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布偶(14、探针继续深入) (第2/2页)
陪同他的,还有他那美丽却被毁了容颜的母亲。
——来自白芷明的随笔记录
当一个人去了天堂之后,意外摔了下来,他极有可能并非跌在地上,而是跌回他原本所在的地方——地狱。
所以在他的人生里,没有来一遭好好活着的概念,只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认知:我要报复这个社会,无论与我母亲的事情有否关联,只要沾上边,那就有相关。
他凄惨的童年确实让人唏嘘不已,但他的残忍与嗜血,却是从童年滋生出来从而贯穿了他的一生。
——来自王文杰的随笔记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白芷明在给学生上犯罪心理课时,在提到刑事杀人犯罪一章时,他讲过,针对每一个杀人犯罪现场,有着三种明显的罪犯行为特征:
1、作案手法;
2、装扮或标记;
3、伪饰现场。
作案手法是指罪犯成功地完成了犯罪行为时的动作或程序,它是罪犯在犯罪过程中习得的行为模式。这种模式对于连环杀手来说非常重要,从第一次杀戮再到接下来的每一次犯罪,罪犯从最初尝试摸索出自己的犯罪形式到最后固定一种犯罪模式,这样的作案手法十分固定,在过程中只有不断升级与升华,甚至让以艺术化手法的形式呈现出来。
而第二项装扮或标记,这是犯罪必须物之外的任何东西都称之为“装扮”或“标记”,这便是在上面第一项特征值之上进行了升华和升级,连环或系列杀手会在连续的犯罪活动中,反复地做出某些近乎于仪式化的行为,但这些特殊的行为在犯罪当中有时完全没有必要的。
第三项伪饰现场,则是指罪犯在警察到来之前故意改变犯罪现场,要么是为了误导警方视线与侦查方向,要么便是为了保护被害者或被害者的家庭。
深夜的李镇十分宁静,连窗外一片叶落的声音都清晰地传进白芷明的耳中,现在已经快凌晨四点了,他凭着记忆在纸上对李明的童年及青少年所遭遇的事情及这些事情带来的影响以至到衍生出的犯罪,仔细画着架构图梳理着时间轨道。
就在他专心写着画着时,王文杰突然从梦中惊醒,他见老师依然保持着他当时入睡时看到的坐姿不由得有些心疼,他起身穿上衣服,对白芷明说到读研时白芷明就一个外省的凶杀案作为例子,从而形象地解释了犯罪现场的三个行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