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集《瑜伽菩萨戒本》 (第2/2页)
我们看从过去生的因缘观察他们两个人的差别:项羽出生于贵族,项羽不管是他的福德资粮、他的智慧资粮、他的武功都远远超过刘邦,你看项羽是楚国的一个王公大臣,他领几十万的楚军骁勇善战;刘邦,刘邦是一个亭长,亭长等于是现在一个村长,一个小村长,他是领着一百多人去做苦工,但是秦朝末年大家没饭吃,国家乱成一团,这一百多人跑的跑、死的死,到了现场的时候失去一大半。他想「这个是死罪,好歹都是一死」,他想说「这个没办法交差,我一百多人带到工作地点的时候剩下二三十个」,结果他就叛乱,就这样子叛乱起来,一开始领着二三十个人叛乱。
项羽这个人的问题就是他过去生的善根,使世间的智慧福德都强,你看刘邦刚开始跟项羽讲话都跪在地上,但是项羽人格上有一个问题就是高慢、刚愎,很多的人才投奔他都不为他所用,他对于这些有智慧的参谋给他提很多建议,完全是言不听、计不从。反观刘邦不同,他的姿势站得非常低,谦卑、包容,你看刘邦这个人是很平庸的人,你看不出他有什么样的功德,但是一定要说有功德,就是这个人谦卑、包容,他能够广纳贤才,你看他有萧何、韩信,樊哙、张良,几乎那个时候所有的人才都被他网罗了,虽然他一时的气势弱,但是他知道「忍」。
其实刚开始打下关中,就是当初最重要的关中,秦始皇的首都关中是刘邦打下来的,但是打下以后项羽才知道世间上有这号人物刘邦,他就开始对他很注意、很生气。这个时候刘邦赶快把关中送还给项羽,说「我是为你打下的」(呵),就把关中送给项羽,他就处处的谦让。
到最后就不同了,项羽这个人到处树立敌人,到处打别人,刘邦一直谦退,慢慢他的势力就扩大,到最后在垓下一战,韩信用军队就把项羽打得完全失败了,几十万的楚军、骁勇善战的楚军,因为项羽的轻敌几乎全军覆没,死的死、投降的投降,到最后项羽一个人骑着马。
项羽是不得了的,你看项羽被韩信的军队追的时候,追的快到的时候,项羽骑着马往后一诃责,后面骑马的掉下来,你看他的心力多强!
后来他骑到了河边的时候,他的参谋说「你还可以过这个河,再去招收楚兵再重新来过」,项羽说「我带着楚兵几十万人,死伤这么多,我没有脸见江东父老,无颜见江东父老」,就在乌江的地方自杀,一代的英雄!当然我们可以说世间的道理跟佛法的道理有些是相同的,这个理是相同的,一个人的失败背后有他的因缘,不是上帝安排的,刘邦会成功这背后也有他的因缘,他积集了成功的因缘,所以他成功的果报出现。
我们一言以蔽之,刘邦的成功来自于他一个谦的功德,所以中国古人的圣贤讲出一句千古的名言「谦受益,满招损」。
没有错,我们在无量的生命当中,每一个人各有各的功德,善根不同,但是这个地方就是说,我们今天活在世上,不是你一个人活在世上,还有很多人活在世上,其它人到底对你扮演什么角色?有些人,其它的众生对他扮演的是一种受益的,别人对他是加持的、帮助的;有些人,其它人对他来说是折损的。这是什么因缘呢?
