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脱于混沌,封建初成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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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class="j-chaptr scton" data-paragraphd="0f8f53949234d6096d3d631022f4_5">第二节 脱于混沌,封建初成</h3>
大约6万到7万年前,现代人类走出非洲后,几经辗转,通过若干条路线迁徙进入到今天的中国这片土地上。据考古学的研究,有三条主要路线,一条路线是从中东经南亚,再经云南广西一带进入中国,之后其中的一支西向上到高原,一支继续北上进入中原;一条路线是从伊朗进入中亚,再途径西伯利亚南下进入中国,西伯利亚曾经比今天温暖宜居得多,现有一系列的上古文化遗存;还有一条路线是走海路,从印度半岛经海路进入南洋群岛,再一路向北跨岛航行,最终进入中国。<span class="ark" ttl="可参见美国国家地理网站的一些相关资料。<a hrf="https://gnographc.natonalgographc.co/huan" targt="_lank">https://gnographc.natonalgographc.co/huan</a>journy/ (最后访问时间2017年3月6日)"> 这几条路线分别走下来,在历史上花了很漫长的时间,同时也分别携带着各自的一些文化基因。
到了公元前5000年左右,在早期农业的基础上,这些迁徙者的后代在各自的徙居地独立展出一系列的原始文化,诸如东北的红山、中原的仰韶、华北的大汶口、江南的河姆渡等,一如满天星斗。<span class="ark" ttl="“满天星斗”说,典型的代表之一是苏秉琦先生。他将中国上古的文化区分为六大区块,分别是以长城地带为中心的北方地区,以晋陕豫三省邻接地区为中心的中原地区,以山东及临境地区为中心的黄河下游地区,以湖北及临境地区为中心的长江下游地区,以江浙临境地区为中心的长江下游地区,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一线为主轴的南方地区。这六大区块的文化来源各不相同,都曾起到对周边地区的文化大熔炉作用,而区块的文化类型彼此之间有着明显差异,所以中华文明是多元起源的。参见苏秉琦《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301—305页。"> 到了约公元前4000年,它们彼此之间开始生密切的互动连锁关系,逐渐展为一个更大的文化相互作用圈。<span class="ark" ttl="张光直先生调和了苏秉琦先生的满天星斗说及与其对立的中原一元起源说,提出,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中华大地的上古文化确实是满天星斗的状态,但过了约1000年,这些不同的文化区块开始生连锁互动关系,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于是相对而言统一的中华文明出现了。本文取张光直先生的这一观点。见张光直《论“中国文明的起源”》,《文物》2004年第1期。该文是一篇非常好的关于考古学界诸种观点的综述性文章。">
中原地区有着世界上最大的连成片的宜农区域,由于其自然生态及地理位置,展起更大的人口密度,亦成为各文化区沟通的中介而内外交往频繁,这些交往既包括战争也包括贸易。中原遂演化出较其他地区更加复杂的行为规则,这些规则必定具有超越于单个部落体、文化区之上的普遍性,才能构成普遍的交往基础,这就是最初时代的“礼”。随着社会的复杂化,“礼”也日趋复杂化。周取代了商之后,在其分封制下,天下被纳入一种拟亲缘共同体的结构当中,其核心是宗法制,相应地形成了嫡庶之制、祭礼、服制等等。<span class="ark" ttl="王国维先生认为这些宗法制度是在殷周革命之后确立起来的,殷商时代的继承关系为兄终弟及,并无嫡庶之制,周则建立起立子立嫡之制,静庵先生称此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见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载《王国维论学集》,溥杰编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基于尊尊亲亲贤贤的原则,一种稳定的秩序浮现出来。王国维先生论之曰:“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者,乃传子法之精髓。……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有周一代礼制,大抵由是出也。”<span class="ark" ttl="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载《王国维论学集》,第4页。"> 由宗法制而确立了一套法统秩序。
所谓“绝地天通”,也在这样一个历史过程中浮现出来。传说中的蚩尤之乱导致民神杂糅,以至人人皆巫史,在真实的历史中很可能是分布在中国大地上的各种原始文化彼此冲突交战的过程。这种混乱交战在传说中被记忆为多个彼此对抗的部落神的冲突,这些冲突只会带来混乱,而不会带来正当性的秩序,因为对正当秩序的共识,以对神的共识为前提;直到战争结束,获胜者的部落神定于一尊,其他的部落神被还原为附属性的存在,正当秩序才会开始生成。炎黄交战,他们与蚩尤的交战,皆是民神杂糅、人皆巫史的阶段,到战争结束,颛顼帝绝地天通,确立独尊之神,秩序便浮现出来了。这些上古神话,是对于秩序之生成过程的隐喻。定于一尊的神,必须超越于诸多部落之上,才能获得普遍的自愿认同。这种超越需要一个抽象过程,于是神逐渐被抽象为超越性的“天”,对部落神的祭祀逐渐过渡为对“天”的祭祀。早期对部落神的信仰,使得诸部落之人开始脱离于自然,但仍视其他部落之人如野兽;对于“天”的信仰,使得人开始脱离于自我(部落)中心,认识到其他的部落是与己相像的一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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