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后续 (第2/2页)
当然林建志也不是盲目地乐于助人,他是要为林暖以后找一个合适的合作伙伴,人到了一定程度就要给自己的孩子铺路。
如果放在缓慢发展的年代,林建志或许还不急。
但近几年华国乃至全球都在快速发展,他必须要考虑到很多事。
林崇仁和林建志嘱咐过以后就离开,冯兰滨和林秋说了几句关于让她联系李丽萍的话后,也离开了。
他们把地方让给年轻人,知道他们未来做生意必然也有自己的打算和计划。
郑启达在几位长辈离开以后,就直接拿出了他做好的企划书。
虽然知道林暖已经确定投资,他答应的事情也绝对不能反悔,这是他作为商人的承诺。
林暖颇为认真地翻看过以后,甚至还和林秋以及郑启达讨论过里面的一些细节,这样三个人才确定下来。
当然在股权分配上郑启达也有自己的想法,他直言道:“以后主要经营人是我,我必须有绝对的控制权,在分红上我可以让步。”
林秋和林暖其实在细节上并没有很在乎,她们也知道自己能帮的忙有限,尤其林暖,她可以说是一个纯粹的投资人而已。
在三个人的友好协商以后,林暖拿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而林秋不投资那百分之十五,其余百分之五十五都是郑启达的股份。
这个结果三个人都可以接受,而郑启达从小生活在郑家,对法律文件比较熟悉,这些事自然交给他来处理。
但是林暖有些话却必须要说,尤其需要提前说。
“你们现在还是婚姻关系吗?”
林秋点点头。
林暖继续道:“那你们以后离婚,会不会再次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她说完以后意识到自己的说法不妥,又补充道,“皆大欢喜当然好,但有些事我们必须提前说。”
郑启达和林秋本来就不是一路人,他们的婚姻也是带着目的。
原本前几天他们已经想好先维持现状,过几年再离婚,也算是为了自己的名声。
但林建富不是很认同这个想法,他不想因为一段错误的事情继续耽误林秋,所以提出他们既然不愿意过下去就一定要离婚。
林秋和郑启达现在确实摇摆不定,两人互相对视一眼。
林秋点点头,对郑启达说:“我现在不在乎那些名声了,我们离婚吧,即使以后离婚也是合作伙伴。”
这样以后做生意也相处得更加和谐。
郑启达其实有些犹豫,他本就是一个花花公子,但现在为了和林秋的结婚却收回了心,没想到竟然这样一个结果。
但他尊重林秋的意思,只要答应离婚。
想想这样的结果,也实在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