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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师徒间的脉脉温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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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赶在门禁前, 车停在了天坛公寓的路口。顾帅下了车,扒在门边, 说:“煜哥, 回家给我打电话。”

“嗯。”

“太晚了,微信留言也可以。”

“好。”

告别了顾帅, 温煜拉着古美美找医院。病号小女人不甘寂寞地说着:“你现在在运动圈越混越熟了啊?施华期都坐你车上了。他应该最讨厌娱乐记者的吧?你行啊,人缘不错。”

温煜笑着没说话。施华期当年是怎么被辜负的, 又是怎么被人背后捅刀的,管他屁事,反正又不是他干的。施华期要是一直这么拎不清,一副愤世嫉俗天下人负我的模样, 最终的成就也就在那儿了,就更不需要讨好他。总之他温煜, 没有欠施华期的,又凭什么让他看脸色。

古美美又说:“这俩小哥哥太耀眼了, 一只小狼狗,一只小奶狗, 要是能领回家就好了,领一个都行, 体力爆炸, 能爽飞天。”

温煜从后视镜看她。

“肌肉我见过,不知道小叽叽大不大。”

“古美美。”

“女性本色啊, 怎么了?”

“你想死直接说, 敢在小刘面前说, 我明年的今天去给你送花。”

“哈哈哈哈哈!”古美美笑得花枝乱颤,兴致勃勃地和温煜聊了一路的颜料话题,脚不疼了,体不虚了,生龙活虎女汉子。

啧!

这个女色狼。

……

第二天,上午八点过,手机响了两遍,都没能把病床上沉睡的人叫醒。

临床的病人找小护士告状,小护士急急忙忙地跑过来,一手拿起手机,一手轻轻拍打温煜绑了绷带的脸,耐心细致,成功在最后一刻唤醒了温煜。

“快接电话吧,都响了半天了,可能有什么急事。”小护士声音很温柔,像是在耳边吹风,一边说着,还一边查看了一下温煜的伤口。

温煜按下了通话键,没等说话,脑袋上的伤口就一阵抽痛,一丝呻.吟就从嘴唇溢出来了,开口的声音沙哑低沉,纯粹的播音嗓,性感的要命:“喂,顾帅,我睡觉呢。”

小护士说:“没事吧?”

温煜摇头,想吐,有气无力地说:“轻点儿啊,啊~”

“你还得多休息,知道吗?”小护士说。

“嗯了,我等下还得睡。”这边说完,温煜对话筒里的顾帅说,“有事吗?”

“怎么了?”顾帅问,“你还在睡觉?身边有人吗?”

“没什么,才睡醒。”下意识地隐瞒了真相,温煜语气淡淡地回答,甚至听起来有些冷漠。

顾帅的声音消失了十秒,然后说道:“没见你昨天晚上的消息,没事就好,就这样吧。”

电话很干脆利落地挂断了,温煜盯着屏幕看了看,随手就丢到了枕头边上。

手臂一晃,吊瓶就跟着晃,还牵动了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满头浸了血的绷带,再好的样貌也白瞎。

小护士不满地看了温煜一眼,更快速度的将吊瓶换了,然后垫着脚举着瓶子往勾上一挂,说道:“继续休息吧,我会留意你吊瓶的,还有,手机关下静音,隔壁投诉你好几次了。”

温煜没说话,头疼,还晕。

他脑震荡。

不过十分钟,眼瞅着就要睡着,周彦晖又来了,愁苦着一个大方脑袋站在病床边上,像是复读机一样不停地说,“煜哥,要喝水吗?”“煜哥,上厕所吗?”“煜哥,疼吗?”“煜哥,要不你睡一会。”

麻痹的智障啊,你唧唧歪歪的说个不停,我怎么睡?

“扶我起来。”

“不睡了?”

“我上厕所。”

“嗯。”

周彦晖跟在后面高高地举着吊瓶,温煜缓步走在前面,去了走廊尽头的公共厕所,没过多久,厕所里便烟雾缭绕,有如“人间仙境”。

温煜顶着一脑袋的绷带站在窗户边上,周彦晖站在窗户的另外一边,吊瓶挂在了窗户正上方的钉子上,两人两只烟,一阵吞云吐雾。

一个男人进来上厕所,视线落在两人身上,见怪不怪的,拉开一扇门进去,很快就响起了水声。

温煜头疼的厉害,大口大口地抽着烟,蹙紧了眉心:“美美怎么样?”

