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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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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昨天上完晚自习出来,我现历史老师办公室的灯光还亮着,就走上那幢斜顶大楼。他在看书,但我觉得他在等我。看见我进来,他就笑了。你想喝水吧?他指指桌上的茶杯,说你不在乎就喝我的杯子,我这刻没病,向毛主席保证。

我没去拿茶杯,站在办公桌前。窗外飘起了小雨,办公室灯光柔和,我心里有种找到家的感觉。他的心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眼睛里闪着光泽。

他住在他父母的木结构平房里,一个房间隔成两部分,有个小后门。我不太清楚他父母的经历,只知道解放后某一年的某一个政治运动起,他父亲成了受管制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开除公职。到底什么样的人算作“反社会主义分子”,连历史老师也说不清。母亲先是在银行做职员,后也没了工作,在家做些缝缝补补的事。他们早就不在人世了。他家房基是个斜坡,后门石块垒起五六级,粗壮的黄葛树枝丫往邻居家伸延,那家人房子只有一间,就以黄葛树依岩石搭了个吊脚楼。

历史老师家后门还有棵葡萄树,藤叶蔫巴巴的,欠肥料欠爱护。他有个弟弟,在“文革”武斗中死去。他弟弟死后,那棵葡萄树突然蹿长,枝蔓四处勾延,缠着黄葛树,贴着墙和瓦片,枝叶茂盛,而且果红甜香。从树叶上掉下的猪儿虫也绿得晶莹,蠕动着肥壮壮的身躯,葡萄引来许多偷摘葡萄的人。

在月圆的半夜里,后门外面有怪叫和哭闹声。“是死儿变鬼,成树精爬在树上了。”邻居九岁的小孩,中午睡了一觉,揉揉眼,直冲冲走到街上逢人便讲。他满街满巷走,被赶回家的母亲当街赏了几巴掌,才把他从梦游中唤回,罚他在有齿的搓衣板上跪着。

大人打孩子,天经地义,看热闹的人只看不劝。就跟到江边看淹死的人、山上看无头尸体、路上看突病昏厥的人一样。人们的眼睛一般都睁着,很少伸出援手,倒不是怕死鬼替身。生生死死疯疯傻傻本是常事,不值得大惊小怪,每人早晚都要遇到。

历史老师说他有几个朋友,常在一起聚聚。“你来,你可听听他们谈文学。你自己来挑挑书看。”他的口气里真有种希望我去的意思,这是他第一次诚恳地把我当平辈。他们都是一群有同等经历或背景的人,几个人聚在一起,读书谈文,讨论共同感兴趣的题目。听自己改装的收音机,他们不像这里的一般居民,只收香港电台的流行歌曲,他们听别的节目,收别的台:美国英国的中文短波广播。这些是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收听“敌台”这罪行,三十来年,都是要判重刑的,虽然到1980年已查得不如前些年那么严了,干扰音也不那么强了,但一提起这两个字,还是让人心惊肉跳。

这地方,暴雨若下起来,非常惊人,从山坡上能看见闪电和雷云,在江面狂飞,但暴雨不会长过十分钟。就跟重庆人胸中有气得出,气未出尽就收场。叫人受不了的是这个城市常年细雨绵绵,非要把每家每户的木家具霉掉烂掉,所有的虫类都赶出墙缝,凑热闹到餐桌前聚会一番,才称心如愿。

细雨下起时,石板的街面全是泥浆,滑溜溜的。雨下得人心烦百事生,看不到雨停的希望。冬季雨天特别多,买不起雨靴的人,就只能穿夏天的凉鞋。冰冷的雨水从脚趾往外挤,冻得浑身直打战。

细雨,有时细得变成了雾,在空中飘忽不落,看不清远处,更看不见江对岸,仅仅听得到江上的汽笛呼喊着,相互警告。

在这么一个细雨天,我顺江往山坡上爬,石阶不平整,好像一踩就会滑动。我戴了顶旧斗笠,竹叶已从折断的边框伸出根须,斗笠前檐成串滴水,必须身子朝前倾,雨水才不至于洒在身上。

历史老师家的门是假合上的。据他说,邻居是不去他家的。好像是有什么鬼祟?越可怕对我越是诱惑。我站在他家屋檐下,心里怕怕的,叫门。

等了好半天,也没人应。

我轻轻推门走了进去。一张妇人的照片端正地搁在书橱上,她的头虽说是全中国一样的挂面式,但拢在脑后,漆黑油亮,椭圆脸,脖子边是件毛衣,外套了件粗呢的大衣。这感觉让我怦然心动。不用指点,我知道是他的母亲。和他像极了,她的神色像有话要对我说。

