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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天空蔚蓝。
“今天是八公里武装越野,我沿途会跟你们在一起。当然,我的鞭子是不认人的。”
“任我行”的鞭子是用一种热带植物做成的,有些像藤条,但又有区别。它更软,鞭打在肉身上由里到外生疼。彭杰是最有言权的,因为他的背上全是地图,这都归罪于他那超标的体格。有时候,胖真的是一宗罪。
警校坐落在东郊,而我们的越野方向是城北。我和彭杰一组,而我们的负重就是肩上的厚实的木头。它起码有150斤,相当于内地210斤,这越野的艰难可想而知。
开始的四公里我们的队形保持得还不错,可过了拉萨河的郎木桥,队形就开始拉长了,我和彭杰不由得就成了拉后腿的。“任我行”的鞭子开始在我身上招呼了。说实话,我从小到大还没遭受过这么大的罪,这不但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彭杰也一样,他压根都没想到在文明社会会有如此不文明行为。这哪是什么训练,简直就是摧残。
“啪!”
又是一声清脆的鞭哨声。前面的彭杰一个趔趄,我肩上的木头一阵晃动。
“快点,跟上前面!”
“任我行”还是一如既往的疯狂,也许在他眼里,我们和牲口没有区别。
“走不动了,歇歇行吗?”
彭杰的声音近乎是祈求,不知为什么我听了心里怪难受,当初要不是我,他也不用上高原遭这份罪,就他的体格,哪是特警队员的人选!
“不行,记住你是一名警察,要做的就是服从。”
“任我行”的口吻不容置疑。
对于“任我行”,我一直都在忍。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忍不下去了,心底一股无名之火“腾”地冒了起来。我不是为自己感到不平,而是为彭杰感到不值。
“我们不干了!”
我索性停了下来。彭杰看了我一眼,虽然眼神里有不解,但动作倒也很配合我。我俩把木头往地上一摔,就准备离开,却被“任我行”挡住了去路。
“警察是你们说不干就不干的吗?”
“我管不了那么多,我们就不干了。彭杰,走!”
我伸出了小指,向“任我行”做了个鄙视他的手势,就拉起彭杰走开了,留下了“任我行”一脸错愕。
走了一阵,彭杰就站住不走了。
“羽哥,我们真不干了?”
“不干了!”
“真不干了?”
彭杰的追问让我有些迟疑。毁约的事情我从来都没想过,但今天不知为啥,就从嘴里蹦了出来,但走回头路也不是我的风格。我把手搭在彭杰的肩上,佯装潇洒地说道:“不干了,爱谁谁干。咱们去要饭都比这个强,起码自由。”
我的话明显是带有安慰性质的。彭杰撇了撇嘴,坐到了一边的石头上,眼光留在了西边的山梁上。我不确定他在想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开始陷入了迷茫。
而我呢,只能是不去想,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烦恼,我最讨厌烦恼,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卓玛,我让她失望了。我没想到兴致勃勃地来到西藏,却是这个结果,一个字,烦!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原因,还是警察这份职业本就不适合我,过于强调自由的我也许本就不属于官场。
在路边待了半小时,我拉起了彭杰。
“走了。”
“我们去哪?”
“先离开这里再说,待在这里可不是个事。”
彭杰无奈地看了看我,点了点头,和我向市里走去。
大约走了半小时,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砰!”
是手枪的声音。对于一个爱枪的人来说,对枪声是特别敏感的,是五四式手枪,五四式手枪:口径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是我国仿制苏联TT1930式手枪而来的,1954年定型,具有威力大、穿透能力强的特点,且价格便宜,是一款很实用的武器。
“走,我们去看看。”
我快步向响起枪声的地方赶过去,后面的彭杰不由分说,也跟了上来。
开枪的地方是一个坐落在山坡上的独立藏式小院,灰白的围墙里是一幢两层高的小楼。我赶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两个年轻人从里面走了出来。他们身材中等,都是身着黑色风衣,靠左的男人手上拿着一个绿色的画筒。我下意识地以为这是抢劫。
我朝身后的彭杰做了个准备行动的手势,然后进行了简单的分工,我左他右。这个时候我并没有时间去思索行动的难易度。
“上!”