“还行,今天请假了,说是给吓着了。”

“冯三那个傻逼,这件事没完!”温煜眯着眼睛,眼底透着血色,绷带的边缘还有干枯的红色血迹,大片大片地浸出来,结成了深褐色的血痂。

对比昨天冯三下的死手,温煜无比地怀念刘泰的“XO”。这个时候,就对比出了一个人的智商和情商有多大的差别。同样是京城的纨绔,一个粗鲁没技术含量,一个即便折腾人,也透出一股贵气儿。不过也难怪,冯家就是借着小煤窑展起来的土大户,刘家可是豪门大族,底蕴就不一样。

其实杂七杂八地想这些,无外乎就是同样都是对付他,一个得了他的尊敬,算是化敌为友,另一个嘛……得嘞,周一见吧。

“哥,冯三是个狠人,要不我们别招惹他了。”周彦晖看着温煜的伤,有点儿怕,五大三粗的汉子,眼神闪缩着,怂的要命。

温煜冷笑:“这年头,杀人还用刀吗?有得是办法弄他。”

周彦晖好奇地问:“什么法儿啊?”

温煜又抽了两口烟,没说。

过了两天,温煜出院,还缠着绷带就去了公司。

公司的流量大,很多事情在那里可以做。

同样休假了三天的古美美今天早上也来上班了,看见温煜头上的伤,又是自责又是担心,插着腰怒道:“老娘不把冯三弄得身败名裂,老娘不信古。”

温煜的脑袋疼了好几天,蔫叽叽的没精神,难受的连烟都不想抽,他脑震荡,还有点严重,能活着不错了。听见古美美提劲,便笑着:“看来东西都找齐了?”

“齐了!”古美美点头。

那天晚上,冯三从医院的监控里认出了温煜的脸,派人半夜三更的追到了医院,把温煜抓出去一顿好揍。古美美被薅着头看了血腥的全程,之前还一副女汉子的模样,转眼间就哭成了一个泪人。

等人走了,古美美将头破血流的温煜送进了医院,警察来了一趟又走了,消失了好一会古美美再次出现,手里拿到了医院的监控。

这就是他们手里捏着的底牌。

而他们恰好是职业娱记。

古美美入行六年,算是温煜的徒弟,只是男女有别,瓜田李下的,两个人平时都比较避讳。这里面也多少牵扯了一点点的感情问题。最近两年古美美都在单干,没遇见事还好说,出事了她第一个能想到的就是煜哥。

小妮子得了温煜的真传,做事又狠又辣,绝对是狗仔队里冉冉升起的一颗明星。

这两天,古美美没来上班,倒不至于吓了三天,主要还是去收集证据去了。

了誓的要让冯三身败名裂。

温煜知道妥了,古美美敢这么说,那就是妥了,冯三要倒霉了。

还在眩晕的脑袋,随时随地都恶心的想吐,痛苦在温煜的身体里化成了一股恶念,直冲天灵盖。

瘟神最近比较低调,被人小看了怎么的,是不是以为从此改修佛了?

“温煜,进来一下。”

关键时刻,黄老头突然蹦了出来,对温煜招手。温煜不想搭理他,他现在有使不完的劲儿,只想弄死某个人。

“温煜!”黄老头提高了音量,“你来,有事和你谈!必须,现在,马上!”

温煜恨恨地盖上了笔记本电脑,起身的时候凳子撞在了身后的墙上,出了很大的声响,简直要撕裂耳膜。所有人都看过来了,偷偷摸摸的目光在温煜进了办公室后,全部变成了八卦的嘴脸,立着耳朵,恨不得把眼珠子扣下来塞进门缝里。该不会要打架了吧?

事实上,屋里的气氛确实很紧张。

黄老头开门见山:“我知道你要干什么,停下来。”

温煜怒起:“你什么意思?看不到我脑袋吗?”

“你是娱记,你还没习惯吗?”

“习惯?新时代新社会,大家都是斯文人,何必有事没事就动刀动枪的。他既然要我命,我自然要也要他的命。”

“就凭你?你弄得死谁?回头他找个杀手一刀捅了你,爽了?”

温煜咬着牙根不说话。

好想同归于尽啊啊啊啊啊啊啊!

温煜阴沉着一张脸,垂着眼眸,冷冷地说:“说得比唱得好听,你说怎么办吧。”

好吧,他还是怂了。

命还是留着好,这大好山河、前程似锦的,何苦和一个傻逼过不去?

雇个杀手捅人这种事,冯三那个智障真的能做出来。

黄衷单手撑着桌面,站在,俯视温煜。浑浊的眼睛在温煜缠绕着绷带的脑袋上停留片刻,又扫了一眼明显清瘦了的脸颊,最后叹了一口气:“这世上,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你给我时间,我去和冯三谈谈。”

“你觉得多少钱能买我的命?”

