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降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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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翠珊表面上是个有些心高气傲的女子,因为长得好看,仿佛天然就有了让她骄傲的资本。在那个年代,瓜子脸,大眼睛,双眼皮,就非常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更主要的是,她是大城市来兵团支边的,就更让她在人群中与众不同。
队里也就是她最爱干净,脸一天要洗几回。别人喝过水的缸子水壶什么的她是绝计不用的。平时里她总用一瓶雪花膏,把脸涂得是粉白粉白的,自己也因此变得香喷喷的。累活脏活她也是绝计不干的,她仿佛知道自己天生就是娇贵的似的。
但骨子里她又是十分世俗的,她对自己既得的利益是从不可能失去的,她总能让那些该属于自己,不该属于自己的都妥妥帖帖地牢牢地攥在自己手心儿里。
而且平日里,属她主意最大,她拿定主意的事情,谁也说不动她,像她这样的人是知道自己的命运是攥在自己手心里似的,任谁也摆布不了她。所以其他人也更是奈何不了她。
平日里她三下五除二地利落地把该干的事情都干完了,就在旁边树荫里歇着,而她拿的工分也并不比旁人少,旁人也不能拿她怎样。若是有人说出一二来,凭她那张嘴也是饶不了人的。所以她的爽脆利落,泼辣强悍在当时是有名的。
在谈婚论嫁的年纪里,队里的女孩子们都纷纷嫁为人妇,生儿育女了。而沈翠珊却是极其笃定的一个,她对连里的男青年都是不屑一顾的。论出身,论长相,论才干,都入不了她的法眼。
这虽然比不了买东西,同样方方面面都是要考量,但是东西买了不合适,按照她的性子是可以退货的,可是结了婚在那一代人的脑海里是没有离婚的概念的,结了婚是万万不能离婚的,离了婚是要糟人耻笑的。
加上她已经没有了娘家依靠,只有个舅舅还在上海。舅舅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全凭一身力气吃饭,日子过得也不济,孩子又多,是眷顾不到她的,所以她也不指望谁,她只想找个靠得住的男人风风光光地把自己嫁了,过两天舒坦的日子。
另外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她来兵团来得晚,这让比她早两年的张美凤却是十足地在她面前得意了好些年,因为来得早,当了职工,拿的是和男人一样的工资。
所以在她心底里,她一直是气不过的,她总觉得自己又不比美凤差,从小到大,从长相到学习,美凤处处跟自己比,美凤从来都是落在她后面的,偏偏是这件事上,她沈翠珊凭什么要低人一等。
于是她巴望着有一天嫁了人,能借着这个男人的力量转个正,当个职工,好把这口气给争回来。
所以找夫婿这个过程在她那儿显得尤为漫长,她倒也是不徐不疾的,看着别人成了孩子的妈,她倒显得安安静静的,因为她明白婚姻是一辈子的事。
直到那个穿着绿色的军大衣的男人----刘文才的出现才彻底把翠珊降服了——翠珊嫁给了他。尽管他和自己一样,家庭成分不好,但仅仅是这一点便让他们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他还会说俏皮话,总能都让翠珊开心,他头脑灵活,点子多,又是连里的干事,还能耍笔杆子,平时连里的布告栏都是他写的,连长的发言稿也都由他下笔拟定,她觉得他是个有两下子的人,是不同于普通职工的。
所以每每连里的布告栏贴了新的内容,她便早早地凑到跟前去看,听到别的知青议论布告栏上的字写得好看的时候,她的心里也跟着美滋滋的,仿佛他们夸赞的人是她自己一样。
更重要的是,刘文才接触的人都是连里或者团里的干部,他能托得上人,他们好上了,他能替她说得上话,若是他发展得好,升了职也说不定,顺带把她当职工的事情也解决了,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了。
当别的男人都对她沈翠珊敬而远之,因为翠珊的态度都让他们渐渐悄悄地打起了退堂鼓,只有文才不曾退却。而她又只觉得刘文才好,自然便对别的男人不屑一顾。有机会碰到文才,她是绝对能牢牢地把握住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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