说完这句话,我像豹子一样冲了出去。身后的彭杰虽然稍慢,但也没拖泥带水。
提包的年轻人显然没有料到我的突然到来,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勒住脖子。他想反抗,但我的手如同铁柱,他根本就没机会挣脱。但旁边的彭杰却是另外一幅景象,两人在地上扭成了一团,歹徒手中的枪已然拔出。在这关键的时刻,我来不及思索,将我手中的歹徒重拳击晕,然后快步赶到彭杰身边,但还是慢了。一声枪响,彭杰就蔫了下去。
彭杰倒地的同时,开枪的歹徒也倒了下去。他的咽喉吃了我重重一拳,痛晕了。
“胖子,你怎么样?”
我扶起彭杰,才现他的左腿被子弹擦破一块皮,并无大碍。
“羽哥,我中枪了,我中枪了。我会不会死?”
彭杰近乎是哭腔。
“不会的,你这只是小伤,我马上带你去看医生。”
我的话刚说完,院子外边就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我心里一紧,赶忙将彭杰扶到小楼里,同时没有忘记将那个绿色的画筒拿在手上。我隐隐觉得这个画筒没那么简单,它说不定就是一个护身符。这是犯罪心理学上讲过的,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歹徒都喜欢找所谓的筹码来谋划自己的后路,我也顺便借用了过来。
从外面进来的是五六个身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其中有一个年纪稍大,中等身材,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文雅。他目光锐利,脸色沉静,很显然就是领头的。他们在外面嘀咕了一阵,就朝屋里走了过来。令人不安的是他们大多数人手里都有枪,我现我无意中进入了一个危险的游戏。我想到了报警,一摸裤兜,才现穿的是体能作训服,手机根本就没带在身上。我又在屋里快速搜寻了一遍,也没现电话,反而看到了一具尸体,尸体的眉心有个血洞,显然是一枪毙命。
“里面的人听着,赶快把包交出来,我们就算了,要不然别怪我们不客气。”
我打开画筒一看,才现里面是一卷古旧的布画。我后来才知道这叫唐卡,是西藏文化的活化石。
西藏是一个文物大省,我在警校听教官讲过,这里的文物走私、盗窃现象很严重。如果我猜得不错,外面的就是一群文物走私分子,而我手里,很可能就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我身边躺下的陌生尸体,就可以反映出这群文物走私分子的猖狂。
我该怎么办?给他们,他们未必会放过我们,杀人灭口可是黑帮最起码的原则。可不给,他们很可能冲进来,我们同样生存渺茫。我的枪法虽然准,但夺来的手枪里只有三子弹,根本就不够我开销。
彭杰也没见过眼前的场面。他死死地咬着嘴唇盯着我。我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要冷静,这个时候需要的就是冷静。
“交不交?”
外面又传来了一阵吼声。我知道他们之所以没有冲进来,只因为他们还不了解情况,这也是我目前的优势。我定了定神,对着窗子外面问道:
“我们交了你们是不是就会放过我们?”
外面的中年人思索了一阵,点了点头。
“只要你们交出来,我们就放过你们。”
“我凭什么相信你?”
“你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相信我。我再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要是不交,别怪没人给你们收尸。”
外面的中年人开始变得急躁。毕竟,时间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羽哥,怎么办,他们就要冲进来了,你把东西给他们吧。”
彭杰被浓烈的恐惧笼罩了。他已经顾不上腿上的伤口,神色慌张地看着我。看来遇见我真的是他一生的错误。
“胖子,待会外面无论生什么情况,你都不要出来,知道吗?”
彭杰看了看我,小声说道:“你要干吗,你可别出去,他们杀人不眨眼的。”
我淡淡地笑了笑。自从母亲去世后,我其实对世界并没有几分留恋。我现在要做的,只要能保住彭杰的命就行。
“没事。你记住,只要我们人一离开,你就赶忙离开这里。另外把这个东西带在身上。”
我从画筒里拿出唐卡,交给了彭杰,就准备起身。
“羽哥!”
彭杰用手想拦住我,却被我拂开了。
“胖子,不要怕,没什么大不了。”
我立起身,把手枪别在腰上,然后将画筒拿在手上,看了彭杰一眼,就打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人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胆大。在他们眼里,可能还没见过如此不要命的人。
“你是谁?你干吗要多管闲事?”
中年人看了看画筒,然后把目光又瞄向了我。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也想拣一点便宜。不过现在看来,我没那个福气。”
我略略停顿了一下,将画筒搭在肩上,然后大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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