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无心插柳柳成荫 深情厚谊伤别离 (第2/2页)
鸾鸟惊讶地看着凤姐,说道:“这就开窍了?”
凤姐听出那话中带笑,略带尴尬地说道:“你就说去不去吧。”
鸾鸟笑道:“你都开窍了,我还能输给你?”
飞行三千多公里,终于到达最近的一处人类城市,名唤镇渊城。为了不惊到旁人,李云朗在十里外惜别姐弟俩,然后折断一根树枝,感觉自己更像流民乞丐,才徒步向着镇渊城而去。
可是当他走到城门的时候,被值守官兵拦住了,原因很简单,城里不允许有乞丐,必须有工作才能入城。这可有点为难,这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梗吗?
这时,不远处的城墙底下人头攒动,而且越来越多的成年男人涌向那边。李云朗感到好奇,便挤进了人群中。只听有人喊道:“都不要挤,想报名的一个个排好队。身体有病的、缺胳膊少腿儿的就别排了,还有你、你、你都土埋半截子了,就不要跟着凑热闹了,回家抱孙子不好吗?女人。。。不得不说你很强壮,但我们不要女人,你也别想着乔装改扮,第一关就是全身检查。来来来啊,从我左手边开始排队,报了名,领了号就到我右手边集合等待。没给号的,就可以回家去了啊。” 一番耐心开导之后,一部分人自知无望便离开了,人群逐渐有了些空隙。
李云朗问旁边的人:“这是干什么?”
旁边一男子说道:“外地来的吧,连城主府征兵都不知道。”
李云朗问道:“是不是有钱拿?”
那人说道:“那是自然,不然这么多人挤破头要进。那可是每月两颗魂石外加一百枚朝币。每月还有两天假期可以回家。”
李云朗心中大喜,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立刻将木棍扔到一边,擦干净脸,排到了队伍里。
等排到他的时候,那征兵的军爷说道:“号发完了啊,到此为止,都散了散了。”
李云朗一头黑线,气不打一出来,身后的人一个个都离开了。突然灵光乍现,李云朗拉住军爷的胳膊,往一边走,悄声说道:“军爷,你看能不能通融通融,我只要有吃有住,其他都孝敬军爷。”
那军爷眼睛一亮,拍了拍他肩膀,说道:“嗯,是个懂事的,有前途,你不用排队检查了,以后就跟我混吧。来,把你的名字签上去。还有,以后叫我老大,你排位十三,到营中和哥哥们同吃同住。” 递给他那名册竹简,李云朗写下自己的名字,拿了号,就跟在这老大的身边,旁人眼神中尽是羡慕嫉妒恨,各个眼光如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看得李云朗脊背凉飕飕的。
进了军营,一番称兄道弟之后,总算安顿下来。换了一身兵卒制服,配了兵器,第二天一早便开始了军训。
教官站在操练场地的中央,看着跑得稀稀拉拉的新兵,气就不打一出来,当时就骂开了:“你们这些贪吃的废物臭虫,都给老子听好了,别以为进了军营就万事大吉了,给你们一个月时间提升体能,一个月以后老子把你们扔进西边的林子里,谁她娘的能在里面待一个月还能全须全尾地出来,就可以留下来;留下来的人还要参加全体比武,排名前十的编入城主亲卫,排名第一的成为城主近卫。不过不是老子瞧不起,就凭你们要死不活、混身酸不拉几的这种烂身板,丢到林子里,妖兽吃了都要拉一个月稀。识相的麻溜地收拾行李滚蛋,不要浪费老子的粮食。”
这话跟拿着鞭子抽在身上一样管用,都跟打了鸡血似的,立刻斗志昂扬,拼尽全力地扛着铁枪拉着石碾跑起来。
李云朗觉得不过瘾,别人是从腰间绑一条绳拉一个石碾,他是拉两个;别人是扛着铁枪,他是张臂一手拎着一个水桶。三周后,石碾加到五个。这都得益于吃了巨蟒肉,又和鸾鸟姐弟一起的打闹的日子,筋骨体能明显强过一般人,甚至不弱于初入修行的修士。教官和城主都注意到这个身板看起来并不壮实的年轻人,从他身上看到超越常人的毅力和争强好胜之心。
在学习近身搏杀术这种军队战阵杀术的时候,李云朗却偏向于从拳到掌到指的力量训练,他要追求的是一击必杀,一力降十会。在他看来,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身法最终都逃不过身体接触的一瞬间,如果能以一根手指头解决的战斗,绝不使用手掌和拳头。三十天过去,他的一根食指已经可以洞穿一寸厚的石板,拳头可以打穿直径一尺的树木。看着他这种训练方法,城主对教官说道:“此子若是有合适的血修功法,以他这样的修炼方式,必能摸索出自己的武技来。你多留意留意,必要的时候,提点提点,这是个值得培养的好苗子。” 教官深表认同。
在去西门外森林试炼之前,所有人都选择了一门和武器相关的武技,唯独李云朗没有,他有匕首,可是这里没有匕首武技。教官把他单独叫过去,问为什么没有选择武技,只说没有合适的。这时,教官才取出一本册子,递给李云朗。接过一看,上面六个大字:血气搬运大法。
教官说道:“我看你平日训练,多注重自身血肉筋骨,只是不得要领,往往事倍功半。这本功法,只是一种基础的血修法门,虽然不足以让你踏上血修一途,但是对于血气的运用和肉身力量的巩固还是有不少好处的。若是再有丹药辅佐,实力提升就更快。”
李云朗抱拳行礼说道:“多谢教官相赠,属下定不忘教官教诲,勤加练习。只是不知,这丹药该如何寻得?”