在屋角有个用水泥糊补起来的瓷瓶,看得出原有古色古香的鸟树山水。有一台老式唱机在紧靠书橱的独脚凳上。窗外的竹林,被雨打得青绿一片。过道有粗粗细细的竹竿,搁在横空的两个梁柱上,洗过的衣服串在上面,在这细雨天里耐心地阴干。

屋子里许多地方,椅子、床头、柜子都搁着书,还有报纸。他和他的朋友都嗜书如命。他们聚会时可以一晚上不说话,各人看各人的书,也会一夜吵闹不休,为书,为书中人的命运。

有好几次,我就这么在梦里去历史老师家。然后像他那些聚会的朋友们一样,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坐下来,手里捧着一本书,听他们说话,整段整段背诵书里美丽的篇章。

也可能我胆小,见生人不习惯,也可能我心怀鬼胎,不想让他的那批朋友看到我,我从未去敲他的门。我只需做着到他家去的梦,就觉得每天的日子变得短促而好过一些。

“文革”开始时,我四岁,“文革”结束,我十四岁,十年有七年时间本应坐在教室里,大部分时间却在义务劳动:造梯田支援农村,在工厂垃圾堆里扒拾废钢铁,甚至夜里摸进工厂,偷好好的零件去交给收购站,换回一张交了废铁多少斤的证明条子。

每学期期末,专会打小报告的班干部们总是控告我,说我表现最差。我害怕鉴定上“品学”出毛病:“不热爱劳动”、“不关心集体”,或者“对国家建设不积极”、“政治活动不踊跃”。父亲站在最亮处吃力地读了,沉下脸不说话。母亲识字不多,看不懂,又不相信父亲说的,就去求人读,知道后觉得太丢脸,回来加倍脾气。

我的鉴定一年比一年糟,有一年期末鉴定简直轰轰烈烈:资产阶级思想,看旧得颜色黄的厚厚的小说,不止一次扯路边的花放在书包里;政治觉悟低,不愿写入团申请书,还说不想凑这无聊的热闹;从不愿向老师和班干部“交心”,不虚心接受群众帮助;团结同学不够,课间休息时间不接近群众。这是小组意见,依座位排的十四个同学互相就学期表现,提优点缺点,我不知自己为何就成了众矢之的。班主任意见一栏总是:同意小组意见,希该同学接受经验教训,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好像就是那一年我第一次见到历史老师,如果我记得不错,他是在我上初中的学校代过一周或是两周的课。但是我不会去注意他,正如他不会注意我。我那时不注意男人,他呢,也不觉得我有什么可注意的,恐怕至今也不认为我有什么吸引人之处。

如果他不会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如果他也像老师、同学、邻居,一样对我冷漠;不,他不会像那些人。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心里该充满感激,我想这便是上天对我不薄。

这个夏天刚开始时,喜欢捣弄无线电的三哥,不仅自己装配收音机,还喜欢帮人修理。有一天把别人不要的一个小收音机修好,给了眼睛不好使的父亲。

我从父亲那儿借来,半夜里调了许久,才听到历史老师说过的电台,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圣经》,里面一个温和的声音说着: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在安慰我……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

这些话就是说给我听的,不然我不会如此激动,眼里噙满泪水。我是在那个偷偷收听短播电台的晚上爱上《诗篇》、爱上《雅歌》的。我不管这个神来自何方,只要他能走入我心中,就能保护我。我对着寺庙里的菩萨画十字,对着十字架双手合十,常被人笑话。有人指责我亵渎神明,我却不认为有什么错。

2

收音机报道,长江二十六年来最大一次洪峰,正从长江上中游涌向下游。我记得1980年9月还有一件事,是与这则消息在同一天宣布,婚姻法修改草案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二十二岁,女二十岁。但党提倡晚婚,男女年龄相加应到五十岁。按法定年龄结婚,不会上法庭,自有主管单位惩罚你,因为你胆敢按法律行事。

可能天生营养不足,育迟缓,我十八岁这年,别人还叫我“小姑娘”,我自己也并不觉得是个成人,虽然再过两年就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这个让不少人高兴的“重申婚姻法”,与我毫不沾边,男女之事,好像还离我太远。

