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冰与火月的恋慕 (第2/2页)
少女的神色,距离他们并不近的铃木望不清楚,但肯定没有多高兴;她看到这一场景后,就立刻把镶钻手机丢进旁边的金色观赏水池里,然后慢慢地后退、又后退,等感觉差不多了,转身就走!
和机智的弃卒保帅,当机立断逃跑的铃木小姐姐不同,在里面叫了好几声都没人回应的北岛绫子洗干净手,就跑出来——目光落到薄荷身上的那一刻,她原本松了口气;可当现她周围的阴影,北岛绫子下意识就抱起头,缩到一边的角落。
……她可是无辜的!是道明寺大少爷那天冷着脸走过来、神色极度凶恶,在她们以为对方要杀人的时候,别别扭扭要她们帮忙和好的!!
呜呜呜,城门失火也不要殃及池鱼啊!
……
………
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上了国中后,因为整日心情不佳,在可怜的英德学子心中已经进化成了何等的恶魔;道明寺司看到自己青梅竹马后的那一刻,想好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他愣愣站在那里,了很久的呆;他看着少女微笑地和那个金怪说话,对方将手肘撑在她的侧面,距离、距离靠得该死的太近了!!!
于是卷毛少年大脑热血一涌,两大步就走上前去,扯开了金怪。
而紧接着——
沉默了片刻后,凝望着如月色般的少女,道明寺司的手在自己没注意的时候,就抚了过去。
温热的手掌、和她细腻的肌肤相触,如此亲密而熟悉,又让人怀念地想哭;但他已经是国中生,是大人了——男儿有泪不轻弹,他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就流泪。
于是——
轻抚着少女的头顶、几月不见,又长高了几公分的卷毛少年倨傲地抬起头,目光灼灼:“哼!!!!!”
辉夜薄荷:“嘁。”
其实现在回想一下……
仔细说来,命运这种事物,可能真的存在着注定的必然。
让五岁的辉夜薄荷,和同样五岁的道明寺司相遇的那场车祸,正巧是齐木爸爸带女儿出门给大儿子买草莓布丁的那天。
因为快要生产的妻子嘴馋想吃莴苣,在超市买好零食后,齐木国春就骑着摩托车,带上女儿,特意绕了远路,目标是农贸市场——争取买到一天中最新鲜的莴苣和蔬果。
那辆专门用来接送在英德幼儿园上下学的道明寺小少爷、黑色的玛莎拉蒂轿车在出了事故后,就将父女两人,顺带送到道明寺集团旗下的私人医院做检查——也就是后来齐木家的二子,齐木楠雄的出生地。
而道明寺少爷他忠贞不渝、贯彻始终的跟班生涯,就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
死缠烂打地让姐姐帮忙想办法,把一眼见到后就忘不掉的可爱小姑娘安排成了自己的同班同学,然后第一天假装不在意地从人家身边趾高气扬地走过去;这只卷毛私底下却立刻霸气宣称,要是谁胆敢背着他接近薄荷、就做好被他揍的准备;这个威胁成功地吓湿了一帮小学生的裤.裆。
看到恐吓奏效,道明寺小朋友人正得意着,结果转头就现——自己的好哥们儿,西门小朋友,居然含情脉脉地牵起了漂亮妹妹的手,还特别温柔地、在上面啃了一口!
我都一次没啃过呢!
他悲愤地想到,紧接着就用拳头、给薄荷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再次印象——比让自己出车祸更加特别的印象。
乃至于,薄荷一直以为,她从根本上、被奠定为完美无敌美少女的基础(自我奠定),就是在小一刚开学没多久后、她成功地将原本挥拳朝自己的基佬刺头小卷毛,硬掰成薄荷俱乐部vp加冠成员的那天。
但其实,后来和这四个自喻【花一样的美男子】相处久了,她也不是……
很确定对方的真正性向诶?
……
………
国小整整六年,五人其间究竟生了多少啼笑皆非的事情,这里就不详细概述;但一直以来,道明寺司,作为辉夜薄荷的头号粉丝,他永远是九死无悔、任何事都冲在前面为她摇旗呐喊(但面子必须要)的先锋,比起三天两头的放弃、一学就要咆哮的琴棋书画,道明寺在对待他从月亮上来的(他是认真这么想的)漂亮小青梅时,可谓是矢志不渝地坚定着自己无原则听从的立场,甚至还被心情一不好、就揍他一顿解气的亲姐姐笑着夸过“阿司在薄荷酱这里,真是个好男人呢”。
——那么,这样一起长大、如此亲密的两人,为什么会闹到这般地步呢?
