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这是荣耀 (第2/2页)
“阿琰,尝尝我做的粥。”乔夕月闻声回头,用木勺子在罐子里搅动几下,舀出一勺白色的浆水,仔细看还有煮烂的粟米。
“这就是粥?”阿琰听乔夕月跟自己闲聊的时候说过,但还是第一次看见。
“我加了兽奶和蜂蜜。”乔夕月说:“很甜很香。”
阿琰并没有先尝,在他看来,带着笑容又满眼期待的乔夕月才最甜美可爱。
也不管周围还有其他人,阿琰就弯下腰,在乔夕月的唇上重重的亲了一口。
“吼吼”族人们看见这一幕立即欢腾起来,笑声连成一片。在他们眼里,没有比首领和他的女人更恩爱的了。
乔夕月知道这是祝福的欢呼声,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更多的是甜蜜和骄傲。
可他们却都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一双眼睛看着恩爱的两个人,眼神
越来越深沉。
有了陶罐就算是有了趁手的工具,不仅可以煮粥、煲汤,做出多样的饭食,还可以熬盐。
乔夕月把能干活的半大孩子和已经不能狩猎的老人都集中起来,分工合作。
一些人每天到圣泉边去打水、就地烧火熬盐。大大加快了出盐的速度,比晒盐快多了。
还有一批人被分配去养兽。阿琰他们用上了乔夕月配制的药块,在森林里捉到的活的动物越来越多。
有野性但不能伤人的兽就全部养起来,所以需要大批的饲养员。
剩下一些人就每天负责烧火做饭,保证所有人都能吃上热的熟食。而且还是荤素搭配,食谱从单一的烤肉就野菜,变成了粥、菜汤、骨头汤和烤肉等等。
乔夕月还试着做面食,但可惜还没有蒸锅,暂时只能吃点疙瘩汤了。
转眼夏去秋来,新寨子迎来了第一批客人,是明达亲自带人来送谢礼的。
之前乔夕月还让人给荷莲送过一次礼物,一对骨头雕刻的长命锁。是希望她能够好事成双,再添个闺女凑成一个“好”字。
算一算,明达的儿子应该已经满月了。就是不知道野人部落有没有办满月酒的习惯。
阿琰带着乔夕月亲自出来迎接,两人还特意换上了乔夕月刚做好的兽皮衣服。
阿琰穿的是对襟儿长褂和收口马裤,配一双鹿皮的高靴,看起来神气而俊朗。
乔夕月是长裙加束腰,宽袖的兽皮小袄还用毛皮镶边,看起来柔软又可爱。下面穿一双鹿皮的小靴子,靴口也用兔毛缀着。
明达他们远远看见寨子里的木楼就是一愣,走进寨子发现石头房子看起来宽敞又结实,都很羡慕。
等到阿琰牵着精致美丽的乔夕月出来,明达身后的勇士们几乎都傻了。
他们见过漂亮的女人,但真没见过这样漂亮又精致的小女人。尤其那雪白的皮肤滑的反光,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
原本各个部落的男人都认为女人要强壮才是最好的,瘦巴巴像小鸡崽一样的女人是没有男人要的。
而且女人太瘦弱也很难活下来,对他们来说不能干活、还随时要死似的女人等于是浪费食物。
但是看过阿琰身边的女人,他们忽然觉得这或许是一种荣耀和实力的象征。
一个强大的部落才能养得出这么精致漂亮的小女人。而不是把女人当成工具,需要她们干活或只为了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