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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债 第29节 (第2/2页)

伙计很委屈:“我这不是替东家……”

唐欢摆手赶人:“去,赶紧忙你的去,别在我眼前晃悠。”言罢朝宋陌那边看去,正好瞧见宋陌朝这边望了过来,唐欢马上回他一个热情灿烂的笑容,还朝他摆手,示意他过来一起吃饭,可惜她手刚举起来,宋陌已经走了进去。

唐欢顺势改成了单手托腮,唇角依然带笑,目光悠悠一转,正要收回来,却落在门口一个蓝袍男子身上,顿住。

林沛之幽幽望着她,满脸黯然神伤:“原来水仙喜欢那个屠夫啊,宁可不做生意也要遥遥相望。”

说着,不待唐欢说话,他径直走了进来,在唐欢右侧坐下,看着唐欢额头的白纱,心疼又哀怨:“那晚我醉酒糊涂,伤到了你,这几日一直心中有愧,想去看你,又怕惹你生气。今日实在忍不住了,过来试试运气,看能不能遇见你,谁想我的水仙这么快就喜欢上了他人?”

男人面容白皙俊朗,一双桃花眼风流多情,情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哪怕再假,只要望着他的眼睛,多半都能被吸进去,深陷不拔。

是个好货色啊!

唐欢倒是真心佩服水仙了,眼前放着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不要,竟对宋陌那个冰块儿死心塌地!

感情果然是无法理解的东西……

轻笑一声,唐欢挑眉看他:“瞧瞧,林少爷这话说的真好听,只是,如果我当晚命薄直接死了,林少爷会怎样呢?”

林沛之深情凝望她:“若是水仙真因我而死,那我定当追随你,跟你做一对儿阴间鸳鸯。”

真会说话啊……

唐欢笑着抬起手,轻轻抚摸他脸庞,手指滑到他眼角,惋惜道:“你这双眼睛生的真好看,可惜再好看,我也不会信你的。林少爷,你还是省省吧,我现在只喜欢宋陌,对你没兴趣。”

林沛之握住她手,暧昧揉捏,“可我更喜欢你了,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昨天有人说屠夫太帅不科学?这个,其实帅是不分职业阶级的,大前阵子不是听说有个卖羊肉串的帅哥咩?嘿嘿,所以咱们有个酷酷的屠夫,完全有道理嘛!

小地主完结了,今天佳人算是休息一天,3月份争取日更6千字的肥章。因为每章内容多了,每场梦就不需要15章了,10章左右基本搞定,也就是说大家10天就能看完一个小故事,这样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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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亵裤

在追求水仙的众男里面,林沛之无疑是最出色的。

论身份,他是府城官员家的少爷,现在是奉父命回老家修葺祖宅来了。论容貌,偌大的七桥镇,除了一个冷屠夫,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宋陌好看是好看,平时却总是一身粗布衣裳,难免少了几分气度,林沛之则锦衣华服,风流倜傥。初来乍到,他又有意招蜂引蝶,很快便抢走了许多姑娘的心。

可林沛之什么样的闺秀没见过?

与那些明面上故作端庄实则早已芳心暗许的小姐们相比,他更喜欢水仙这样的。像是带刺的蔷薇,娇艳艳开在墙头诱惑着你,当你靠近,她又拿一身小刺刺你,轻易不让你近身。

那晚林沛之确是多饮了几杯,但他并没有醉,而是故意灌水仙喝酒,然后借醉酒的幌子打算抱得美人共赴云雨。在林沛之看来,水仙一个寡妇邀他进门,这已经是一种暗示了,所以,当水仙突然拼命挣扎反抗时,他生出一种被玩弄的气恼愤怒,觉得这女人不解风情,便想强要她一次后彻底甩开……

后来变故陡生,他不得不败兴而归。

其实在情-事上,林沛之喜欢你情我愿,并不愿意强迫女人。起初水仙欲拒还迎,他乐得与她眉目传情,享受女人特有的风情,之后水仙意外反抗,林沛之对她的兴致大不如前,听说她受伤,他根本没往心里去。今日出来办事,碰巧撞见水仙跟屠夫吵闹的一幕。林沛之站在人群后,远远瞧着,不知怎么回事,总觉得这个水仙比以前的更泼辣更大胆,更勾人了。

他也更想要她。

他用那双很少有女人能拒绝的桃花眼望着她,放柔了声音,似情人在耳边呢喃:“水仙,那晚我太性急了,又醉了酒……好吧,我不求你马上原谅我,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跟你赔罪,行吗?”