教官说道:“城里有药铺售卖药材,有专门售卖丹药的店铺,还有拍卖会。魂石、魂晶和朝币都可以购买;如果没有,也可以用货物等价交换。”
李云朗说道:“原来如此,看样子得想法子挣点钱啊,不知道咱们除了每月挣点饷银,还能不能有其他来源,我知道有点贪财,让您见笑了。”
教官哈哈大笑,说道:“够坦率够直接,你这性子,我喜欢。都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大不了。你只要不耽误职分内的事情就行了。咱们军中也有很多人是丹药师、炼器师,挣得不比饷银少。再说军中本来也需要,本就是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需要我给你指一条路吗?”
李云朗说道:“有您指点,我能少走许多弯路,那必然是好的。”
教官一听,觉得这是个会说话的小子,不像那些只知道直来直去的愣头青,也不同于那些就会溜须拍马之辈。说道:“咱们军中有一个匠造处,是专门制造装备工具的地方,你可以先到那里,看看有没有做学徒的机会。”
李云朗又行一礼,说道:“今日从您这里受益良多,他日但有差遣,属下必赴汤蹈火。”
教官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嗯,别忘了你说的话,我看好你。”
回到营中,从老大到老十二都盯着他,一言不发,看得李云朗感觉浑身不自在。把自己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说道:“一切正常啊,哥哥们有什么尽管直说。”
老七是营中的厨子,脑袋大脖子粗,说话也不拐弯,第一个绷不住,问道:“老十三,你什么时候搭上教官的?”
李云朗说道:“瞧你这话说的,满军营你瞧瞧,可有一只母的?我用得着搭三搭四的吗?”
老二摸了摸自己的酒糟鼻,说道:“少打岔,这么多新兵蛋子,教官怎么唯独见你?”
李云朗一听这话,假装生气道:“你不提这还好,一提就来气。你说这么大个城主府,就没有合适我的武技,我当下就不乐意了,我得找教官理论理论。”
老三是个牛高马大的莽汉子,踢了他屁股一脚,说道:“就你还找教官理论,人家一根手指就可以把你压趴下,你吃了熊心豹子胆,咋不上天呐你。”
老大说道:“老三,且听十三说完。”
李云朗揉了揉屁股,说道:“三哥,这你就误解教官了,他也知道没有合适我的功法,但这怨不了谁,所以就对我指点了一二。”
老十二双手抱着剑,深表怀疑地对老大说道:“这不正常不合理啊,府上谁不知道教官喜欢揍人,像十三这样不知死活凑上去的,竟然能毫发无伤的出来,什么时候改风格了?”
老大似乎嗅到了什么气味,嘿嘿笑了笑,说道:“如果我猜的不错,城主一定在计划什么。”
老四是个聪明的,眼珠子先是一亮,然后背对李云朗,小声对老大说道:“放心,我一定盯紧那位。”
老大又吩咐老五,盯紧教官。
李云朗虽然不知道老大他们在搞什么,不过也从老大的话音里,听到了一丝耐人寻味。更从此改变了对这十二人的看法,尤其是老大,表面上是个粗糙的汉子,实际上城府很深,总之,都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般简单。
当真是人心隔着千层皮,一不留神命归西。
躺在床上,看着天上的三个月亮,李云朗盘算着几件事情:一是匠造处学徒的事情,因为明天就要试炼了,干脆一个月后回来再说;二是老子地图的事情,第一个标记点离这里得有万里,途中所过之地,对现在的他来说太过凶险,得赶快开始修行,提升到一定程度才能出发,关键还是要有钱,有了钱才能搞到功法秘技,石墓得到的东西可能太惹眼,不能暴露,所以要趁这次试炼,多弄点材料回来卖掉;三是教官和城主的事情,恐怕有很多秘密,需要到外面才能打听到,还不能暴露身份。
试炼开始,所有人除了武器,什么也不让带。
教官在临行前叮嘱:“说好三十天,少一天,少一个时辰都不行。谁要是想提前离开,随时可以出来,交出自己的名牌和武器就可以回家了。留下的人,会根据你们猎获多寡,确定谁会被淘汰。不论多寡,所有猎获归你们自己。”
对于此次试炼的难度,每个人从教官以外渠道得到的信息是不同的,因为经历过试炼的人各不相同。因此除了李云朗这个非土着,其他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策略或者事先组合,为了规避危险和增强实力。
