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缔约过失责任 (第2/2页)
她站在法律服务办公室门口,向张大忽悠和潘+金莲望了望,很快便放弃了。张大忽悠正在热火朝天的给一位中年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潘+金莲盯着电脑,一副生人勿近的磨样。只有刚刚过了酒劲的王川抬头在看她。
“您好,有什么事吗?”王川微笑道。
“您好,我想咨询点事。”清纯少女有些不好意思道。
“您过来坐吧,想要咨询什么?”王川始终保持着微笑。
女孩子的声音传来,潘+金莲抬头看了一眼,心道:呀!这小声音挺甜啊!得有好几个加号吧!
随即她又看向一旁正在微笑的大师兄:呦!没发现啊,大师兄喜欢这种类型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清纯少女坐到王川对面时,潘+金莲心里有些许的不舒服,她一向看不惯这种身体羸弱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吹倒的女孩子,简单说就是缺练!
“你想咨询什么?”王川待清纯少女坐下后,再次问道。
“我大学刚毕业不久,之前去面试了一家公司,经过一面二面,最后我通过了面试,公司给我发了入职通知。
但是前几天我去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突然说现在要裁撤人员,不再需要我了。
我就是觉得有些憋屈,想问问我这种情况能向公司索要补偿吗?”清纯少女轻声道。
“嗯,您带入职通知了吗?给我看看。”王川没有直接回答,反问道。
“带了给您。”说着,清纯少女从包中掏出一份打印好的邮件截屏递给了王川。
三分钟后,王川抬起头看向清纯少女:“从这封邮件上看,公司把你入职的时间和薪资待遇写的很清楚,你也按照要求回复了公司。
虽然公司仅向您发出了入职通知,你们双方之间尚未建立用工关系,也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们之间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但是对方发出的入职通知可以看作是要约,对方有与您建立劳动关系之意,您也按照要求进行了回复,属于对要约的承诺。
这时候,公司不聘用您,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对您的损失给与赔偿。”王川道。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我这事要不要去劳动仲裁?我看网上的帖子说劳动纠纷要先去劳动仲裁,然后才能去法院起诉。”清纯少女一脸懵逼道。
“缔约过失责任指的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仅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未进行规定。
《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任有比较全面的规定,刚才我也说了,你这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用去劳动仲裁,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给予赔偿。”王川解释道。
“那……公司能赔偿多少钱?”清纯少女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