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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在家中时是读过几年书的,字虽写得不太好(和端嫔这样出身包衣家族的小姐相比),但也不算差——她去舅家附学时,老师说她的一笔字已有童生的水平了,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穿来就差点病死了,琳琅发现原主会的那些技能到了她这里就不太好使了。不管是写字、刺绣、还是穿着花盘底健步如飞……琳琅都只继承了原身大约不到一半的水平。
写字大概只继承了三成半,估计也就是个蒙学的水平了。刺绣的话大概只有两成左右,最多能给扣子眼锁个边神马的。
至于穿花盘底,琳琅现在都对穿着花盘底麻利地做下跪动作感到苦手,脚下只有中间一块能着地,下跪时真的很容易往前倾!还好去给端嫔请安时,宫女会在每个人的身前摆一个蒲团。
所以,虽然琳琅如今写出的毛笔字在她自己看来已经很规整了,可和记忆中的一比,那就是小学生和高中生的差别。
而抄经,那可是个绝对的技术活,一卷经文抄下来最好不见一个墨点。
琳琅一面叫石楠和茴香给自己准备桌案铺纸和磨墨,一面拿起一卷地藏经看了起来。这地藏经和纸墨都是余姑姑交代完任务后当场下发的。出了次间,琳琅赶紧问了庆答应,往常她们上交任务的时间。庆答应告诉她,在端嫔抄完前交都行。
那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余姑姑发的地藏经每一卷的卷尾都记有字数,十三卷加在一起,一共超过一万七千字,琳琅一算,她每天差不多要写六百个字的经文。这还是在她一次就能写好的情况下。要是写废了一个字,那就得重写一页。
说到写毛笔字,琳琅就想起自己读书时寒暑假作业里必会有的每天一页的毛笔字了。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应付一下随便写写,但有时心血来潮了她也会认真写上两页。
她记得认真写的话,一页得写上十几分钟吧?那时写的都是大字,一页写下来也才三十几个字。而现在每天要写六百个字,还得写小楷……
琳琅觉得自己接下来一个月的日子会很灰暗了!
随后的一个时辰,琳琅以龟速的在外间的榻窗前写了三页经文——写错一个字就得重头开始,她每一个字都写得很小心。写完她一数字数,也就两百字不到!
琳琅站起身把毛笔往砚台上一搁,开始扭脖子扭手腕,写了两个小时,右手腕都写僵了。“天啊!累死人了!”
一直站在书桌旁磨墨伺候的石楠赶紧倒了杯金银花水,递给琳琅后,她道:“主子,要不歇歇吧,您身子刚好,这么一直写,太辛苦了,而且对眼睛也不好。”
琳琅也觉得累了,可要写完今天的六百字还需要写上四个小时,不在午饭前再写点,下午她就不能去御花园里遛弯了。
何况,说是一个月,可其实哪有三十天——两天后的中秋节前院上午要摆宴,傍晚要听戏,即便琳琅见缝插针,估计也写不了多少字,而且,琳琅的大姨妈马上就要来了,身体不好的人大姨妈往往就汹涌彭湃,琳琅这几个月的大姨妈总是又多又疼,到时肯定也写不了多少。还有,天色一暗这经也写不成的,毕竟这时又没有电灯,答应的份例里每天又只有一支黄蜡一支羊油蜡可用。
琳琅可不想因为给端嫔抄经,把自己好好的一双大眼睛给弄成近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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