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新契机 (第2/2页)
沈青岚循着声音看过去,意外的“咦”了一声,“那不是那个小青皮吗?”
对面的小青年骑了辆破破烂烂的大二八,留着流里流气的“高仓健”头,不是高枫又是谁。
“是他。”许少庭长腿支地撑着自行车,对迎面来的高枫道,“你干嘛呢?”
“我巡街呢哥。”高枫朝许少庭身后的沈青岚瞅了眼,“这跟嫂子逛街呢?”
“没有,找地儿搭灶台呢。”许少庭随口问道,“你整天在这片儿巡街,知不知道哪里有要出租的门头?”
沈青岚更诧异了,这俩人什么时候有了交情?
“门头?”高枫抬手挠了挠头皮,“多大地儿够啊,是要正经开店还是租作坊啊?”
“有作坊吗?”许少庭先前没想起来还有作坊这回事,立刻追问道,“我就是想临时租个地方做卤味,最好有灶台,小点够用,大点也没事。”
高枫一拍脑袋:“许哥,您这问对人了!我家就有现成的啊!”
十五分钟后,两人跟着高枫去到了附近的蜂窝胡同。
这片儿比沈家所在的胡同条件好一些,房子大一点,基本上是独门独院,最多两家住一个院,走在胡同里明显感觉敞亮。
“那个黑色门就是我家了。”高枫骑车走在前面,指着一院门说道,“我家里就我跟我爷还有我妹住,西屋有灶台,之前租给了一个做猪头肉的,买卖不大奸的很,用的都是病猪肉,让我给撵走了。”
许少庭笑,“你还挺有原则。”
“那是,我高枫虽然为了赚钱不得不走点歪路,但良心未泯,眼皮子底下容不得这样的坑货。”
沈青岚心说,你为了赚钱坑蒙拐骗,还动不动就打人,良心泯得也差不多了,跟用病猪肉做猪头肉的半斤八两,基本没区别。
不过高枫这人算得上磊落,也挺爽快,人嘛,很难用好与不好去定义,土匪窝里也有仗义的,只要不小人,就都能处。
“爷!我把许哥领咱家来了。”高枫随手把车歪在门口,扯着嗓子对院里喊。
许少庭意外:“你还跟你爷爷介绍我了?”
“介绍了啊,我让人打成那样,回来不得交代啊?”高枫乐道,“知道我家老头怎么说吗?”
“这我哪知道?”许少庭也是没想到自己还没进门,已经在人家里臭名远播了。
“他说打得好,说你是个男人,让我以后要么离你远点,要么就跟你混。我说混就免了,人家是正经人,跟我不是一路人,尽量不再挨揍吧。”
许少庭边听边乐。
沈青岚也渐渐觉得高枫这人有点意思,倒怪不得许少庭跟他称兄道弟的。
一进高家院门便闻到一股炒干货的味儿,这味道又燥又香,是种暖烘烘的干香味,大冷天的闻着格外舒心。
“这炒货味儿闻着地道。”沈青岚对食物的香味敏感,但凡闻着不错的都忍不住一探究竟。
她紧走几步探头往院子里瞧。只见小院儿东屋门前有一煤炉,上面架着口大铁锅,一精瘦的老头正站在锅边热火朝天地翻动锅铲,香味随着翻涌的烟土气不断散发出来。
“是许老板来了?”老头叼着根土烟,隔着烟熏火燎眯眼打量许少庭,赞道,“嘿,这精神劲儿的,瞧着真舒坦。”又指着孙子说,“你跟人学学,瞅你那流里流气的闹心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