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吟诗 (第2/2页)
这一年,李白已经四十多了。
他赶忙回到南陵,去看看自己的孩子们,然后准备入京。
当时。
他应该是与孩子们和家仆度过了十分美好的一天,这才写下了这首热情洋溢的《南陵别儿童入京》。
遥想李白。
必是从泰山回到家里,新酿的米酒恰熟,黄鸡肥美。
李白心中,必是如荡起碧波一般明辙。
李白的诗通常以豪迈大气为主,像这种充满温情的描写,在李白的诗中并不多见。
今日。
杨广也是在酒宴上面感受到了一种十分温和喜庆的气氛,所以,才突然之间就想起了这首诗,于是,就这样的剽窃了,当场吟了出来。
其实。
李白却没想到,他进京后,被玄宗任命做了一个区区翰林待诏,他还想着,能施展一下政治才华呢。
始料未及的是,他只能做一个玄宗身边的文学弄臣。
李白从此心中很是失落,渐渐开始终日买醉,不思进取。
这样的结果,对于李白来说,却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当然,这倒不妨碍他佳作频出,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美好诗篇。
……
而今日……
……
当杨广吟出这首诗后,这些文武大臣们,特别是那些有才华的人,立刻就在心里衡量起来,衡量着万岁爷所吟佳作的深刻含义。
钱旺也摇头晃脑,跟着轻吟着。
他突然灵感大发。
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于是。
钱旺立刻拱手奏道:“陛下,龙门县城楼上的三个大字,还是前朝所书,因为年代已久,字迹斑驳,下官恳请陛下赐以墨宝,重书龙门县三个大字,然后下官立刻安排工匠重新錾刻,也使陛下的墨宝万年流长,更让龙门县的百姓们都深沐皇恩,感怀圣意。”
这个没问题。
杨广自从来到了大隋朝之后,虽然说他还是更喜欢用铅笔,可是,平常没事的时候,他倒也着重练习了一下毛笔。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若是杨广能够重新穿回到现代的话,那么,仅凭他的一枝羊毫,就足以打败那些所谓书法协会的大师们,傲立群雄。
杨广见钱旺既讨巧,又讨字,不由笑了:“钱知县,寡人若是赐了字的话,那饭钱可就不给你了哟?”
钱旺见杨广开玩笑,连忙跟着也陪笑道:“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下官怎敢要陛下的饭钱?
但求陛下赐字,就是我龙门县全县百姓的最大福泽了。”
行。
这个完全可以有。
杨广取过笔墨纸砚过来,他当然没有像某些大师一样,先是摆出一个十分稀奇古怪的造型,然后再狠狠的运上一口气,脸上再配合上夸张的表情,然后,才将手中的毛笔,以一种近乎于夸张的表演形式,朝面前的纸上重重的落下去。
丑得很。
无聊。
他认为那样的书法,已经不是书法了,而更接近于一些搞鬼搞怪的行为艺术。
而那些所谓的大师们,其实更像是一些行为艺术者。
在很多人眼里,他们看上去更像一个逗众人取乐的小丑。
可是,对于这些大师们却是无所谓的,只要能出名就好,只要能吸引眼球,在很多时候,小丑和大师,其实都是一样的。
杨广认认真真用行楷写了《龙门》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