李云朗留意到,有几组人手里有地图,这让他觉得自己这个博士有点名不符实,连如此基本的准备工作都没做。既然如此,不如先别急着往里冲,远远跟着其中一组,观察一阵再决定。所以,他几乎是最后一个进去的人。给人一种不合群又很胆怯的感觉,所以大多数人选择无视他。
不得不说,成群结队的人能快速有所斩获,但随着外围猎物的急剧减少,大家不得不向深处进发。第一天,李云朗没有一点斩获,第二天和第三天也是。
不过,李云朗也不是什么收获都没有,他大致上了解了野兽的种类和技能。他也知道单凭打斗自己能得到的收获是极其有限的,所以必须制定两套策略,最好能最大效率利用无梦心经的能力。
打定主意以后,他选择远离这些人,独自深入。在一处溪流的附近,他发现一处极佳的藏身之所,一个小小的山洞。所谓极佳,是他可以进去,稍微布置一下,洞口就变得更加狭窄。猎杀了两只小动物,将它们的血从外一直拖到洞穴,然后把尸体挂在洞口。然后,升起一堆篝火,静静地等待,以逸待劳。
没过多久,一头三米长高达一米的凶兽出现在视野中,并快速向此过来,不过定睛仔细再看,它身后还有两头,相距十米左右的距离。这让他联想到野战部队的队形,这可不妙,这三头野兽会打配合。想到这,李云朗的肾上腺素就极速飙升,呼吸也变得急促。脑子里面迅速思索着可能的应对方案。
随着靠近,那凶兽的样貌越来越清晰,头似地球上的猫科动物,双目在黑暗中发出绿光,肩膀厚实,宽达半米。爪子坚厚有力而且锋利,尾部有两道分叉,分叉尖端有倒刺。全身皮毛隐约现出紫色毫光,不急不缓地行进节奏,浑身散发着猎杀机器的气息。
这显然超出了原先的计划,如果只有一头,那么下一步计划很好办,但是一下子来三头,就要直接实施第二步计划,群体消灭。在没有充分了解和准备的时候这么做,风险非常的高,可以说就是在赌命。
不过,眼下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必须确保三头都在幻梦攻击范围。
眼看着第一头凶兽已经距离山洞不到10米距离,恐惧刺激得李云朗双目紧盯着它的双眼,试图预判它是否对自己产生杀机。
那家伙竟然也注意到藏在篝火后的这双泛着寒光的双眼,而且停了下来,仰起头在空气中嗅了嗅,然后犹豫不决的在原地左右转动身躯两次,并回头看了看同伴。一声低吼之后,两头同伴也停下了脚步,间隔十米。
李云朗心中骇然:狗日的,居然这么狡猾!他哪里知道,那凶兽是狡猾不错,但让它们停下来的原因,并不是狡猾,而是嗅到了让他们害怕的气息,那就是鸾鸟的羽毛。
李云朗顾不了许多,先控制最近这头再说,只要它不和后面的沟通,想必那两头也不会过来。当下催动无梦心经到第三层,双目白光对上凶兽的绿光双眼,凶兽立刻呆在当地,一动不动了。从它的记忆里,李云朗掌握了重要发现:
第一个发现:从此地再深入五百里左右,有一个山洞,洞里盘踞着一条百丈巨蟒,守护着一枚金光闪闪,得有丈高的巨蛋。巨蟒才是这片森林之主,这三头凶兽经常要带些草药和魂晶去孝敬。
第二个发现:这凶兽除了忌惮另一群毒物,在这片森林也算是无敌的存在。那群毒物的首领是一只巨蝎和一只巨蛙,占据了大片领地,压缩了它们的地盘。那巨蝎头顶有三对复眼,体长三丈,双钳坚实厚重看起来力量惊人,尾刺蓝光岑岑;那巨蛙体型稍小,可以变幻肤色,关键是周身散发的气息就有毒,所过之处,花草树木尽皆凋敝,唯有一种通体蓝光的花长得茂盛,看样子要么是他们的口粮,要么就是毒物的克星。
第三个发现:在往深处五十里左右一处河谷,有一群修士互相残杀,仅有两人重伤倒地,其余的数十具尸体就躺在那里。可为什么这凶兽不享用那些尸体,难道是惧怕那重伤的两人吗?看来得抓紧时间修炼了。
不管了,李云朗决定放手一搏,走出去,摸了摸这凶兽的头,在他耳边说了句:“我是你的主人,你以后就跟着我吧,让你的兄弟们先回去。”
这凶兽还真就扭头低吼了一声,那两头便转身一路奔跑,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中。
“现在,你带我去看看,那两个修士是否还活着!” 李云朗骑上它的背,在脖子上轻轻拍了拍,这凶兽便跑了起来,风驰电掣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