她的手细嫩小巧,林沛之瞅瞅门外,将她的手放下搁在他左手心里。在桌子的遮掩下,他右手覆上去,轻轻抚弄,或是指腹轻撩,或是指尖滑绕。

唐欢斜倚着墙壁,美眸微眯,无声地看着这个男人小意讨好自己。

不得不说,林沛之伺候人的本事不错,手上传来的痒,让她半个身子都快酥了,连带腿间都有了湿意。

师父说,欢好是种本能,就跟饿了想吃饭一样,不管有没有感情,只要舒服了,身体会主动回应。就好比如果她把现在的宋陌绑起来,他再厌恶她,她也能让小宋陌立起来。不光男人,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哪怕是个丑陋无比的乞丐,只要他手段好,照样能让千金小姐生出欲望。

唐欢还没有好好享受过。

若这不是梦,她现在便会带林沛之回房间闹一场。毕竟,这是个好货色,或许他容貌比宋陌差一些,但他的技巧,足以让他与宋陌不相上下。说到底,采花采花,过程中的享受最重要不是?脸蛋再好,都不如……

林沛之一直望着唐欢,见她红唇轻启,似是要哼上两声,心中一荡,手不由地往上摸去,探到她袖子里,握住她细滑手腕。

唐欢拿扇子拍他胳膊,轻声嗔他:“在外面呢!”顺势收回手,斜眼瞥向肉铺那边,却见肉铺前又围了几个妇人,宋陌正忙活招呼她们。

那边伙计见两人总算离得远了些,赶紧把饭菜端了上去。

林沛之看看唐欢,试探着问:“水仙,我也没吃饭呢,要不我让他们再上两个菜,咱们一起吃?”

“行啊,全都记在你账上。”唐欢舀了一勺嫩嫩的豆腐,边吃边随意地道。

林沛之不置可否,特意点了这里最贵的菜。打发走伙计,他悄悄靠近她,“豆腐好吃吗?”

唐欢装作没有听懂他声音里的暧昧,不耐烦地道:“好吃不好吃,你自己尝尝不就行了?”

林沛之笑,“其实我更想尝尝水仙的豆腐,只是不知何时才能得偿所愿。”看她的态度,似乎已经不生他的气了?他不知道为何她会如此,他也不想探究,只要她愿意玩,他就奉陪下去,直到她心服口服,心甘情愿给他。

就猜他会这么说!

唐欢抬眼,隔着人群望向宋陌,想了想,扭头看林沛之,眼波流转,“今晚我要熬骨头汤喝,你要过来尝尝吗?”

林沛之眼中立即漾起惊喜笑意,“求之不得。”

“不过,骨头汤可不是白给你喝的,我要你,给我带点助兴的东西。”唐欢放下白瓷勺,倏然朝林沛之靠近,左手悄悄探到他胯-下,媚眼戏谑:“什么才能助兴,懂了吗?林少爷,你手上应该有好东西吧?可别拿那些不入流的伤身货色来糊弄我。”

到底是在外面,林沛之也没玩过这么刺激的,微微躬了身,一边掩饰两人的动静,一边自信回道:“水仙,对我而言,你就是最助兴的,用不到那些外物。”他说的是真心话,就像现在,她的手只停在他腿间,他已经兴奋起来了。

“是吗?”唐欢慢慢收回手,笑着看他:“可惜你还没能完全挑起我的兴致,林少爷,你该不会没有吧?”

林沛之被她刺得眼眸中流露出一丝危险,“有没有,晚上你就知道了。不过,水仙,既然你要玩大的,到时候受不住了,可别跟我哭。平时我对你怜香惜玉,但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是我想饶你,你家林二爷也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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