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讨伐地龙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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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矮人一起去了采矿场。从高高的山丘上往下看,可以看到采矿场。开采场是露天开采。在那个中心有像霸王龙一样巨大凶暴的生物。稍微不同的是,他的手长着又长又锋利的指甲。
“未来,你打算怎么办?”
“那家伙不会飞,从高空攻击比较好吧。”
我和爱丽丝说话的时候,矮人手里拿着剑和斧一齐下了山。
“等、等一下!”
没有听到我的声音。大家都很兴奋。一个接一个地攻击地龙。但是,地龙坚硬的皮肤根本无法用剑和斧来对付。反而被巨大的尾巴弄倒了。
“糟了。就算想从上空攻击,也会把矮人都卷进来的。”
“有什么办法吗?”
这时小白开口了。
“方法有好几个。不过,这次有必要让矮人看到未来和爱丽丝的力量吧。那样的话,给矮人制作的剑赋予魔法战斗比较好吧。”
“我知道了。爱丽丝要帮我治愈受伤的人。”
“我知道了,未来。要小心哦。”
我从收纳空间里取出剑,一口气跑到地龙那里。然后,释放了斗气。于是,我的身体里溢满了金黄色的光芒。在场的矮人都被我迷住了。我使用魔眼,一边看清地龙的动作,一边给剑赋予风魔法,砍向了他的脚。于是,矮人们从没有受伤的地龙的脚上喷出了血。
“呜——”
地龙摇着尾巴攻击。但是,对使用魔眼的我来说是慢动作。轻轻避开,又砍向了另一只脚。于是,地龙的脚变得没有力气,开始摇摇晃晃。
“喂,那个人族,很厉害嘛。我们也不能输给他们!”
矮人们正要朝着地龙前进时,地龙用尾巴把附近的岩石弄碎了。巨大的岩石朝着矮人们落下。
“糟糕!”
我立刻发动了魔法。
“格拉托尼。”
于是,从我手中发出的耀眼光芒吞噬了所有的岩石。
“奇迹!喂!我们还活着!”
我瞪了地龙一眼,地龙果然感觉到了我的强大,想钻进土里逃跑。我就这样一口气跑了过去,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砍下了地龙的头。
“太好了!”
“打倒了地龙!”
后方,爱丽丝正在治疗受伤的人。
“小姑娘,谢谢你。没想到你会使用治愈魔法。”
我的周围也开始聚集了很多人。
“未来,你真厉害!没想到你这么厉害。”
“不,多亏了这把剑。这把剑很锋利,所以我才赢了。”
“你不是说了让我高兴的话吗。”
这时,一个缠着我的男人从后面走了过来。
“刚才真是不好意思。”
“对我来说,人族也好,矮人族也好,都是平等的伙伴。”
我拉着他的手说。
“是啊。与其被过去牵着鼻子走,不如现在吧。好,回去喝吧。你的欢迎会!”
“噢——————!!!”
一谈到喝酒的话题,矮人族似乎就团结一致。但是,对于不能喝酒的我来说,这是痛苦的。于是,小白叮嘱道。
“未来!就像晕船的时候一样,事先给自己‘恢复’一下,就不会喝醉酒,可以喝很多!”
“是这样吗?”
我的心情稍微轻松了一些。爱丽丝似乎也结束了治疗。我们决定全体返回城里。但是,讨伐的地龙太大了运不动。于是,我决定把它放进空间收纳箱里搬运。
回到村子,矮人们开始准备酒宴。我当着大家的面,从收纳空间里取出地龙。
“你会使用空间魔法吗?”
附近的矮人都吃了一惊。
“是啊。”
“对了,能把地龙的素材卖给我吗?”
“好是好,可是你要做什么?”
肉大家分着吃。因为骨头有很多用途。而且,这么大的魔物,应该有魔石。如果有魔石的话有很多用途。
我问小白。
“哈,矮人说了,魔物有魔石吗?”
“像霍恩兔这样的东西没有魔石,但在某种程度上强的东西、大的东西、会使用魔法的东西、长寿的东西一般都有魔石。因为魔石是魔素凝固的东西。”
“是吗?我还以为是在矿山呢。”
“确实,含有大量魔素的米思利斯和阿达曼泰特等矿山中也有,不过,体内含有大量魔素的生物基本上都有。”
“可是用在什么地方?”
“魔石和人一样也是有属性的。如果对水属性的魔石施加魔力的话就会产生水,火属性的魔石的话就会产生火。”
“是吗?我可以使用所有属性,不需要使用魔石,所以没注意到。”
宴会终于开始了。村长多干首先致辞。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我们的开采场被地龙袭击了,但是奇迹般地没有出现死亡而得以讨伐。这多亏了这里的未来殿和爱丽丝殿。他们虽然是人族,但是我们的朋友。今天一起喝个痛快吧!”
“哦——————!”
好像很高兴。宴会一开始,白天和居伦先生打过交道的男人端着酒走了过来。
“我的名字叫伽兰。我和基伦是青梅竹马。我们互相竞争制作剑。我知道基伦的剑有多厉害。我不喜欢基伦把它卖给人族。”
“原来是这样啊。不过,各自的种族有种种特性啊。我觉得人是名族族擅长的事。人兽族是兽族的人擅长的事。然后是矮人矮人族族擅长的事。这就是生活,如果融合更容易成为世界吧。”
“确实,未来说得没错。对了,你说的是兽人族,他们曾经进入过阿尼姆大陆吗?”
“有啊。因为我和爱丽丝都是阿尼姆联邦王国的名誉国民。”
“是这样吗?”
吉连先生和加兰先生都同意我的话。我和两人说话的时候,爱丽丝和哈克一个劲儿地吃。
“对了,未来也成年了吧?那今天就喝吧!”
我对自己施了魔法。各种各样的人拿着酒来,我在他们的劝酒下全部喝了。
“不愧是英雄殿下!身为人族,和我们喝同样多的酒也不会醉吗?快喝,快喝!”
施了魔法所以不会醉。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果水。我不知道酒到底哪里好喝。这么说来,上辈子我也喜欢姜汁汽水胜过啤酒。
那天我和爱丽丝都吃了很多喝了很多。然后,和村民们一起睡在了地上。
早上一睁眼就开始收拾。村长多干正在和谁说话。发现我醒了,就过来了。
“你醒了吧,未来大人。”
“是的。昨天真是谢谢您了。”
“不,该谢的是我。再说了,王城派来了使者,你能去这个矮人王国的王城吗?”
“是的,可以。”
我们和使者一起坐马车前往王都。说是马车,却不是马。是一种长得像马的大生物。、
“未来,王城有什么事吗?”
“是不是因为爱丽丝是个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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