每份报纸,只有四版,油墨与纸张的劣质,手指总弄得很脏。在石桥广场这样的不算小的街上,总会有木框或玻璃架将当日的报纸——《人民日报》《重庆日报》《光明日报》挂出来。玻璃框很少,因为有人砸,不是偷报纸,而是砸着好玩,跟砸路灯一样,晚上大多地方黑压压一片,只有野猫溪的几条街可见到路灯,说明这一带的无赖少年嫌疑最大,手还留自家情。就算每个街灯都能点着,南岸的大多巷子本来就没有路灯,落定在黑暗里,与亮亮堂堂的城中心不能比。

3

历史老师对报纸的关注,超过对身边生的事。他说,上海的亭子间,巴黎的阁楼,不知出了多少作家画家,一个人的艰苦就是这个人的财富。不过他也说,一个人再强,你也强不过这个世界,你得不到本是乌有。他还说,瀑布一直在那里,无人知悉,直到河流把它显示出来。

我喜欢他这样对我说话,我觉得这些话非常深刻,太值得我钦佩了。这些字词,一定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时才运用,他说这种话和上课时完全是另外一个人。我不由自主地想,他开始把我当作朋友,认为我可以懂得他的语言。

我对报纸兴趣增浓,这就是一个观望身外世界的窗口,我连边角小块文章也不滑过。报尾,常刊登一些大型文学月刊的栏目广告,有一天我读到北京的一份文学杂志《当代》三期的广告——报告文学《冬天的童话》。作者是一个敢讲真话敢对现实不满的青年遇罗克的妹妹,遇罗克坚持“不管你是什么出身,都应受同等的政治待遇”的立场,在“文革”中被枪毙。他妹妹写了他和她自己在那些年的不幸遭遇。

读到广告,我就从他那儿找来杂志看。边读边抄好些段落在日记上,很感动。还杂志时,我想和他谈谈,说到遇罗克1970年被枪毙时,才二十七岁,他突然叫我别再说下去,他的口气非常粗暴,好像这事与他有关似的。

这出乎我意料的举动,叫我大惑不解。当我与他把话题扯到别的事上时,他才变得正常了,不过极其冷淡。

那天下午放学后,从他办公室出来,我在学校围墙边的石头上闷坐了许久。除了我,我想没有哪个女学生会去找他说功课以外的事。论相貌教书,他不比其他的男老师好,有什么了不起?不就因为他知道我对他的感觉特殊,他就可以想怎么就怎么对待我。我气愤又伤心,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我不必看重他,更不必理睬他。

晚自习的铃响了。是他的辅导课。

学生温习功课,有问题就向老师提出。有时,老师会针对某一普遍性问题,重新讲解。他和其他老师不一样,总坐在讲台上,看谁举手就到谁的桌前。他还喜欢坐在最后排,手里拿的不是讲义课本,而是报纸。他经常弄些模拟试题,下来,让学生做。

那晚答考题,时间比背书过得快,两个小时的时间即刻就完了。趁着人多,我溜出教室,走在校内小路上,他竟赶了上来。

“你走那么快干什么?”他问。

“怕鬼跟着。”

“在骂我?”

“哪敢!”

“你这小鬼。你在生我的气。”他握住一卷报纸深深地叹息一声,“不过跟你说话,我不感到累。”

他这么一叹息,一承认,我不理他的决心,马上烟消雾散,无气可出了。不过,我走得仍旧很快。

他建议,从校大门口走。

“好吧。”我同意了,时间晚了,学生已走散,我不必故意绕开校门走。

那个晚上,我是第一次和他走得那么近。那近,是由于身旁没有其他人,月光照耀着倾斜的碎石子路,树叶在风中沙沙响。我们默默地走着,到应该分岔的路口,我侧过身,停了下来,想对他说再见。

可是他好像心绪很好,他对我说,他想等到下一段路再听到我说再见之类的话。他感觉出我害怕什么,我的脸在烧般烫。我朝他看了一眼,他没注意,夜色把我的羞涩及莫名的惊慌遮住,我心安多了。

快到苗圃水塘,我站住,不往前走了。

“怎么,不愿意我送你?”他站在我右旁。他说这话时,我扶了一扶快掉下肩的书包带子,不料与他的手指碰在一起,头一抬,我和他的目光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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