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帝国军 (第2/2页)
梳头发时,头发受到拉扯,带动头皮,又不会感到刺痛,那不就是按摩吗?
“哼哼~”
“你不要高兴太早!我虽然没帮别人梳过,但你不要小看我!”
我捂住嘴,哎呀,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了呢。
……
告别了寄许期村,我将快马牵了出来。
这马与我原来世界的马,大体上并无二样。
或许只因为叫快马,所以特别快吧。
就是颠簸了点。
看到这马后,我突然有个想法。
不行,想象中的画面太潇洒了,我一定要试试!
我将马放逐,它快速的向前跑了起来。
而我,先是后退一步。
随后一个后空翻,脚后跟在剑鞘底一踢,将剑刃猛的激射出去。
只见剑刃直直朝前方的半空飞去,在一瞬间便超越了快马。
简单目测,大概估算好距离和时间。
等了一息后。
我又后退一步,一蹬,猛的加速,向炮弹一般飞了出去。
由于是下坡,快接近快马时,我才堪堪落地。
这次我是连踏两脚,身子借力一飘,立马就飘到了快马前上方。
看着快落下的剑,我又估算了下距离和时间,然后在半空调整姿势,旋转降速。
几乎踩在马背的一瞬间,我用双手别在后背的剑鞘就接住了剑刃。
竟然成功了!
才怪,中途多了一次点地,没有一气呵成。
估计是激射剑刃时的角度有点偏水平,导致了剑刃受到的水平风阻过小,进而导致风将剑刃吹成竖直,所用的时间比预计的要长许多。
射的好,不如接的好,功劳最大的还是快马,一点也没跑偏。
看来这马跑的快不是没道理的,居然知道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
下山后,我又拐进一个山头。
因为之前下过雪的关系,这里的山路非常滑溜,不得已,我只好轻轻牵了下缰绳,让快马降下速度。
山路兜兜转转,极易迷路。
又拐进一座山头后。
我将马拴在路边,然后向半山腰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奔去。
“……”
我闭眼,又睁开眼再次望去。
“这就是帝国的军势吗?”
只见远处的相连的几座山头。
上面盘满了黑色的人影,就像盘山公路上堵满的汽车一样,层层叠叠,一圈又一圈连成长条。
几乎每隔一小段距离,就能看到高高竖起的旌旗,那是代表部队番号的旗子。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旌旗?
这种密度远远超过了议会的城邦军。
要么,那一小段距离有着惊人的人员密度。
要么,帝国军的基层架构非常充实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
这意味着,帝国军的作战单位可以小到班级。
班级,一个作战班只有十个人。
想要十个人就形成作战能力,还能灵活的听从指挥,那就要求这十个人有非常高的素质。
又或者,班级的作战员有极高的指挥能力和统治能力,能实时的约束和领导,并带头冲锋。
虽然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知识,但能达到这种近现代化的部队编制,我只在近现代看到过。
就算是在小说中,一旦超离了近现代的背景,基本绝无可能出现,至少我没看到过!
我深呼口气,稍稍静下心来。
西荒的军事家是可以冠绝三界的,我至少应该要相信竭诚。
西荒不会败的。
给自己定下心后,我下山找到快马,然后加鞭,向村落赶了回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