佛法说一切法因缘生,为什么其它人对这个人是加分,其它人是减分呢?就是说如果你今天的姿势站得低一点,谦卑,别人对你是加持的、帮助的,如果你姿势站得高,刚愎自用,别人对你来说刚好是折损。这是为什么你今天安立在谦的角度你就会受益,就像刘邦一样,他得到很多人的资助;今天项羽他以这样过去好的一个资粮,但是因为他的憍慢,所以他就折损。
这个地方的意思就是说,不管我们过去生有多么殊胜的善根,我们对于佛法的学习应该要谦卑,不停止的学习。
辛三、轻毁法师戒
我们看戒文: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他安住在菩提心跟他对生命正确观察的正见,他的所缘境是一个说法的法师、他能够演说大乘的佛法,他内心对这个法师是「故思轻毁」,轻指的是意业的轻视,毁是身业跟口业的毁辱,就是身口意的轻视跟毁辱,他这种轻视跟毁辱是故思,是故意的,并不是一时的疏忽,他是故意要这样做的。
他所表现的轻视跟毁辱是两个相貌:从内心意业的轻视来说,不深恭敬,他内心没有恭敬的心情,从身口二业来说;他有种种的嗤笑调弄,嗤笑就是口业,有种种的讥笑的言词,身业有种种调弄毁辱的相貌出现。
他为什么会对这个说法的法师如此的不深恭敬,嗤笑调弄呢?这以下讲出犯戒菩萨的一个心情,这个听法者「但依于文,不依于义」,可能这个人是一个知识分子,他对于听法的诉求是偏重在文词的修饰,文词要修饰得好,不管这个法师他的义理正确不正确。换句话说,可能这个法师在弘扬佛法的时候,他的文词修饰不够美妙,虽然他的观念是正确的,他就对他产生轻视毁辱了。所以这样子的因缘,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这一条戒因为是轻毁法师,障碍佛法的弘传,所以就没有开缘的情况。这个地方跟前一条戒有所不同:前一条戒是「憍慢不听法」,他根本就不去听法;这一条戒是说他去听法,但是说法的法师他不满意。为什么不满意呢?就是这个法师他不会作文词的修饰,缺乏文词的修饰,只作义理的开显,所以他就轻视毁辱。
这个地方我们说一下「轻毁法师」。基本上佛法修学的根本功德在三归依──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我们可以讲一句话,一个佛弟子离开了三归依,你就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三归依当中最重要是归依法,佛陀的真法,但是这个法本身没有演说的力量,它这个法没有自我表达的力量,法必须有佛陀出世的演说,还有历代的善知识,所谓僧宝的住持,代代的相传。所以我们为了归依法的缘故,也连带的归依佛、归依僧。这个地方为什么会轻毁法师呢?可能这个法师的身口二业,身业的威仪、口业的表达有一些瑕疵出现,所以我们就很容易轻毁法师。
这个怎么办呢?如果我们今天生长在正法时代,我们亲自听文殊菩萨、普贤菩萨说法,因为大菩萨圣人他的身业庄严、口业表达也是特别的美妙,你就不容易犯到这一条戒了。不幸的是我们今天生长在末法时代,这些圣人都相继的灭度了,弘传正法的法师多分都是凡夫,所以内心当中虽然有正法,但是他的身业、口业也有一些瑕疵,我们对法师生起恭敬就有困难,因为他的本身的确是有过失。
怎么办呢?智者大师提出一个譬喻说:我们听闻佛法的心情,就像是一个贫人在求宝物,一个贫穷的人他追求宝物,但是不幸的是这个宝物不是放在干净的地方,它放在垃圾堆里面,你为了追求宝物的缘故,你必须忍受这个垃圾,是这么回事的。
不然你怎么办呢?你不能说有垃圾,我连宝物都不要了。所以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上说:一个听法者的心情,你要事师如佛。就是对于升座的法师,你把他当佛看待。
为什么把法师当佛看待呢?以法师来说,你把他当佛看待、把他当凡夫看待,对他来说不增不减,他也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问题是你把这个说法的法师当佛看待,宗大师说「你就像是听佛说法一样,得到佛的加持」,你把他观想成佛,结果你自己得到像听佛说法一样的力量,你看你自己得到这么大的受益!
