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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前世不修 (第2/2页)

人七零八落散了,我倒是蹲在地上,看着李淑华可怜,要拉她起来,她却不动,甩一下头,甩了我一脸水。

“罢了,都走!让她嚎一会儿!”

李淑华小声唏嘘,我们就走得无牵无挂。那时间,已经有了李子燕,还没有李素娟,李子莲跟在我妈身后,像个小尾巴。

李子道听故事喜欢睡,头歪着,鼾声如雷,在豆瓣灯影里,滴着长条涎水,“你去睡吧!困成磕头虫!”李建松会伸出脚,踹他一下。

“嗯哼!别动,我没困,你继续讲,我听着!”不到一袋烟的功夫又睡着了。

“妥尸忘谷凉(方言,睡觉。带有嘲笑咒骂之意!)吧!硬撑着,受这份罪!吵死啦!”李子轩那时和我一样精神抖擞,曲折生动的故事,让我们听得津津有味,夜越深,听得越带劲,七八个小脑袋,凑一起,窝在破旧棉絮一堆草里,鸡不叫头遍,决不散场,我是每天最后一个走的人,碰到天冷或雨雪天,我就缩在麦瓤草里,象狗一样,带着没有听完无尽的遗憾,想像着后面故事情节,有些和我想的一样,听后很失落,有些和我想的不一样,再听仍然津津有味,一觉杠到天亮,不动不尿。

外宿这件事,让我母亲不能容忍,且经常揪住我耳朵往家里拎,大约积习难改,后来我母亲索性听之任之,李子轩是喜欢恶作剧的,经常拿我开涮,“二大呢(他称呼我母亲,李建松比我父亲小许多岁,且结婚早。),你找李子北呢,他在这!”他经常这样,有时话音一落,我母亲就站在那里,但更多时候,他扯尕屁谎,我被他吓唬得一愣一愣的,我对于听故事,有几分执着,别人听不听都无所谓,如果我欠缺一晚,会如猪拱猫舔,心就酥痒难搔,李如珍是长着智慧的,有些落下的情节,她会一五一十向我转述,自从小普夭折之后,我感到我们的心经常会往一起靠一靠,一点温暖,曾经照亮过我的心,让我思念到如今,她的领悟能力优于别人,她年长李子坤,李子坤却听得虎头蛇尾,我一问还三不知,听过就忘,因为他每天都走过忘川,别人提及细节,他会“对!对对!”插话,李子丹偶尔加入我们阵营,他有书看,我大兮李建辉是教书匠,人脉四通八达,拥有各种渠道,那些有封面和没封面书页泛黄的书,总能看到:《创业史》、《小二黑结婚》、《林海雪原》、《红日》……,加之我大姐李爱华从上大学的地方也会带书来家,《半夜鸡叫》、《苦菜花》、《野火春秋斗古城》……这些书,我看过一鳞半爪,那些夜,我是无眠的,李建木如果在家,就会把灯收走,点灯的油要0.16元\/斤,熬不起,我痛恨他,不下于地主黄世仁,我曾经幻想去庙里读书,可惜离我家最近的庙也有几里地,更何况那里有了缘师太,也就马凤莲,李精树爱了她一辈子,却没有一天属于他,兄弟俩因为这事,老死不相往来,这包括李精树去世,李精妙都没有到场,听着喇叭唢呐哀乐此起彼伏,痴痴坐在那里伤心抹泪,双唇哆嗦,突然惊爆一声,“四弟啊!你在那边是否安好?”就是失声痛哭,他倒是没有反对三个儿子俩女儿去帮忙去行礼,李精树出殡时,小庙里传出过噼哩叭啦的鞭炮声,人心向背、尘埃落定,如风吹散爱恨情仇过眼烟云,李精树死于某一年秋天,我不在家,我正在城里上高中。

时间移错,影子重叠,我最匮乏的是读书,找不到书,即使找到,也不能通宵达旦随心所欲去读,白天不够,夜晚填补,油灯经常被收走,我和我父亲憨二李建木没少冲突,甚至很长时间,我都不去理会他,他无情剥夺了我读书的权利,书通三江达四海,长智慧弥不足,我陶醉在这有限的空间里,旁若无人醉了,我的思想在无边的深夜里,随风跌落,跟雨萌芽,灵性的光芒,在漆黑的深夜,一如幽灵,带着闪烁的蓝光,如同萤火虫在游荡,象泉,一股清泉,在心底暗流涌动:我要写书!我要成为作家!这个美梦一经落地就生了根,根深蒂固如同久治不愈的病痛折磨我几十年,不屑生活,不屑婚姻,不谙世故,游走在个人臆想的世界里。

命运不济,才华不够,至今在这条路上一穷二白,象沉疴,漫过皮肉,深入骨髓,不死不休,如此执着,象愚公,挖山不止,感过天,动过地,于事无补修行,被人耻笑:空有智慧,江郎才尽!郝慧离我远去,去沾烟火,是明智的选择,要不然,秦氏就是她的影子,带病上班,一边唠骚不止,一边奋斗不止,我自始至终没能象那些男人一样,卖尽力气,象牲口一样使唤自己,做了房奴车奴,我清高站在岸上,一汪清水照着我日渐苍老的身影,叹息一声,学夫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夫复何求?

一场突然而来的酒,烧了李建松的心,一场有预谋的安排,让能说会道的李建松沦落成泥碾作尘,十七岁的李淑华接受父命,远嫁到外省一个穷得比我们这儿还穷的叫团城的地方,而且对方有些十不全,总觉得大脑少根筋,样子也普通掉渣,且年龄有些偏大,李淑华哭得死去活来,她不愿意去那么远的地方,在她的心目中,曾经有过爱人的影子,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大她许多岁的田家兴,这是许多人始料不及的,由于羞涩,由于无助,她总是磨磨蹭蹭,远远地,象鹰一样关注着他,怀春的日子里,无数次梦见田家兴搂着她,把她剥光,让她欲死欲仙,这会儿她哭得稀哩哗啦,为自己悲哀的命运,李建松酒醒之后,深深自责过:但男人吐口唾沫就是一行行走的钉子,它要书写未来的快意恩仇,人高马大的朱九红倒是骂过他,可是骂归骂,行归行,男人有张朝外的给人看的脸,女儿虽是她生的,怀胎十月,甚至都没来得及好好疼疼,就要远嫁团城,团城不是城,是个大队,曾经历史也许有过城,但早已经灰飞烟灭,纯粹穷山恶水之地,没有山的高耸,只有丘陵如蛇而趴,又是土里刨命的营生,母子俩抱头痛哭两天,夫命难为,父命难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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