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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八封信 Homeland 故乡 (第2/2页)

但是我仍然觉得自己一无所知,一无所有。

每天夜里回到租的房子,打开灯,看到的是一室冷清,床、椅子、书桌、毛绒熊、茶杯、衣服……这些明明都是我的,都是朝夕陪伴我的事物,却让我觉得好陌生。

我心底空空荡荡,难过得要命,我付出了青春岁月,就只换回了这些。

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我的故乡啊!

难道一生都要这样,漂泊在外,无处为家吗?

Rply fro十年后的自己:

我一共在家过了十八年生日,今天是我第十七个没有在家度过的生日。

还差一年,就扯平了。

也就是说,这一年以后,我在故乡生活的日子在我人生中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渐渐地,会有一个新的地方代替它。

你给我写完这封信后的第三年,我得了阑尾炎。周末我一个人去餐厅吃饭,回来的路上肚子绞痛,本来以为是吃坏了肚子,后来实在痛得不行,打了120,到医院检查才现是阑尾炎。

我一个人在医院做了手术,晚上在病床上接到妈妈的电话,说她今天一天都不太舒服,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那一刻,我真的想抱着电话痛哭一场,然后什么都不要了,立刻回家去,哪怕是在家混吃等死都没问题,以前的那些豪情壮志出人头地我都不要了。可是等挂了电话,冷静下来,又只有苦笑,我已经不是十几岁的人了,哪来那么多说走就走,如果真的那么简单,很多年前我就回去了。

我出院以后,也不知道算不算时来运转,终于升职,还被调去了上海的总公司。

我终于告别了北方,回到了南方。从地理位置上来说,我离故乡终于近了一点,但是我却觉得,它离我越来越远。

可是无论走到哪里,别人问起来“你是哪里人”,我还是会笑着回答故乡的名字,他们大部分人都没有听说过,我会耐心地给他们介绍。

给他们讲故乡的山,故乡的水,故乡的花,故乡的风,故乡的四季。

升职以后,琐碎的事情少了一些,反而没那么忙了。

我去健身房办了卡学瑜伽,周末去参加同城的爬山活动、去听读书交流会,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有本地人,有外地人。我们成为朋友,并不是因为来自一处,而是因为志同道合。

和大学时的男朋友也因为同学聚会再见了一面。我们找了家水吧聊了会儿天,他这些年改变很大,整个人脾气温和了许多,身上的那些棱角都被另一个人磨平了。

他说我也是,我以前倔强得要命,从不把自己的软弱展现给身边的人看。

我当年把我们之间的所有问题都推到南北差异的头上,其实是不对的。跨国恋幸福美满的还大有人在,我们只是隔了小半个中国,根本不算什么。

我们只是不够珍惜,不够努力,没有想过要为对方去改变,所以理所当然地把一切都怪罪到“不是一路人”上。

就像你当年那样厌恶北方,可是我真的离开以后,又分外想念。想念那里的夏天,风总是干燥的。想念那里的冬天,因为有暖气,所以每夜都能睡个好觉。想念那里的人,高高大大的,总是把我当小妹妹宠爱。想念那里的方言,干脆利落,说一不二。

或许吧,人生就是这样啊,此心安处是吾乡。

心之归所,其实一直和我们在一起。

承认吧,你曾经那样思念故乡,不过是贪图父母给你带来的安全感,在他们的羽翼之下,你永远不必去面对外面世界的狂风暴雨。

不必考虑房租、车贷、食宿、失业……虽然这样说又世俗又残忍,但是真相就是这样。

我现在回家,也已经吃不惯那里的食物了。别人都说游子的胃总会一天三次地提醒他,已经远离故乡。

我渐渐地,不再那么思念故乡了。因为我不再软弱,不再孤单,我在新的住处也能过得幸福美满。我在陌生的大城市也不再感到自卑胆怯,在同事问我下班后去哪里时,我能真心真意地回答“回家”。

我有了丈夫,他也不是本地人,过年的时候我跟着他回他的故乡,听他讲他小时候的事情。后来我们有了小孩,吃过饭后推着他在广场散步,看着他慢慢学步,那一刻,我真的感觉到了生命传承的力量。我已有了新的家,我要为他撑起一片天空。

这个世界上,漂泊在外的灵魂那么多,我不是唯一的那一个,也不是最后的那一个。

而真正的故乡,回不回得去,它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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