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撼山 (第2/2页)
热身完毕,他的蹄子按照飞蓬步的步伐,踩在地面上。
等到天色渐黑,刘畅从洞穴中走出,回去族群洞穴。
和族群成员打过招呼后,刘畅站在洞穴外的地面上,继续练习飞蓬步。
随着他掌握的步伐增多,族群洞穴内的空间已经不适合他练习。
疣猪妈妈和疣猪三拉休息,需要足够的空间。
刘畅总不能踩到它们脸上。
天上挂着一轮圆月。
地面一头疣猪身形飘逸,做出各种有别于普通疣猪的动作。
仿佛一位武学大师,在明月的作伴下锤炼武学。
两小时后,刘畅进入族群洞穴休息。
翌日一早,他带领族群成员觅食一会,便朝着藏着象腿的方向跑去。
路上不论是田鼠还是一晃而过的平头哥,都没有让刘畅放慢脚步。
有象腿吃,谁还浪费时间觅食啊。
四十分钟后。
刘畅来到洞穴前,看到洞穴出入口的杂草没有变化,嘴角咧开。
拨开洞穴出入口的杂草,刘畅用嘴巴咬住刀柄,切割象腿。
接下来一周多时间,刘畅一直在藏着象腿的洞穴和自己的北边洞穴之间往返。
除了必要的进食,他全部心思都扑在飞蓬步上。
效果显着。
刘畅终于踩出了飞蓬步二十四步,距离彻底掌握飞蓬步还差八步。
期间刘畅每天早上都会盘膝坐下,试图感受到体内的内气。
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
他并不气馁,撼山诀明显比飞蓬步更加强大。
飞蓬步将他折磨的欲仙欲死,要是撼山诀轻易掌握,反倒不正常。
撼山诀刘畅必须修炼。
洞穴处的象腿无时无刻在提醒他,连象太师都被人类两枪放倒,要是他不够强大,碰上狩猎者,解决它也就是一枪的事。
原本刘畅对自己未来有计划,等自己出名之后,该怎么应对人类。
但他的计划是借力,让自己有名气,让盗猎者不敢对他下手。
借势终究不如自己强大。
自己掌握的力量才是真正的立足之本。
等他练成撼山诀,拥有撼山移岳之力,子弹连他的防御都破不开。
别说草原,整个坦桑尼亚,他何处去不得。
这天,刘畅叼着刀柄,走出藏着象腿的洞穴。
洞穴里面只剩几块大象皮,还有象腿骨头。
骨头上的肉屑都让刘畅用短刀刮的干干净净,保证鬣狗看了流眼泪,秃鹫来了跪在刘畅面前喊祖师爷。
吃完了肉,刘畅特意把短刀带出来。
他发现短刀特别有用。
哪怕他没有灵巧的双手,用嘴叼着刀柄,依旧可以完成很多他不方便做的事。
例如切割,剔肉。
刘畅叼着刀柄,选择一处方向,继续觅食。
再不狩猎,他就得挨饿了。
跑出去一段距离,刘畅忽然笑了。
自己叼着刀柄,光是想想都觉得画风有点奇怪。
很快刘畅又想到,嘴里叼着一柄锋利的短刀,对自己狩猎或者战斗,会不会有提升效果。
他迫切的想要试验一下。
要是叼着短刀,能嘎嘎乱杀,画风奇怪一点刘畅也不在乎。
他最注重实际效果。
今天刘畅的运气不错,遇到了两只蹄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