一切的一切,都要从那只狗开始讲起。
………
众所周知,那些御曹司富N代家里有祖传皇位要继承的大少爷大小姐们,从小就必须要接受各种各样的精英培养;前面提到的迹部少年、以及后面即将提到的赤司少年,还有未来那些暂时卖个关子的ABCDE,都是出于“家里实在太有钱有权了所以不得不拥有一个悲惨的童年”——这种让人嫉妒悲剧童年的类型。
而作为世界知名的一流大企业,九代单传卷毛少年,自然也躲不过上刀山下火海、刚破羊水就开始教育启蒙预备的家族培训。
可是道明寺司的叛逆和爱折腾,是从他那头从小乱到大、请了无数造型师都按不下去的卷毛就能看出来的事实,毕竟天然卷的家伙都不是什么好人——他怕他妈是不假,但反过来想,一直拿他没办法、又舍不得下手狠心折磨儿子的道明寺枫也怕他;可惜两人都不是什么温柔可亲的性格,在心里大声说“我是爱你的”、面上却各种冷漠,各种飞眼刀还逼着自己进修学习的母亲,是道明寺司从小到大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顺便一提他最喜欢薄荷)。
在学校的时候可以横行霸道,肆无忌惮,一回家了就变成只能闷着头听训的乖儿——如此的两极分化,人格分裂,是完美的美少女也不能拯救的现实……
于是,在暑假的那个雨天,闷热烦躁的天气、见不到小伙伴的郁闷,外加又因吃相太粗鲁被骂(但他就是故意的);和长辈吵完架后、气急夺门而出的道明寺司——
就遇见了他整个生命中,第二喜欢的存在。
一只雪白的小比熊。
……
冰冷的雨滴落在肩上,打湿了昂贵的皮鞋,但少年完全无所谓。
——那大概是道明寺司人生至今为止、遇见过最萌的小生物了。
他感觉,在那一刻,自己是被人需要着的。
*
无论是它被雨水淋湿后,瑟瑟抖的样子、看到自己被手掌托起来后,一脸懵懂的样子、还有咬了他一口后(没牙没破皮),拼命挣扎要跳下去的害怕模样——孤苦无依、在街上到处乱逛找不到目的地的小奶狗,和孤单寂寞的豪门少爷,如此般配的一对,自然就成了这章最佳治愈点。
和狂跑躲他的小狗在雨中竞跑了十来分钟,对方最终力竭放弃,四肢倒地,快要被他跑死;于是道明寺就开开心心地、把这只不知为何就很讨他喜欢(可能是他比赛赢了,而且对方看起来比他淋得更湿)的小狗抱进怀里,带回了家。
……
那天晚上,还在上小学的卷毛,同这只还在被哺乳期奶狗,说了很多很多从来没和旁人提及、大概也只会和小动物聊一聊的心里话;自己的、学校的、家里两个母夜叉的、月亮公主比起他,最近更喜欢会拉小提琴的类,所以跟他出国玩让他心烦的……种种种种,还给它看了自己期末考试十五分的国文考卷,收集的糖果小弹珠,以及练习拉琴弄破的指尖;原本挣扎的小奶狗,应该是被卷毛的话痨打败了,渐渐也不再挣扎,而是没过一会,就呼噜呼噜地卧在他怀中睡着了。
萌物是治愈孤独和寂寞的良药,可爱的小宠物,让道明寺司很是心悦;于是他整个暑假过得相当满足,被骂也全当耳边风。
可以说,这大概是他出生以来,度过的最愉快的一个假期了;毕竟学校里再好的朋友,放假也要和家人一起出去游玩,很难聚在一起。
姐姐还在外地念书,回国的时间不定,至于亲妈——他巴不得对方甭回国,还是一个人待着更好。从前的假期,总是免不了寂寞和争吵;而现在……
他有了狗。
不过原本道明寺夫人的时间,就是用黄金来计算也不够;匆匆在家里待了三天,她就离开了本宅,徒留儿子将别墅改造成狗狗爱住的狗窝乐园。
……
道明寺司是如此喜欢着这只小奶狗,它的眼珠黑得亮,雪白的毛虽然还很稀疏,但摸起来相当柔软;故而少年坚信,只要每天坚持喂神户牛肉,早晚能让它们变得蓬松繁密起来——不仅同吃同住,他还给狗梳毛、抱着它散步,女孩子一向都喜欢可爱的动物,想到等薄荷回来后一定会很惊喜,他更加期待;甚至在暑假的尾巴,就迫不及待地抱着狗,站在少女家门口静待着她的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