所以这个意思就是,「但见其法,不见其过」,这是一个听法的心情。你今天是跟他学佛法,他身口意有过失,他要自己调整自己,这个是约着我们自利的功德。
站在利他的功德来说,基本上每一个人的得度各有各的因缘,这个法师你不契机,但是有些人他的根性契合这个法师的法,各有各的因缘。
结果经过你的毁辱以后,其它人对这个法师也没有信心了,没有信心,这个人他得度的因缘就丧失了;这个法师他所传承的法,就因为我们的毁辱,从此在世间当中这个传承就断掉。
你看这个过失有多大,使令佛法提早的衰灭,所以这个地方值得我们注意。我们的本师释迦牟尼佛,他老人家对佛法的精进,我们今天说轻毁法师,轻毁法师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个人,有过失,释迦牟尼佛生生世世求得佛法,那是跟野干、跟罗剎跟畜生道、鬼神道求法的。
你看释迦牟尼佛做释提桓因的时候,他以尊贵身跟野干求法,野干它有四句偈,释提桓因来到人间跟一只卑贱的动物求法;释迦牟尼佛做修道仙人的时候,他在山中修行的时候跟一个罗剎鬼求法,跟鬼神道求法,他身体的肉都布施给他吃了,为了求四句偈而舍全身。
所以这个地方就是说,我们对于说法的法师,虽然这个说法的法师有身口的过失,但是因为他内心当中有传承正法,我们为了尊重法的缘故,也应该要去顺便的尊重这个法师,这样子不管是自己的受益,乃至于对整个佛法的弘传就会有很大的助益。以上是说明「障般若度」,就是我们修学般若法门,对于人跟对于所修的法门所应该要遵循的轨则。
戊二、摄众生戒
己一、障同事摄
庚一、不为助伴戒
辛一、有违犯
壬一、染违犯
前面的摄律仪戒跟摄善法戒这种断恶、修善是成就自利的功德;以下的摄众生戒是成就利他的功德。在四十三条轻戒当中,摄善法戒占了三十二条,以下的摄众生戒有十一条。摄众生戒有四大科,第一大科是讲到「障同事摄」。
首先我们对于同事的定义作一个说明。我们根据《瑜伽师地论》来说,在《瑜伽师地论》 上说什么叫同事呢?「谓诸菩萨,劝他众生,修诸善根,自现受学与他事同,名为同事。」
谓诸菩萨,就是这个菩萨劝他众生,劝勉这个众生,干什么呢?修诸善根,在佛法当中修习信进念定慧的善根。这个菩萨他已经生起这个善根,但是他为了要劝勉众生修诸善根,「自现受学与他事同」,自己示现跟众生一起来学习,陪着众生来学习,跟众生同样去从事一个工作,这样子叫同事摄。
同事摄分成两科,庚一、不为助伴戒,跟众生不作资助跟同伴,就犯到这条戒。不为助伴戒当中分两科,辛一、有违犯,有违犯当中我们先看染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一个安住在菩萨种性的菩萨,他对于有情,有情是指菩萨所熟悉的有情,特别指的是这个菩萨所摄受的眷属,他所摄受的有情,这个有情有一些所应作事,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他必须要去做的,这个地方不单指的是佛法的修学,就是这个事情对有情他一定要做的,这个是他生命的必需品,只要是不违背佛法因果的道理的,他都必须要去做的,都叫做所应作事。
菩萨对于有情所应作事,怀着嫌弃的心情、或者怀着瞋恼的心情,不为助伴,这是成立犯戒的第一个理由。第二个因缘,「谓于能办所应作事」,就是说前面是就着有情所做的事情,他是所应作,这个有情他必须要这样做,他的生命的因缘如此;第二个菩萨对于这件事情有能力来成办,就是你不是没有能力,你对于这个有情所应作的事情,你有这方面特殊的能力能够帮助他的。
「或于道路若往若来」,这以下讲出几种情况。什么叫做有情所应作事呢?或者说这个人他定期要去看病,他身体有病,或者他定期要去办事情,在道路当中或往或来,你也不陪他去。
「或于正说事业加行」,这个有情众生去作一些经营管理、作常住的执事,事业加行,你对经营管理这方面刚好有专长,你不去帮助他。
「或于掌护所有财宝」,对于财物的管理你刚好有这方面的善巧。或者是对于和好乖离诤讼,对于这种人事的协调乖离斗争,你刚好有这方面的专长。或者是吉会,常住要办庆祝阿弥陀佛圣诞、观世音菩萨圣诞的法会,办法会你刚好有这方面的专长。
或者是种种的福业,放生、印经种种的福业,你对这样的一种放生、印经的福业,你也有这方面的专长。菩萨有这方面的能力,不为助伴,对有情众生不加以资助,实质的资助或精神上的鼓励,这个菩萨就犯了这条戒。
壬二、非染违犯
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
就是说你不为助伴,实在是因为事情太忙,一时的懒惰懈怠,对于有情所应作的事情你没有去参与,没有去助伴,这样子是非染违犯。
好,我们休息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