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找媳妇是父母和媒婆的事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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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红的朋友不多,王媛是最好的一个。
两人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还一起上大学,算是真正的闺蜜。
小时候葛红家里穷,穿的很差,吃的也不好。偏偏她又嘴馋,看见什么好吃的都会吞咽口水。王媛家里富裕,便常常带各种各样的零食给她。当然她也不白吃,为王媛辅导功课时格外卖力。
两人深厚的友谊就是在零食和辅导功课中培养出来的。
大学毕业后,王媛在继父的帮助下留在了高校当辅导员,葛红则去郊区的一所中学教书。
后来两人都嫁了人,王媛嫁给了大她十岁的校领导,葛红嫁给了追求自己七八年的包工头。
王媛出嫁时,葛红劝了她三天三夜,希望她不要嫁给那个肮脏的伪君子。
葛红出嫁时,王媛也劝了她三天三夜,希望她不要嫁给那个粗鄙的暴发户。
两人当时都没有听对方的话,后来也都很快地离了婚。
生活中总是嘲笑他人不撞南墙不回头,其实换了自己也是一样。
很多时候,真正的人生回头都是在撞了南墙之后。
葛红工作了半年后就辞了职,老师的清苦让实在她无法忍受。
家庭的贫困让葛红在成人前承受了太多的清苦,自打考上大学那一刻起,她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此生再也不去受苦。
这或许就是她嫁给包工头王魁的主要原因吧!
然而结婚后,王魁一改过去豪爽大方的习性,突然极其吝啬起来。他明确表示,各人花各人的钱,家里的所有开支两人分摊。王魁虽然不识几个字,但帐记得很清楚。他随身的绿皮本子上,用十分难看的数字详细的记录着每一笔开支,大到家具家电,小到牙膏肥皂。每个月一号,他都会准时拿出绿皮本子,一笔一笔的与葛红算。记得有一次,王媛病了,让他回来时捎了一盒消炎药,结果也记在了笔记本上,落在了葛红名下。
五个月的婚姻生活,王魁硬是没有让葛红花他一分钱。
对于一个女人,为你花钱的人不一定爱你,但不肯为你花钱一定不爱你。王魁有钱,但只是有钱,而且只是他自己有钱。
当葛红明白这一点以后,她果断离开了他。
看来这钱,只有辛苦赚来的花起来才痛快,才香甜。
在王媛的帮助下,葛红在轻工批发市场租了个摊位,学做起了服装生意。也许是苍天保佑,不到半年光景,她就在经济和精神上翻了身。
实际上,经济实力的提升往往是精神解放独立的前提。
那天王媛去王魁的工地上取户口本,不想到遇到了前来讨债的流氓,好在山青及时出手,才使她免遭欺侮。
尽管当时她毫不畏惧,但事后还是很害怕。看来女人想要挺直腰干,就必须要有个男人来撑腰。
拉着山青一起干,并不是葛红的临时起意。
她原本想请山青吃上一顿饭,再给些钱,这搭救之恩就算报答了。可想起山青那强壮的体格和威猛的拳脚,她心里很是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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