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二十三封信 Windup 结束 (第2/2页)
我们的课本早就在高考前搬回家了。桌椅是我们花钱买的,“土豆”说想要的可以把它们搬走,但是我们谁都没有这样做。
离开了学校,它们也就什么意义都没有了吧。
刚刚考完最后一门的那一刻,所有的高三学生一起往外走,千军万马,人头攒动,可是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迷茫而麻木的。
这就结束了?
就这样?
青春?
那一刻,我夹杂在人群中,百感交集,但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觉得有什么从心底长出来了,同时又有什么死掉了。
我真是没出息,一边写一边哭。可恶,学校广播站居然在放歌,偏偏是《同桌的你》。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
真想把这歌的歌词抄一百遍。
一百遍以后,我们就不用告别了。
高三一班,我爱你。
Rply fro十年后的自己:
我拆开这封信的时候,正好是夏天。有人说,只有属于学生的夏天才叫夏天,而对于我们这样的大人,七八月只能叫作“那些很热的日子”。
我在一个很热的日子,收到了来自夏天的你寄出的一封关于告别的信。
前段时间端午节,放三天假,我回了一趟家。一家人一起吃了一顿饭,陪爸妈看了场电影,逛了一下午的街,晚上回到家,对着电脑呆,找不到人约会,即使男女不限。
旧时的好友们,基本上都出省读大学了,四年后,有出国的,有去北上广工作的,最近的也是去了省会城市,没有谁再愿意回到这个小地方。
其实也不是不愿意,只是没有办法,身不由己的那种。
我们也还保持联系,在彼此社交网络里留言评论,也常常将“下次有时间见面要请我吃饭啊”挂在嘴边。可是每天朝九晚五,日子一天天过去,真的就是找不到“有时间”的时候。
刚刚离开高中那几年,班上同学放寒暑假回来,还会组织着一起去学校看老师。买点水果、巧克力什么的,一个班虽然凑不齐,七八个人,也挺热闹。
而曾经念念不忘、承载了我们整个青春的地方,提起来的时候,竟只能用“故乡”草草带过。可是当你形容一个地方为故乡的时候,多半就表示,你不会回去了。
只有天真且年轻的少年们才相信重逢,等你活到我这样的年岁,你就会明白,生命中大多数的告别是悄无声息的,甚至连一句像样的“再见”都没有。
越是重要的人,越是深刻的感情,失去的那一日,就越稀松平常。
那些大张旗鼓、轰轰烈烈、人尽皆知、恩断义绝的告别,反而常常被命运捉弄,冷不防再一次相遇在人海。
生命里不停有人来,不断有人走,这些年的迎来送往,我已经习惯。
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勉强还能被称为“后青春期”,这才是一个人最兵荒马乱的时间,最好的时间,最坏的时间。
我们失去了许多庇佑,不会再有人原谅和包容我们的错误,可是我们又一无所有,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地迷失自己,然后摔倒在地上,觉得疼觉得痛,才想起来要把自己找回来。
等重新奔跑起来,又再一次弄丢了自己。
连自己都不一定能找回来,何况是途中走失的旁人呢。
也不是不难过,只是失去的实在是太多,数都数不过来,昨日的种种隔在大河两岸,没有办法迈过去。就算真的鼓起勇气蹚过去了,又会现,河那边的风景早就不是你熟悉的了,曾经和你并肩看风景的那个人,也已经陌生。
没有办法啊,是真的无能为力。
可是还是要感激,感激那些曾经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人,让我在四下无人时,在对酒当歌时,有一些值得反复咀嚼的回忆。感谢最终留下来的人,让我来人间一趟离开的时候,不算两手空空。
怕就对了,怕才有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