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身份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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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巷,冒记,毛爷爷一天心神不宁,终于盼到小妹儿回家,他一把将人捞进怀里:“我决定了,晚上要吃了你。”
离烟勉强笑了笑,一直捏着她毛哥的手指头。
晚饭时,毛爷爷给小妹儿做了很多好吃的,但小妹儿显然没有胃口,推开猪蹄子告诉她毛哥:“要喝粥。”
于是毛爷爷又屁颠屁颠去熬粥,稀稀的米浆熬出了油,男人琢磨着小妹儿的口味,往里面洒了几颗白糖搅匀。一碗白粥端出去后,小妹儿果然乖乖吃饭了,毛爷爷松了口气,坐在一旁往小妹儿碗里夹咸菜。小妹儿吃完饭,把碗轻轻一推,毛爷爷又屁颠屁颠去洗碗。
洗完碗回到房间,毛爷爷又陪着小妹儿看书,玩手机,打游戏,他一直陪着她,等她想说了就会告诉他,他不问,他不急。
等离烟把手机里所有的游戏都通关后,扔了手机抱住她毛哥的手臂:“你千万要抓牢我,不要放我走。”
毛毛深深看着她,忽然莞尔一笑,他笑她傻:“当然不放你走,你走了谁帮我摸小阿毛?”
离烟抿了抿唇,不知道该怎么说。毛毛把她抱在腿上:“好了好了,今晚不吃你了,不怕啊,哥哥哄你睡觉觉。”
曼文来的那天,巷子口阿伯跌了一跤,他的儿子不在身边,照理来说摔倒后的事情会很麻烦,但三千港是一个非常有人情味的地方,特别是三千港里的三千巷。阿伯跌倒在地,大声哎呦一下,隔壁人家就打开了门,特地走到小卖部看看情况,在看到阿伯确实是摔倒了,就转身朝长巷里吼一声:“有空的都过来帮忙啊!阿伯摔倒啦!”
因为开着一家冒记,所以毛毛几乎天天都在店里,他最先窜出来,豹子一般跑到小卖部,他蹲下检查阿伯的伤处,其他人就非常有秩序地等在一旁。
当然,这和谐的一切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这一切是某人身体力行很多年后的成果。他将这里所有的人都当做自己最宝贵的回忆,所以他希望他们都能好好的,无论是巷子口的阿伯还是巷尾的阿太,都要长命百岁,笑口常开。
另外,很少有人知道,三千巷里所有老人的假牙,都是这个人出资镶嵌的。他在牙科有自己的账户,只要老人去做牙,就能直接从里面划账。他最喜欢在过年时炖上满满一锅酥烂的红烧肘子,每家每户分一点,让老人都吃上不费牙的美食。
人老了,就会变得馋嘴,年轻时不爱吃的糖果如今就成了最爱吃的零嘴,除了甜滋滋的糖果,软软的肥肉也成为老人家为数不多吃着不塞牙的食物了。但考虑到红烧肘子的脂肪,毛毛只在逢年过节做上一次。每到吃肘子的日子,三千巷里的老人都笑得像朵小花。
他成为了三千巷的精神支柱,所有人都为他马是瞻,尽管他已不是当年的那个他。
他成为三千港人的榜样,许多社区和街道都默默向他学习,关怀老人,互相帮助,不是一家而胜似一家。
所以,无论他的脾气有多臭,有多么会骂人,有多少回耍大牌不按时开饭,三千港人都永远支持他,信任他,喜欢他。
***
毛毛摸了摸阿伯的脚腕,老人的骨头脆,轻轻一摔就骨折了,毛毛对阿伯说:“我送您去医院。”
大家纷纷让出一条道,出声安慰阿伯。阿伯很勇敢,笑着点点头,表示自己不怕,大家不要为他担心。
等毛毛载着阿伯离开后,众人开始商量轮班护理阿伯,一家一天,一天一只本地鸡炖汤,阿伯的儿子在城外工作,请假不容易,街坊邻里这么多人,照顾一个老阿伯实在是绰绰有余。
毛妈从来都是最积极的人,她刚刚争取到了第一天照顾阿伯的班次,正准备去菜场买鸡,她拎着菜篮子,笑盈盈地交代烟烟:“毛妈很快就回来啦,烟烟也想帮忙吗?那去帮阿伯看店好了。”
离烟乖乖抱着猪耳朵与毛妈一道出来,毛妈一路走一路盘算:“晚上炖两只鸡,一只给阿伯,一只给我们家烟烟。”
离烟忙说:“给阿伯就好了,我上次吃过的。”
“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烟烟太瘦了,毛妈要把烟烟养成小胖妞。”
这时,一群黑衣人堵住了巷口,他们站得笔直,耳上挂着通话器,时刻警戒周围动静。
一身华丽衣裳的贵妇从车上下来,她戴着一顶蕾丝小帽,像是从西洋画里走出来的,她的帽檐遮住了眉眼,但单单是口鼻,就能让人惊叹她的美丽。
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夜,毛妈至今仍记忆犹新。
那一晚没有月光,漆黑的巷子,影影灼灼,有个女人在巷口停下。她借着邻居家的灯光,看见那是隔壁盛家的媳妇。
“你这是?”她当时幼稚天真的居然会看不出来一个女人抱着包袱深夜离家是要干什么!
那时,毛妈还很年轻,她的脸上没有皱纹,她的手还很细嫩,她一把拉住那个女人:“妈呦,你这是想干嘛?”
那女人神色慌张,在巷口的暗处不断张望,回握住毛妈的手,劝她:“你跟我一起走吧!”
毛妈从未想过,要离开这里。
她吃惊的看着那个女人,非常不能理解。
那个女人的双目不知因为想起什么而变得光芒四溢,她说:“走,我带你离开这里,离开这些窝囊的男人,去外面潇洒一生!”
她言之灼灼,仿佛未来的美好已经尽数展现眼前。
那种如入魔障的神情,令毛妈胆怯。
“不……还是不了。”毛妈抽回手。
“你别怕,跟我走,我说的都是真的!”日后回想,毛妈觉得那时,那个女人不过是要多一个人来支撑她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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