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白拿绸缎 (第2/2页)
沈苏苏抿着嘴思索,心中已经有所决定了。
接着她抬起头,又问道:“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吴公子怎么就敢打包票,你们的火柴就能远销各州县呢,要是到时卖不动,我们岂不是就亏了。”
“哈哈哈,沈小姐完全不用担心。”
吴淳就知道对方有此一问,拍了拍手掌,只见李三从外面走了进来,恭敬地来到吴淳身边,将一副墨宝地递了出去。
“沈小姐可以看看,这是临安县县尊大人亲自为我们云坞火柴题的字,并且还派了一个官吏,专门为我们提供支持,我想这意味着什么,你也明白。”
吴淳这一手算是狐假虎威了。
张奉其实并没有明确表示支持云坞村作坊生产,但吴淳出去非要这么说,也没有人敢不相信,有了这副墨宝和眼前的官吏,那几乎就铁板定钉了。
至于这其中的涵义,就让对方去琢磨吧。
脑补最为可怕,人是最会将后果放大的动物,吴淳没有把话说满,也就给了他们无限的遐想。
沈苏苏看到墨宝上的印戳和官印时,一双大眼就瞪得如同两颗宝石,还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能让县令鼎力支持做贱业,这吴淳到底是有多大的能量?
在端朝,甚至在所有国家,那些文人士子都是十分看不起商人的,许多人以从商为耻。
而眼前这个家伙,不仅谈的头头是道,还有临安县县令做背书,真是个奇怪的人。
沈苏苏忍不住嫉妒了,要是她有这条件,兴隆绸缎庄在她手里早就远销各国了,也不会至今窝在一个州县里。
沈苏苏深呼一口气,将墨宝郑重还给李三,随即朝吴淳施礼道:
“我代表兴隆绸缎庄答应吴公子的合作,条件也照你的说,还望吴公子不要让我们失望。”
吴淳站起身,高兴道:“沈小姐大可放心,端国人不骗端国人,祝我们合作愉快。”
沈苏苏瞟了眼吴淳自信的面孔,觉得这男人有几分迷人。
不是有话这样的么,自信的男人最好看。
还有那句“端国人不骗端国人”,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来的典故,连自己饱读诗书多年都不知道。
沈苏苏说道:“我还有个条件,吴公子只卖给我们一年的广告权,我想要买断三年,如何?”
吴淳竖起大拇指,道:“沈小姐有魄力,就这么定了。”
然后吴淳跟沈苏苏签订了一年的广告契约,各自盖上印戳,就算是正式生效了。
按照吴淳的条件,他如意拿到了两百两的现银,还有十几匹用作材料的布匹先放在兴隆绸缎庄,等做完所有的事情,回去时再一起带回去。
现在他的手里并没有运输工具,这些布匹没法运回云坞村,只得先放在兴隆绸缎庄,等他办完后面的事情,就能全部运回去了。
吴淳办事从来都是步步为营,每次都会想到下一步的计划,这也是他将事情做成功的一种良好思维习惯。
“沈小姐留步,我们这就走了。”
劳沈苏苏亲自相送,吴淳挺不好意思的,毕竟他没有给出实质性的好处,仅仅是画了一个大饼,而且沈苏苏比他还相信火柴的生意能够取得成功。
不得不出说,这个女人既精明又很有魄力,放在现代就是妥妥的商业霸道女总裁。
长得漂亮,又懂人情世故,还会赚钱理财,这样的好女人简直太稀少了。
“吴公子慢走,介时你派人来拿货就可以。”
沈苏苏朝吴淳嫣然一笑,吴淳全身流过一阵暖流,立即转过头离开了。
他怕再待下去就真的控制不住自己,这个女人真是男人的毒药。
沈苏苏看见对方的窘态,捂住失笑,对自己的容貌又充满了自信。
折返回绸缎庄,想起今日的事情,她神情渐渐变得异样,回忆与吴淳交谈的细节,心里不由得烦躁起来,连查账簿也失去了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