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儒家的理想主义派:孟子(1) (第2/2页)
对于这个问题,传统的回答是,由于墨家主张爱无差等,而儒家主张爱有差等。换句话说,在爱人的问题上,墨家强调同等,儒家强调差等。《墨子》里有段话说明了这个分歧,有个巫马子对墨子说:“我不能兼爱。我爱邹人于越人,爱鲁人于邹人,爱我乡人于鲁人,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吾亲。”(《墨子·耕柱》)
巫马子是儒家的人,竟然说“爱我身于吾亲”,很可能是墨家文献的夸大其词。这显然与儒家强调的孝道不合。除了这一句以外,巫马子的说法总的看来符合儒家精神。因为照儒家看来,应当爱有差等。
谈到这些差等,孟子说:“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孟子同墨者夷之辩论时,问他:“信以为人之亲其兄之子,为若亲其邻之赤子乎?”(《孟子·滕文公上》)对于兄之子的爱,自然会厚于对邻人之子的爱。在孟子看来,这是完全正常的;人应当做的就是推广这种爱使之及于更远的社会成员。“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善推其所为”,这种推广是在爱有差等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
爱家人,推而至于也爱家人以外的人,这也就是行“忠恕之道”,回过来说也就是行“仁”,这都是孔子倡导的。这其间并无任何强迫,因为一切人的本性中都有恻隐之心,不忍看得别人受苦。这是“仁之端也”,展这一端就使人自然地爱人。但是同样自然的是,爱父母总要胜过爱其他一般的人,爱是有差等的。
儒家的观点是这样。墨家则不然,它坚持说,爱别人和爱父母应当是同等的。这会不会弄成薄父母而厚别人,且不必管它,反正是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消除儒家的有差等的爱。孟子抨击“墨氏兼爱,是无父也”的时候,心中所想的正是这一点。
在爱的学说上,儒墨的上述分歧,孟子及其以后的许多人都很清楚地指出过。但是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更带根本性的分歧。这就是,儒家认为,仁是从人性内部自然地展出来的;而墨家认为,兼爱是从外部人为地附加于人的。
也可以说,墨子也回答了孔子没有想到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人应当行仁义?不过他的回答是根据功利主义。他强调超自然的和政治的制裁以强迫和诱导人们实行兼爱,也与儒家为仁义而仁义的原则不合。若把第五章所引《墨子·兼爱》的话与本章所引《孟子》论“四端”的话加以比较,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两家的根本分歧。
政治哲学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墨家的国家起源论,也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理论。现在再看儒家的国家起源论,又与它不同。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在于有人伦以及建立在人伦之上的道德原则。国家和社会起源于人伦。照墨家说,国家的存在是因为它有用;照儒家说,国家的存在是因为它应当存在。
人只有在人伦即人与人的关系中,才得到充分的实现和展。孟子像亚里士多德,主张“人是政治的动物”,主张只有在国家和社会中,才能够充分展这些人伦。国家是一个道德的组织,国家的元必须是道德的领袖。因此儒家的政治哲学认为,只有圣人可以成为真正的王。孟子把这种理想,描绘成在理想化的古代已经存在。
据他说,有个时期圣人尧为天子(据说是活在公元前24世纪)。尧老了,选出一个年轻些的圣人舜,教给他怎样为君,于是在尧死后舜为天子。同样地,舜老了选出一个年轻些的圣人禹做他的继承人。天子的宝座就这样由圣人传给圣人,照孟子说,这样做是因为应当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