“再值钱也有个数,你和他互怼,最后两败俱伤,人财两空,值得吗?”

温煜没说话,因为他心里已经认同了这句话,只是抹不开面子。

聪明人知道怎么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哪怕有时候会把自己的自尊踩在地上,但是短暂的折腰说到底也就是为了日后的扬眉吐气。

黄衷知道温煜是个聪明人。

黄衷有一肚子的话,可是看温煜这幅要死不活的模样,他心里堵得慌。最后他叹了一口气,好似平白老了好几岁,佝偻着脊背挥了挥手:“行了,就这事,你出去吧。”

温煜没有站起来,他就坐在椅子上,却像是坐在王位上,直勾勾地看着黄衷,问:“公关的费用你打算吃多少?”

黄衷浑身一激灵,瞪着他。

温煜面不改色,说:“你徒弟的卖命钱,你在这过程里,打算吃多少?”

“温煜!”黄衷怒不可歇。

“多少。”温煜声音平静,眼底却腥风血雨,到底意难平。

“这件事,公关多少钱,我都给你,行不行?”

“没问题,师父说的算,不过空口无凭,咱们写个合同吧。”

“王八蛋,你不信我?”

“老王八,你的德行你自己不知道吗?”

“我说不会吃就不会吃!”

“谈了多少鬼才知道,我要求必须在场。”

“我是你师父啊!我会坑你吗?”黄衷痛心疾。

“呵呵。”温煜直接两个字,给怼回去了。这老东西见钱眼开,雁过拔毛,坑徒弟的事情还少吗?以他在圈里的名声,至于十年了才混出一套房子吗?要不是惦记着这点师徒情分,他早就自立门户了。

两个人瞪了好一会,谁都不退让,眼睛红通通的,都快成了斗鸡眼。

足有三分钟。

黄衷到底年纪大了,顶不住了,移开视线,捏了捏自己的鼻梁,就想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强撑着的温煜一见自己赢了,捂着嘴就起身去找垃圾桶,蹲在地上一阵吐。麻辣个鸡的,被打出脑震荡了。每到这个时候,就特么的想要弄死冯三,钱都没用!

早上忙着办理出院手续,没来得及吃饭,现在又没到午饭的时间,吐了半天都是酸液,差点把胆汁给吐出来。温煜蹲在地上,狼狈地摸了一把眼泪,一张纸巾递了过来。抬头一看,是猥琐的黄老头。

黄衷说:“公关的钱能拿下来,你就别当娱记了。”

什么意思!?温煜抬头瞪着黄衷,眼角还湿着,一脸的错愕,好似被雷劈了似的。

黄衷嘴上没有停顿,只是伸手擦拭温煜眼睛的泪水,粗糙的手指在肌肤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红痕,“娱记不是什么好工作,剑走偏锋风险高,而且名声臭不可闻,谁都看不上。你是正经传媒大学毕业的记者,有实力有能力,何苦在这个圈里蹲到死,最后说不定还闹个尸骨无存。”

温煜眉心一点点地拧紧。

再好听的话,核心思想就只有一句,黄衷不想要他了。

心底涌出恐惧,颤抖着,铜墙铁壁般的心脏轻易就被撕裂出了碎纹,恐慌感止不住的往上涌,冲进了眼睛里,所有的感情反倒退出,呈现出一种彻骨的寒冷。

黄老头,你要开除我吗?

“你……”想要冷酷的,潇洒地说出这句话:你开除我,我求之不得!

然而,说不出口。

他舍不得。

十八岁来到帝都,孜然一人,无亲无故。即便考上了名校又如何,为了读下去,他课余所有的时间都只是在思考该怎么赚钱。

活得又累又可悲。

那时候他就知道,理想是什么?能当饭吃吗?

毕业后成为娱记,并没有偏离温煜的人生规划,这行业来钱快,只要敢踩着良心,就能活的潇洒自在,他适应的非常好。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有了过年过节必须去拜访的人,有了能够指着他的鼻子训斥他的人,也有了他就算做错事对方也能包容他的人。

黄衷,他师父。对他不算好,又丑又吝啬,臭规矩还特别地多,逢年过节的不打电话问候还会专门打电话来教训他。尤其吝啬苛刻,吸血鬼一个。

让他恨得牙痒痒。

可是当所有人都说煜哥你很能干都靠你的时候,他还可以对师父说,你别多管闲事,我自己能解决。

他顶着天,是公司的顶梁柱,黄衷是天老爷盖子,虽然又重又沉,但是他知道,天老爷不会真的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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