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杀人灭口 (第2/2页)
前后堵着我的工友们,一个个恼羞成怒,想起之前的“出卖”,都抡起棒子上来了。
小李有句话说得好,法不制众,真要让你去杀个人,没有几个人敢去。但是,要让你跟着一群人打架,上去踹一个人几脚,相信没有人会拒绝。
本文作者亲眼看到过一个小偷,偷了一百块钱,然后被一个商场的人围攻,一人一脚,踢得口吐鲜血,最后警察赶到送到医院去后,不治身亡了。
而参与了这次事件的所有人,谁也没被法律制裁。
一则,抓小偷,大家都认为那人活该。
二则,一个商场的商户和消费者,有事没事儿的都上去踢两脚,警方能以杀人罪把所有人抓起来吗?
其结果……在场的商户,每人凑点钱,赔了了事。
话回正题,我当时吓坏了,我是亲眼看到过他们怎么逼死的小敏,我也是亲眼看到过,他们是怎么摆平了这件事情的。
今儿我要不想办法冲出去,我敢说,最坏的结果是当场见阎王,最好的结果是给打成白痴,下辈子只能在病床上度过。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潜力有多少,但在生死之间,爆出来的力量绝对不容小觑。
那巷子的墙壁高得吓人,但在这一刻,生死一线间,我竟然借着冲刺的力量,“噌噌”两下踢在了墙上,跃起来老高。一伸手,一把抓住了墙角边沿,将抱抱熊扔过去,接着一使劲儿也翻身上去了。
有只猎狗追兔子,每一次都追不上,有一天忍无可忍,就问它你为什么这么能跑?
兔子回答说,对于你来说,追不上我可能就是一顿晚餐,但对于我来说,被追上了就没了性命。
现在的情况也一样,我是爆着一下上来了,后面的那些家伙可调不过来,一个个只能从旁边绕。
我看了看头顶,太阳已经消失了,这黑漆漆的跳到了外面来,就是一片废墟。
我急急忙忙,手忙脚乱的一个劲儿乱窜,生怕被后面的家伙追上,今儿真死在这儿了。
本来,我是从墙上面翻下来,直接跑路的。后面的小李他们要绕过来,想要追我,肯定追不上。
可是……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我要穿过那废墟时,彻底的吓傻在了哪里。
因为……就在那唯一的道路巷口,一个披头散的红衣女人,就站在哪里一动不动。
这一会儿,天已经彻底的黑了,空气里面都透着一股阴寒和血腥。
阴风阵阵的吹着,我吞咽了一口唾沫,身后的小李领着一群人,还在大喊大叫,“追啊,别让那家伙跑了,大家快追!”
站在哪里,我全身直哆嗦,老子都快吓尿了。
想也想不到,会遇到这么瞎比的事情,前有女鬼挡路,后有工友炸桥,今天就是我陈三好的死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