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圆顶礼帽尾声 (第2/2页)
走出审讯室的时候,我还好奇的去看了监控录像。录像里,马兆伟的脖子就这么活生生自己滑下来的,看着极为的渗人。
因为案件定性,凶手逮捕,所以我和潘鹏自然是没有受到局里的处分,然后就来到办公室和潘鹏一起把这起案件给彻底的分析一下。
“现在来看,凶手是马兆伟是不错了,虽然陈星、王陵和曹有贵的死亡都很蹊跷,但是他作为曾经的刑警队队长,反侦察意识这么强,足以能做到不被我们找到线索。不过我现在还有几点疑问,王睿你来一起分析分析。第一个,张震到底死了没有?”
听着潘鹏的这个问题,我突然很难回答。在火葬场调查完之后我们就证实了小李的死亡,当时的我们推断是张震金蝉脱壳,看来并不是。那这样来看,就很有可能是马兆伟故意伪装来迷惑我们,想让我们解释不了,知难而退的。如果真的是马兆伟所为,证实的方法很简答,现在过去看张震火化后的尸骨,是不是别正常人的多。但是有一点解释不了,当时张震的尸体是直接的被送去了火葬场,监控里看到并没有外人进入太平间里,那马兆伟是怎么事先躲在太平间里故意的演一出张震的金蝉脱壳呢?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潘鹏,潘鹏赶紧的给记录了下来,然后他接着说:“第二个疑点,方柱的死。当时马兆伟是用什么力量控制着方柱去死亡?还有咱们的那些警察同事,马兆伟明明都不在第一现场,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
有些事,细思极恐。马兆伟并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他们几个离奇死亡,唯一的解释可能就是他还有帮凶。但是目前的情况来看,马兆伟根本不存在帮凶,他说了,杀死他们的凶手是红袍神,可是红袍神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马兆伟为什么如此忌讳如深!
潘鹏又说:“现在看来,马兆伟模仿红袍分尸案,就是不希望我们调查,因为他知道局里对这起案件的处理态度。可是既然他模仿红袍分尸案,会走路的竹竿人是怎么回事?这个咱们都不能回避啊……”
对啊,方柱是先看到了红袍人走路吃人,然后疯掉,然后自杀;在保险公司大楼里,我和王可遇难,分明是软皮鞋跟的声音,但是最后出现在我们后面的确实竹竿人;还有在张广才家外面,那脚步声这么清晰可闻,但是真正出现在我们眼前的,也是竹竿人。竹竿人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他是怎么出现的?如果是有人把它送过来,但是那个人消失的也太快了些吧?还有最后一点,我们在迷失林里遇到的最后一个竹竿人,为什么上面会有王可的照片……
这个疑问我们解答不了,老实的在卷宗上记录了下来。
“第四个疑点,也是最后一个,王睿,你说这世上有鬼没有?”
“肯定没有!”我是斩钉截铁的回答的,“虽然关于圆顶礼帽,关于红袍人我们还有很多解释不通的地方,但是你觉着这世上有鬼神么?如果真有鬼神,为什么破不了的案子,还是被破了?”
潘鹏说:“可是马兆伟说了,这次的案子是他做的,四年前的案子,跟他无关。四年前的凶手究竟是谁,会让张广才萎靡到那个地步,甚至把红袍人给供奉起来!那时候的张广才,肯定接触了很多尸体,他究竟现了什么……还有马兆伟也是,他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沦为了红袍人的工具,当年的他,究竟是现了什么,开始变得信奉鬼神,口口声声的红袍神红袍神,如果真的有什么红袍神,也就能解释的了疑点二和疑点三了……”
听潘鹏这样说完,我没有说话,因为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这几天我们经历了太多,大脑像一根弦一样紧绷着,现在猛地松了下来,我就感觉好累……
其实,我一直不敢说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起案件的凶手虽然是马兆伟,但是我总感觉其实幕后还有人。因为我的脑子里,总是不经意的想起乔飞对我做的割喉的动作,还有圆顶礼帽的那个死亡三角号……
然后我和潘鹏大概的把案件详情写好给逞了上去,钱功名的意思是这件事不扩大,虽然我和潘鹏间接的导致了几名警务人员的死亡,但是破了这么一起大案,将功抵过,并不处罚我们。同时因为不公开处理这个案件,所以也不公开对我们进行表彰,只是说了会有奖励,就让我和潘鹏先回去休息两天。
是该休息了,当天下午我们跟高山队长知会了一声,高山队长放了我们三天假。趁着这个假期我想彻底的拜托掉红袍人的阴影,所以就准备回家。然后我就回警员宿舍去收拾东西,可是当我到了宿舍门口的时候我愣住了,我房间的门把手上,挂着一顶圆顶礼帽。黑色的圆顶礼帽挂在那里,充满了邪恶的味道。我战战兢兢的过去把圆顶礼帽拿起,打开了房门,结果是刺鼻的血腥味。
右边的墙上,跟上次一样,有一道清晰的红色血迹,还在不断的往下“滴答滴答”的滴着鲜血……
我赶忙的打电话叫来了侦察科的人,看到这个场景之后他们立刻的投入了调查分析。很快,大概是一刻钟的功夫,实验室那边的结果就出来了,说这一次的血迹跟几天前出现在我房间里的血迹一样,是同一种血液!而这种血液他们进行了DNA分析,却并没有在样库资料里找到这种血液的信息。
听到实验室的结果分析,我并没有多少恐惧,只是在想:以鲜血开始,又以鲜血而告终么?
圆顶礼帽,应该就到此为止了吧?
可是,其实只有我自己还清楚的知道,这个案子也许并没有结束,因为,我心脏上的五个手指印子,还清晰的烙印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