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合伙人 (第2/2页)
自己曾做出那样的事情,可是人家也没有把自己怎么样。
更何况方圆提出的要求并不高,不过是按每个月增加的营业额上提取抽成。
原来,方圆所谓的合伙人,就是他平时会通过自己的渠道,为小饭馆做宣传。同时还会负责保护小饭馆的安全,比如周围的那两个店铺如果来捣乱的话,方圆就会出面来解决。
就冲着这点,胖老板也不会不动心的。就这两件,无论哪一件,自己都不会吃亏的。
自己店铺每个月的营业额,胖老板就是不看账本也一清二楚。方圆只要高出平均营业额的百分之三十的利润,讲真,这并不是很高。
就自己这店铺,胖老板再清楚不过,顶破天,也不会超过六万的。扣除各种费用之后,所剩的也不会太多的。
怂蛋老板倒是也痛快,自己思量了半天,最终还是同意了。
因为这件事情他想来想去,自己都不会亏得,而且最重要的是,方圆说他可以对付那两家。
双方找来一张白纸,在上面写明了要求之后,双方签字。这就算是有法律效力的合约了,虽然简单,方圆却不担心对方会爽约。
如果想要对这样的一个没有什么特色的小店进行宣传的话,不会有什么效果的。
所以,想要彻底的把效果做到最大化,方圆决定现在这店名上开始。
说实话,方圆从第一次来的时候,就对着店名很有意见了。
这个店名应该就是根据胖老板的体型起的,叫胖子农家乐。
方圆想来想去,觉得叫饭点儿,还是很有创意的。而且他们平时开门的时间,就定在中午十一点到一点,晚上的话就是五点到八点。
一天加起来也就是五个小时的营业时间,然后再把菜品稍微的提高点档次。装修就不用改了,现在这样看上去也挺干净卫生的。
这样宣传起来的话,效果才会达到更好,让人一下子就记住了。
一开始的时候,胖老板并不认同方圆的提议,觉得这样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至于这个店名,还是很认可的。
饭点儿,吃饭的点儿,有意思。
最后,方圆终于说动了胖老板,保证自己会在两个月内,让餐馆的营业额提升两倍,如果按照每个月六万流水账的话,那增加两倍,就是十八万。
像这样一个小店,应该是很难想象的。
但是胖老板也是想要自己休息一下,他自己一个人在这个餐馆已经没日没夜的干了快两年了,除了过年,还从来都没有休息过呢。
如果真的能够像方圆说的那样的话,以后自己倒是轻松了不少。
胖老板的真名叫李大壮,倒是很符合他的外形。
方圆自动承包了换店名,还有印宣传册的任务,钱也是自己出。
这点倒是让李大壮很放心,最起码说明方圆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
在更换店招牌的时候,另外两家的老板都跑过来看热闹。一开始看到有人在拆招牌,以为是李大壮不干了呢。
等过来一瞧,感情是换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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