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案的有趣对话2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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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个人是沈一鸣和谢晨,他们的情况和前面说的两人有点类似,在11:20他们一起到同一个地铁站,可是方向完全相反,两分钟以后沈的那班地铁先到,并乘坐了上去。他也没任何嫌疑了,就算到了下一站马上下车在乘回来,去案发现场8分钟是远远不够的。剩下来的谢晨,若是出地铁站,骑自行车过去,时间上绰绰有余。不过我们查看了地铁站的监控录像并没有发现谢晨离开地铁站。” “会不会他进行了伪装再出地铁站?” “这一点我们也想到了,从11:10-11:30之间只有一个人出来,就算伪装得在怎么高明,那个人不可能是谢晨,无论是身高,体态,脸形都完全不一样。更何况那人是11:27才出来的,3分钟的时间里也到不了案发现场。” “那,你的意思是没有人具备作案的条件?” 郝东表情复杂的点了点头说:“是不是一件很棘手的案子啊。” 田春达思索着没有说话。 郝东继续往下说:“街头抢劫这一可能基本上被我们排除了,原因有两点,其一是被害者的现金,银行卡,手机等财物都没有丢失,其二是从周围的痕迹来看并没有打斗的现象,应该是猝不及防的一刀致命,案发的时间相当短,恐怕就几秒的时间。这怎么看都不是在抢劫吧。” 田春达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既然不是劫杀,那么犯罪的嫌疑只能集中到那几个人身上了。” “是和被害人一起看球的几个吗?”田春达接问。 “对,接下来我就把他们一起看球的详细情况说一下。 “9月30日正好是十一长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所以他们8个人准备一起聚一聚,因此于7点他们就到了倪嘉的家中,他们分别是:郑杰,倪嘉,王业,沈一鸣,王玉兰,吕凡,陶力,以及谢晨。”郝东看着工作手册说道,“一直到10点前,都没有人离开,10点时郑杰说想起了有点事没有完成,当郑杰正准备离开时王业也突然说有事要去公司,于是两人就一块儿乘地铁去了,加上等地铁的时间,总共花费了15分钟。郑杰是在11:00离开公司的,王业比他晚5分钟,这全都有华兴公司的监控录像作证。并且郑杰与王业走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郑杰每次上下班都是步行的,那次也没有例外,结果11:30分死在了自己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郝东起身为自己倒了一杯水,一口气喝掉大半说道:“另一方面,其余的几个人在球赛结束不久后就纷纷回家了,差不多是11:00上下,离开倪嘉家后,又分为3个阵营,往不同的方向。王玉兰和陶力一起,沈一鸣和谢晨一起,而吕凡独自回家。” “照你的说法,那凶手十有八九就是王业了吧” “嗯?为什么?”郝东眼里透过一丝兴奋。 “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嘛,只有他知道死者离开公司的具体时间,虽然比死者晚了5分钟,不过如果是在一起的同事知道他的行走路径也可以很快追上的。” “哦,抱歉,漏说了一个细节,在大约10:55分时,死者打了一个电话给倪嘉家,询问比赛的结果,而且当时倪与死者的对话中有这么一段,倪问:‘工作忙完了吗?’得到的回答是‘嗯,搞定了,正准备走。’此时倪正好用的是免提,在场的所有人都听见了,因此谁都知道死者离开公司的时间。” “这么重要的事你都漏说。”田春达有些责怪地说道:“不过即便如此,王业的嫌疑还是不小啊,他不仅是死者最后见到的人,而且自己主动要求和死者一起走,这也令人不得不怀疑啊。” “没错,我们的思路也和你完全一致,在这几个人中。王业的嫌疑比谁都大,可是经过调查后这一猜测只能放弃。” “哦?为什么?” “因为他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王业在那天晚上发现了一些工作问题,他打电话向领导反映,领导觉得事情挺严重的,于是要求王业到他家去详细说一下。所以他就去了领导家。” “哦,这样啊。”田春达有点失望。 “所以王业离开公司后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他们领导的家中,经过核实他是11:40分到的,从案发现场到那位领导家中10分钟的时间是绝对不够的。” “这么说来王业就没有嫌疑了?” “对,没有。” 田春达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把身体向前凑了凑说:“对谁是凶手,我倒有些想法。” “你的意思是你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了吗?”郝东似乎还不大相信。 “按你的说法没人可以作案,那排除一切不可能剩下的只有可能了。” “你就不能直说吗,别那么拐弯抹角的。”郝东显得有些急躁。 田春达冲他笑了笑说:“我一开始注意到的有两点,第1是那个滑盖手机的问题,第2就是关于案发时倪嘉打的两个电话。” “可电信局已经证实了那两个电话的事,倪嘉没有说谎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而是那两个电话,打的很不符合常理。” “不符合常理?” “想象一下你若是倪嘉,碰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做?当你听到一声惨叫,随即是电话的跌落声,然后,电话被挂断,此时你的第一反应难道是立刻报警吗?我想这不对吧,第一反应应该是再打个电话给被害者,确定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还是没人接才会想到报警。同样的,报完警后,也不会有谁在那干等消息,还会继续给被害者打电话。但是,倪嘉隆却省略这些步骤,而是放下电话直接报警,报警之后也是不闻不问,这给人的感觉就是……倪嘉早就知道郑杰已经死了!” 郝东想了想,田春达的说法确实有些道理。 田春达接着说:“下面我来说说我的推理:11:00当所有人都离开倪嘉的家后,倪就开始行动,他骑自行车前往被害者回家的路上,他不需要在某个特定的地方伏击,只要在路上遇到他就行,大约在11:08在案发现场倪遇见了被害者。由于本来就认识,倪随便编个理由就可以靠近他,然后乘其不备杀害了对方。之后他拿走被害人的手机,迅速赶回家中,回到家大约11:20左右。他用家里的电话装模作样地打到被害者的手机上,10分钟以后,再将其挂断,紧接着拨了110。打完这个电话后他再赶去杀人现场。由于警方不知道具体地方,但他很清楚,所以他肯定比警察先到一步,在11:38他又一次回到现场,将手机放在被害人的旁边,装成是打电话时遭到袭击的样子。警察是11:45才到的,此时倪嘉可能已经快到家了。至于为什么死者的手机会被滑开来,可能倪没用过这类手机,他认为既然是打电话时死去,滑开来更加自然一点吧。”田春达说到这里顿了顿,过了片刻又补充道:“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推理,没什么证据作为依托,可这恐怕是唯一的可能了。” 郝东一时语塞,可如果不是这么回事那还有别的可能吗?田春达说的合情合理。 沉默了一阵,郝东仿佛认输一样舒了口气说:“看来的确是这样啊,为什么我们就没想到呢?” “是先入为主吧。”田春达回了一句。“从倪嘉报案那一刻起,你们就认定了在案发时被害者在打电话,而倪嘉正是那位在家中与被害者通话的人。之后无论是现场的情况和电信局的记录都证明着你们没想错,这起案子又没什么别的线索,自然而然你们就把这个情况当成了救命稻草,成为了之后推理的根据,也就没有细细思考了。倪嘉在一开始就对你们进行误导,你们是受了先入为主的影响,我作为旁观者就可以冷静地分析。” 郝东摸摸头,嘴里嘟囔着:“先入为主?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