据说杨嗣昌听说襄王、贵王被杀,还急火攻心又吐血昏厥过去了,但好在是暂时没生命危险,康复后还能吊着一口气继续戴罪督师。
应该是沈树人也第一时间派人去安慰过了杨嗣昌,并且把自己的说辞、打算跟杨嗣昌透过气了,才让杨嗣昌不至于像历史同期那样忧惧绝食而死。
因为历史上他犯下的是“失地陷藩”的大罪,自觉肯定会被治罪处死,还有可能祸及家人,才希望早点“工伤殉职”,换取一个体面。
现在沈树人的补救,死死把事情的性质咬死在“刺杀”而非“失地陷藩”上,就还有转机,让杨嗣昌看到了希望,能继续燃起一阵子求生意志。
当然了,杨嗣昌肯定会让他在京城的心腹盯着点消息,看看崇祯最后究竟怎么给这事儿定性。如果崇祯能接受沈树人上报的定性,拍板说着就是“渗透作乱刺杀”,那杨嗣昌也就不急着去死了。
如果崇祯最后不接受沈树人上报的定性,非要拍板成“失地陷藩”,那杨嗣昌就得赶紧在司法程序走完之前自杀、以保护家人。
这种等着消息决定是否要自杀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
“短短几日,连续那么多藩王被流贼杀害!杨嗣昌到底干什么吃的!朕要灭他的族!”
文华殿内,刚刚惊闻噩耗时的崇祯,果然还是很不冷静,泄愤地砸了很多瓷器玉器,旁边包括王承恩在内的宦官宫女,全都大气也不敢出。
不一会儿,被皇帝召见的六科给事中等谏官,也陆续来到宫里,要讨论这事儿的定性。
最终定性肯定不是给事中级别的小官能拍板的,但他们代表了相关科道言官的意见,皇帝也得参考一下外部对这事儿的看法、会不会给皇帝丢面子。
崇祯这人很爱面子,所以有时候他杀不杀人,决策因素不是看对方罪该不该杀,而是“外面的人是否会因为皇帝这次没杀人而看不起皇帝、觉得皇帝丢脸了”。
以至于崇祯朝各科的给事中也暗暗掌握了这个规律,对于自己想攻讦的政敌,一旦对方摊上事儿了,他们被皇帝召对时,就添油加醋说“这次的事儿外面都知道了,传得沸沸扬扬,如果陛下不严明执法,恐怕会被天下士林耻笑”。
如此一来,陷害死犯事儿大臣的概率,就能提高那么几成。
当然,这招也不可能百试百灵,不然崇祯朝的文官早就被政敌陷害杀光了,崇祯也是有底限的。
如果科道言官敢夸大其词、最后被发现纯属捕风捉影煽风点火,那也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坐实了诬告罪的话,被反坐杀头的也不是没有。
这一次,要给杨嗣昌的疏忽定罪,崇祯首先召见的便是兵科给事中沈迅。
好在杨嗣昌也不傻,他离京外出督师,留在京城的兵科给事中当然都是他安插的心腹——历史上,这位沈迅和后来的兵部尚书陈新甲,都是杨嗣昌外放前提拔上来、留在京城兵部的耳目。
杨嗣昌活着的时候,沈迅和陈新甲之间关系还可以,两人也都忠于提拔他们的杨嗣昌。
但杨嗣昌死后,这沈迅和陈新甲的矛盾就激化了,最后陈新甲被人弹劾问斩之前,沈迅还落井下石了,结果崇祯听说之后,都有些不齿,还喷他说“当年杨嗣昌提拔你俩,要是让你上你还不如陈新甲呢”。
所以,如今这一切虽然还没发生,但沈迅好歹是忠于杨嗣昌的,此时此刻还不至于跳反。
面对皇帝的垂询,他也诚恳地说:“陛下,臣以为此次变故,湖广兵备沈树人所奏确属有理。张献忠并未能攻占、长期占领襄阳,只是派出了一些死士渗透入城刺杀。
这些人都不穿甲胄,兵器也是另外偷藏进城的。让朝廷大军负责排查这些刺客,属实有些为难。所谓术业有专攻,出了这种事儿,应该是王府护卫和地方典史、衙役捕快的罪责。
如果是发现了流贼渗透后、一刀一枪正面搏杀打不过流贼死士,导致城池陷落,那才是守军将士和督师督抚之责。”
崇祯原本其实也不太想严惩杨嗣昌,因为他已经通篇细读过了沈树人的奏请,看明白其中“张献忠谋害藩王,就是想陷害督抚、利用大明律法的空子让朝廷自毁长城”。
既然如此,崇祯也不傻,不能中了张献忠的计。
因此,只要皇帝不丢脸,有台阶下,就可以不杀杨嗣昌,最多只是训诫降职、降低待遇、罚俸,但是依然管原来的事儿。
待遇可以降,权力不能随便变,不能破坏剿贼大业。就像诸葛亮街亭兵败、贬官三级,虽然挂右将军的头衔,管的还是原来的事儿。
崇祯对沈迅试探再三,见对方言辞恳切,有了台阶,这事儿也就暂时揭过。
然后他又召见了如今还只是兵部侍郎的陈新甲,也问了一番,陈新甲的意见也差不多,崇祯就决定等几天、风头过了再慢慢下论断。
(注:历史上陈新甲这时候已经是兵部尚书了,杨嗣昌都死了小半年了。但因为蝴蝶效应,设定陈新甲现在还是侍郎,要过一阵子才正式升尚书。)
……
然而,崇祯没想到的是,大明朝到了这节骨眼上,党同伐异互相攻讦的破事儿永远不会少。
杨嗣昌走之前,把兵科的给事中都安排成自己人,但他不可能把六科的给事中,以及全部的科道言官,都安排成自己人。
杨嗣昌一派跟东林之间也有不少恩怨纠葛,所以很快就有一些不负责兵事的言官,也开始抨击杨嗣昌,外加不服“襄王贵王之死是刺杀”的定性。
也反对朝廷明确解释相关律令、明确“失地陷藩”的时间尺度。觉得“暂时被刺客渗透扰乱某座城池数日、就被朝廷大军赶回平贼”的情况,也该继续算“失地”。
“失地”怎么可以因为是被偷袭、是临时不差,时间短,就不算失地呢?一天都不行!
东林“众正”从来都是丝毫不允许有道德瑕疵的,原则问题哪能给个宽限期?
上书抨击得最狠的,是两名给事中方士亮、马嘉植——说来也巧,这俩人正好是历史上一年后弹劾弄死陈新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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