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学不熟的《万王之王》 (第2/2页)
当初方杰搞51ka网站,就是奔着打破行规,甚至颠覆这个行业的目的去的,如今已经做出了一些成绩,至少手机充值卡销售成绩喜人。
可思想观念这个东西,一时半会儿很难转变,软件销售行业目前依旧是我行我素,既没意识到网络销售的商机,也没感受到其所带来的巨大威胁。
比如连邦软件此刻就没有意识到网络游戏时代的到来,所以没有争取第一款图形网游《万王之王》的全国总代理权。
与腾讯和方杰的51ka谈崩了之后,《万王之王》的发行被京城华彩软件拿下。
华彩软件总部其实也在弯弯地区,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之所以能拿下《万王之王》,自然是有自己牛逼之处的,比如《三角洲之特种部队3》这样的局域网单机游戏,就是该公司代理的,游戏发行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但这家公司在大陆没什么根基,所以还是外包给连邦软件,让其全国连锁店负责销售。
没办法,这会儿只有连邦软件规模最大,全国线下销售网点最多,所有大城市的电脑城都有一家连邦软件连锁店,绕了一圈最终还得找他们。
至于专门卖单机游戏软件的育碧软件,这家公司是老外的,96年就已经上市,后世开发过《刺客信条》、《细胞分裂》、《幽灵行动》、《看门狗》等一系列优秀作品。
不过其家大业大,属于跨国游戏开发、发行、销售商,根本瞧不起国人自己开发的什么《万王之王》,牌面在那儿,谈都懒得谈。
错失《万王之王》大陆发行代理权,腾讯方面其实还好,因为他们也没深刻意识到这其中的意义和所带来的变革,要不是大老板给出指示,他们压根都没考虑过这事。
但方杰就是真的有些郁闷。
明明双方都能挣大钱的机会,却因对方的短视,导致大家都错失了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很遗憾的一件事。
可低声下气地去求人家,他又不愿意。
其实《万王之王》的开发商雷爵公司,并非没有认真考虑过腾讯和51ka,之所以拒绝并提出代理费,也是为了设立一个基本的门槛。
要知道玩《万王之王》,可不是后世那种直接网络下载客户端就可以玩的网络游戏,而是必须通过光盘才能加载进入的游戏,即每个玩家都得买张光盘才行,去了网吧还得自带光盘,否则连游戏都进不去。
而光碟销售,必须有实体发行渠道,腾讯和51卡纯互联网性质的公司,在雷爵公司看来没有这方面的硬件根基、销售渠道和发行经验,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对象。
方杰就想说,这些是问题么?
互联网时代,哪里需要什么线下门店,发行渠道什么的,51ka有线下分销商和全国各地的电信基层分销网点,也早已积累了销售经验。
可他说的不算,人家不信啊,还是想以求稳为主。
既然人家不愿意带自己喝点汤,那就没说的,自己弄碗汤喝也是一样的。
反正《万王之王》其实就是图形MUD网游罢了,游戏里很多操作也是需要敲英文指令的,所谓的功能图标,就等于是他在MUD游戏里弄的宏按钮,在聊天窗里输入相应的指令,就能取代其图标功能。
也就是说,这款游戏本质上还是MUD,无非是换了个图形马甲,其游戏性其实弱于文字MUD游戏,只是操作性更加简便。
比操作性……呵。
你《万王之王》能把MUD换个图形马甲,那我也换马甲,弄个《放置万王》,操作性更简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