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神经病和流浪汉 (第2/2页)
到了晚上,凌千红传来消息。
说发现了刘刚的行踪。
这会儿刘刚正在一家餐馆吃饭。
凌千红问陈天,需不要她做点什么。
“多谢,不用了,剩下的我自己来。”陈天说道。
电话里,凌千红笑道:
“跟我还说什么谢谢。”
顿了顿,她又说了句:“注意安全。”
陈天立即出门,他打算先自己探查一下刘刚的情况。
为保险起见,他带上了先前从老金那获得的袖箭。
当
时得到了那枚袖箭之后,陈天给改造了一下,威力更强了,而且可以发射三枚短箭。
晚上八点多,陈天来到了一家不起眼的街边餐馆对面。
隔着马路,陈天看到了刘刚。
刘刚独自一人喝酒吃饭,桌上已经有了五六个空啤酒瓶。
“老板……再拿三瓶啤酒……嗝——还要加一盘毛豆一盘花生。”刘刚醉眼朦胧,打着酒嗝高喊道。
老板马上拿来了他要的东西,顺便收走了桌上的空盘子酒瓶。
“想当初……我什么时候进过这种破餐馆?”
刘刚大口灌着酒,愤愤自语道:
“我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名牌开的是豪车,谁见了我都得喊我一声刘少!”
餐馆里还有三三两两的其他客人,听到刘刚在自言自语,都悄悄打量了他几眼。
不过都是在用看神经病的眼神打量。
刘刚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破衣服,头上还有明显的伤疤。
没有谁会把这样的人,和有钱人联系到一起。
“看什么看!信不信我特么一枪蹦了你们!”醉醺醺的刘刚对这几人吼了一嗓子。
几个客人心想,惹不起惹不起,还真是神经病。
他们匆忙吃完,结账离开。
此刻陈天正想走进餐馆,却看到一个瘦不拉几的流浪汉走了进去。
陈天便转身走进了旁边的小巷,藏身于巷子口继续观察。
因为他感觉,这流浪汉看起来有点眼熟。
流浪汉穿着邋遢的花衬衣,直接扑到刚才几个客人的座位,抓起残羹剩饭大吃起来。
桌上的残羹剩饭不多,流浪汉没吃够,砸吧着嘴走向了刘刚。
“哥们,给点吃的呗。”
刘刚嘿嘿一笑,抓起个鸡爪子丢给流浪汉:“本少爷赏你了。”
“就一鸡爪,打发叫花子呢?”流浪汉一边啃鸡爪一边说道:“再来点,啤酒也给我一瓶。”
刘刚直接把剩下的小半盘子鸡块扔到了地上,鄙夷道:“你不是叫花子又是什么?本少吃剩下的鸡肉都给你了!”
“小爷我风光的时候,你这种货色小爷见一个打一个!”流浪汉顿时来了脾气。
刘刚腾地站起身,双手揪住了流浪汉的衣领。
两人四目相对,刘刚微微一愣:“杨伟?是你这孙子?草!怎么变成这个鬼样子了!”
刘刚急忙松开了他,还把手往自己衣服上擦了擦。
杨伟也愣了:“你他妈认识小爷?”
刘刚的目光厌恶地扫过杨伟脸上的脓疮,骂了句:“滚滚滚!别把你的病传给了我!”
由于吴丽丽跟刘刚有过一段不正当的关系,刘刚知道些杨伟的情况,也在吴丽丽手机里见过杨伟的照片。
只是由于杨伟变化太大,所以这会儿才认出来。
不过杨伟却没见过刘刚。
杨伟随口问道:“你他妈是不是以前在小爷我这借过钱?”
“跟你借钱?你是要笑死本少吗?”刘刚嘲讽道:“看你这孙子成了流浪狗,恐怕吴丽丽也把你给甩了吧?”
听到刘刚提起吴丽丽,杨伟脸色一变:“你怎么认识我马子。”
刘刚舔了舔嘴角:“岂止是认识。你有艾滋,你还完全丧失了功能,根本不能跟她发生什么,这些吴丽丽都有跟我说,而且——还是在床上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