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圣手天医 (第2/2页)
林墨点头,表示肯定。
八个玩杂耍的精壮汉子把对联摆好,正主儿终于闪亮登场了,开着车来的,一辆崭新的红色宝马8跑车,车头还系着一朵大红花。眼尖的人应该能看出这款宝马8超跑的特别之处,和寻常的宝马8不大一样,车身配有特殊的“Roadstr”标识,乃是8的特别款,定制敞篷版,全球限量200台,性价比完全可以媲美法拉利F430。由于全球仅限量200台,又是刚开售,这车子在神都并不多见。
车子开到医馆门口停下,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帅气小伙,眼上卡着墨镜,手里还拿着一捧花。任谁一看也知道,这小伙子是个高富帅。
这个小伙林墨隐隐有些熟悉,苏书贤也隐隐有些面熟,但两人都不敢认。
横扫围观的众人一眼,小伙子的目光最终定格在站在医馆门口的苏家父女和林墨身上。由于他戴着墨镜,也不知道他的聚焦点在谁身上。而围观群众的目光刷刷刷聚焦到苏熙身上了,都认为高富帅是来向苏熙求爱的。
老苏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侧脸向女儿问道:“你交男朋友了?”
“不是啊,我不认识。你女儿还单身好不好。”苏熙有些心慌道,因为她也觉得这个高富帅是来找她。可是,她真的不认识这个高富帅啊!
“不认识?不认识人家送你鲜花?”老苏。
“你怎么知道送给我的?”小苏。
“那还能送给谁啊?难不成送给你爸的?”老苏语出惊人道。
“他。”苏熙坏笑着对林墨一指手指。
这年头,男男配,早已司空见惯。
果不其然,苏熙话音刚落,能惊掉人下巴的一幕生了,高富帅手捧鲜花走到林墨面前,单膝跪地,手中鲜花递出,递给林墨。
这,意思很明显了,就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演得是哪一出。
高富帅长得帅,林墨长得也不差,围观的女同胞们不禁心里感叹:为毛断袖断背的都是帅哥?浪费资源啊!
围观群众们纷纷起哄,嗷嗷大叫。
“嫁给他。”
“答应他。”
“男人之间才是真爱。”
……
林墨恨不得把高富帅一脚给踹到天边去,很嫌弃的往后挪步,说道:“我靠,兄弟,你搞错了吧?我认识你吗?”
“没错,恩公,请先收下我的鲜花,再收下我的膝盖。”
苏书贤和林墨之所以一下子没认出来,是因为周浩变化太大了,昨晚的形象跟个死人似的,面黄肌肉,皮包骨头,现在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正常人,脸色红润,气血充盈,而且又精心化过妆,衣着考究,简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