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城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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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前总管升职手札》由作者衣青箬于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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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云层的晴朗
乌玛尼让女主人吹灭了油灯,她就在黑暗中在地上又唱又跳起来。我说过我的眼睛越到天黑看东西越真切,我能清楚地看到乌玛尼在地上旋转着,她捶胸顿足,像鸟一样张开双臂。她就这样唱了很久,我忽然听见男孩喊了一声:“妈妈--”女主人连忙点亮油灯。先前还昏沉躺着的男孩竟然坐直了,他骨碌着眼睛指着我问:“它从哪儿来的?真好看啊!”女主人哭了,她说乌玛尼是孩子的救命恩人。我们离开那户人家的时候,女主人给乌玛尼带了一包茶、一包糖,还有一大块鹿肉干。她在路上撕了一条鹿肉干给我,说:“吃吧回到住处,黄主人他们都醉得躺倒了,桌中央的蜡烛也快熄灭了,乌玛尼收拾干净了桌子,展开一条皮褥子铺在窗前的地上,躺上去睡了。我呢,依偎在她脚畔,想学男人们叫她名字的那种声音”乌玛尼”,学了不知多少遍,出的却仍是呜呜的声音,我只好伤心地睡了。我想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乌玛尼了,可几年后,有一次我跟主人去放排,我确信我又在江水中看见了她。
我们回到丛林的时候,天气很热了。树木密得像一堵一堵的墙。在草木茂盛的低洼处,我在前方领路时,不止一次遭遇到蛇。一看见蛇,我就立起身子叫几声,黄主人他们明白有情况,就会站在原地不动。我一般不去把蛇弄死,只是希望它远远走开,别挡着我们的路就行。大多的蛇探探脑袋就从草丛中弯弯曲曲地爬着走了,那些基本上是身上带有斑点的花蛇。但是碰到浑身黑色的蛇就不一样了,它会耸起身子,对我起攻击,我就毫不迟疑地扑向它,用爪子踏着它,将它咬死。但是也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草丛实在太柔软了,有时踩它踩不住,它一使劲就从我的爪子底下横穿出来,冲我的脸就咬过来了!好在我躲闪得快,能避开它的袭击。这样,它顶多在我背上咬一口。它下嘴重,但我却觉得轻,因为我有一层毛来保护。这样,蛇最终还是败在我的脚下。我咬死蛇后,小优总要抢先过来看,它懂得蛇有没有毒。碰到有毒的,他就把它远远撇掉,要是没毒的,他就用一根绳子把它吊起来,拴在背包下面。当晚就会有美味的蛇汤喝了。
夏日的丛林又湿又闷。我常常被大块的水洼给埋了半个身子。水洼旁的蛤/蟆大概没见过狗,趁机跳上我的背,呱呱地叫。太热的时候,我是情愿被水洼多埋一会的,可以除除身上的热气。孙胖子对黄主人说,阿黄老是伸着舌头哈哧哈哧地喘,它比我们还怕热,是那一身毛的缘故吧。他说要是让我们披条皮褥子在丛林中走,一天不就得热死了啊!他的话赢得了大家对我的同情,所以一碰到水洼,就允许我进去打个滚,清凉一下。
丛林中比热更不能忍受的,是那些蚊子和蠓虫。蚊子是浅黑色的,蠓虫是深黑色的,它们无论白天黑夜都成群成群地飞舞。它们在叮咬人上比蛇要凶多了,一叮就叮到肉里去。我主人们的脸上、胳膊上到处都有被它们吸吮过的痕迹。他们不停地挠那些肿起来的小包,把脸都挠破了,这使他们看上去丑陋不堪。有一天,一只大蠓虫咬了我的眼皮,肿得我睁不开眼睛了。黄主人他们见了我那副可怜相居然还笑,说我像个受气包。结果那两天我在领路时视线模糊,常把他们带到荆棘丛中。我恨透了那些蠓虫。心想这丛林中能管住蠓虫和蚊子的,也许就是阳光了。阳光为什么不把它们全都一针一针地扎死呢?被蠓虫咬过的地方出奇地痒,我总是用爪子挠,挠得次数多了,血就流了出来。血和鱼的味道很相似,有点腥。血是黑色的。我不怕血,可我的主人却很怕血。一出血,他们就要往伤口涂药。药的味道实在难闻,比我拉的屎还臭。
夏天也有可爱的地方。到了夜晚,鸟儿就在树上对着星星唱歌,唱得好听极了。黄主人他们也不舍得早点进帐篷歇息,他们拢起一堆火,也听鸟儿唱歌。在丛林里,春天开的花其实很少,到了夏天,形形色/色的花才风风火火地开了。那花开得千姿百态的,听黄主人说,红黄粉紫蓝白的花应有尽有,而每种色儿又细分了几种。他说绒线花是深红的,百合花是浅红的。说野菊花是金黄色的,而向阳花是浅黄色的。说芍药花是水粉色的,而手掌参花是深粉的。他一给我讲颜色,我就不耐烦。他们哪里知道我这狗眼和他们看到的不一样啊。在我眼里,黑白两色就够热闹的了。比如菊花的白,是最亮的白,你远远就能看到;而芍药的白,是隐约的白,要到近处才看得清楚。手掌参花的黑,是浓浓的黑,而豌豆花的黑,是浅浅的黑。另外,看花其实最要紧的是形态,花是没有同一个模样的。比如百合花很像人笑的样子,手掌参花就像一截一截的香肠。小朵的菊花跟人衣裳的扣子一样,而芍药花就像被蒸得开了花的白面馒头。除了形态,花还有香气可以记住它们。一种花就有一种香。所以我觉得人单单是从颜色上看花是傻瓜。
小优是四个男人中最丑的,可他比谁都爱花,他爱花差点丢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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