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岁男孩为何会杀人?1996年丹东市220特大凶杀案 (第2/2页)
于是,马子敬悄悄地把小再磊叫到另一间屋里,突然发问:“你是不是又抢别人的钱了?”
“没有。”马子敬口气挺硬。
“你看到是谁砸死这小姑娘的,告诉叔叔,叔叔给你买串串糖。”
“没有、没有,嗯,是一个13岁的小男孩干的。”
“是哪一个?”
“我不认识。”
“是你砸死的吧?”小马紧接着问了一句。
小再磊听了这话,嘿嘿地笑了,那是一种小秘密被人戳穿的尴尬和得意。
对此,马子敬却吓得冒出了一身冷汗:这么个小男孩会杀人?不可能吧?
“你是怎么砸死小女孩的?”
“你跟我来。”韩再磊领着马子敬走出派出所的大门,一直到了小食杂店前,开始了他杀死小万欣的全过程的表演。
听完小马的汇报,这些曾经破了无数个大案小案叱咤公安战线几十年的老公安们都愣住了,但小再磊前前后后三次惟妙惟肖的表演却又不得不让人相信,最有说服力的是,小再磊最后又把作案时用于擦血的小手绢和袜子从一个垃圾堆里准确无误地找了出来。小再磊表演的时候,丝毫没有意识到杀人是怎么回事。他以为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父亲打他屁股的滋味。
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走了,一个简直不可思议的案子破了,但小再磊还没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对于他,也只能由家长监护起来而已。
女孩的家长中年失去幼女,其痛苦难以诉说,他们提出要男孩家中赔偿女孩抚养费4万元,自己老时赡养费2万元,女儿丧葬费6千元,总共6万6千元整。而小再磊的父母虽一再表示拿一部分钱,可看看那个家徒四壁的家,谁也不知他们何时才能拿钱来安慰亡者的天灵。
小再磊从小就缺乏良好的家教,父母都是个体商贩,要早出晚归地挣钱。小再磊喜欢和别的孩子打架,喜欢做一些坏事引起他人的注意。其父年仅31岁,却天天喝酒,喝完了酒,就和妻子打架。当听说儿子抢了别的小孩子的钱或砸了别人家的玻璃时,他就抓来毒打一顿。巴掌和吵骂给小再磊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以至于在他7岁刚上学的第一年,就因为屡次骂老师和打同学被开除了。
小再磊喜欢看电视,尤其是那些呼风唤雨的神龙小斗士,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大侠,这些暴力打斗的场面一直让他迷恋,甚至那些黄色录像种的奇怪场面,在他的心底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切,对于模仿能力特强的孩子来说,无疑成了这场惨剧的诱导者。
小孩子是善于模仿的,父母亲的一切行为,周围客观环境的耳濡目染,都是他们的榜样。所以,不和睦家庭、残破家庭中父母的所作所为会给下一代留下什么影响,值得人们慎重考虑。
这起令人震惊的罕见的杀人案,带给我们的思索确实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